<h1>第241章,同塌而眠!</h1>
吃完早饭之后,傅启胜便命女儿傅岚烟和女婿雷曜带着俞璇和哲林一起去镇上转转。
亲家母第一次来这里,虽说乡下地方没什么好玩儿的,但是礼数还是要讲的。
俞璇本来是想吃完早饭就想回去的,不想亲家公太热情了,女儿和儿子也都极力的挽留。
小外孙也是,跟她熟识了之后很粘她,奶奶奶奶的叫的那叫一个亲热,逗得她笑得合不拢嘴。
这种儿孙环绕的生活正是她所向往的,太幸福了,她忽然舍不得走了,也就决定留下来,再多呆一会儿再回去,反正也没什么事。
乳腺癌还不知道能不能治好,所以她相当于半只脚已经迈进了阎罗殿。
以后像这样举家团圆的日子对她来说是过一天少一天了,她自然要珍惜。
程骁留在家里陪傅启胜,没多久林夏也过来了。
因为给一大家子买了早点,林夏才过来晚了。
不想,来了之后才知道烟烟的婆婆过来了,他们一家人去镇上逛街了,而且也吃过早餐了。
虽说已经吃的很饱了,但是他们家夏夏亲自买了早餐,他怎么可能不给面子。于是,程骁冒着撑破肚皮的危险又吃了好几个包子。
林夏看见他那个糗样是又好气又觉得好笑,看在他这几天表现还不错的份上,她待他也算和颜悦色。
两个人陪着傅启胜看看电视,倦了,程骁就陪老人下下棋什么的。
林夏则受母亲之托,帮烟烟家把开水啊什么的都烧满了,反正能帮上什么忙就做什么吧,尽心尽力就好。
傅岚烟家离镇上不远,来回也就半个小时的路程。
所以,他们选择了步行。
刚吃过早饭,散散步有益于身体健康。
挽着婆婆的手一脸幸福的行走在乡间小道上,偶尔听见后面传来摩托车的声音,傅岚烟会很紧张的把婆婆俞璇往旁边拉。
俞璇几乎没来过乡下,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乡下的空气太好了,加上又有儿孙陪伴在侧,她的心情可以说是心旷神怡。
傅岚烟指着周围的田埂,建筑和一些工厂不厌其烦的跟她作着介绍,教她认识田里那些她不认识的农作物。
母女俩越聊越投机,笑声不断。
前面不远处,哲林骑在爸爸雷曜的脖子上,父子俩说说笑笑好不快乐。
其实雷曜也是第一次来老婆的家乡,当然,现在也是他的第二故乡了。
这几天忙着办岳母的丧礼,都没机会出来逛逛,现在有机会出来了,他也觉得这里好美,山美,水美,人更美。
“爸爸,你唱歌给我们听吧,嗯?”难得今天一家人出来玩,哲林一时兴起,歪着小脑袋跟雷曜撒娇。
“好啊,那你想听什么歌?”拉紧儿子的小手,雷曜昂着头对头顶上的小家伙笑道。
“随便,我觉得爸爸唱什么都好听。”哲林笑嘻嘻的说。
“那我想想哈!”挑了挑眉,雷曜开始思索唱什么歌好。
趁着他想歌的空挡里,哲林转过身去,冲后面的奶奶和妈妈笑道,“奶奶、妈妈,你们走快点嘛,我跟你们说哦,爸爸要唱歌给我们听,快鼓掌!”
闻言,傅岚烟和俞璇相视一笑,受小家伙的鼓动,不约而同的鼓起掌来。
特别是俞璇,好多年没听儿子唱歌了,她都快忘记儿子唱歌是个什么样子了,听闻他要唱歌,她鼓着掌笑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呵呵……”哲林满意的歪歪嘴角。
看见婆婆那么开心,傅岚烟也跟着笑了。
怕婆婆会冷,她时不时的帮她紧一紧脖子上的围巾,又怕她的手会凉,揣在口袋里帮她捂的热乎乎的。
俞璇静静的看着女儿贴心的举动,眼里翻涌的热泪越发强烈。
她从来不知道幸福原来是这么简单,她活了五十几个年头了,今天是她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
雷曜想了一会儿,还是不知道该唱什么歌,有时候就是这样,明明会唱很多歌,可是要让你唱的时候,就记不得几首了。
没办法,雷曜只好搂着儿子转过身去,笑着问母亲的意见,“妈,你好像很喜欢叶倩文的那首《潇洒走一回》吧?”
“你还记得呀,嗯,我是蛮喜欢这首歌的,怎么,我的儿子要唱这首?”很意外儿子还记得她喜欢叶倩文的这首歌,俞璇眼里透着感动,也泛着欣慰。
“嗯,先唱这首吧。不过,我可能不太记得词,妈,要不我们一起唱吧,一人来一句?”停下脚步,等母亲和妻子上前来,雷曜想与她们并肩而行。
“不要了吧,我唱歌很难听的,别把你们吓着。”俞璇连连摆手。
“我才不信呢,妈你是太谦虚了。”娇嗔的瞪了俞璇一眼,傅岚烟说着就让丈夫起头,“这首歌我也会,老公你唱第一句,妈唱第二句,我唱第三句,以此类推。”
“这是什么歌啊,我怎么没听过?”想破了头也不记得有这首歌存在,哲林一脸诧异的问道。
“你当然不知道了,这首歌流行的时候妈妈都还很小好吧。”好笑的看了儿子一眼,傅岚烟耐心的跟小家伙解释。
本想摸一下他的头,无奈他坐在丈夫的脖子上,好高,她根本够不到他的脑袋。
“难怪。”哲林笑笑,拍拍爸爸的肩膀,一副迫不及待的表情,“爸爸,快唱嘛,我想听,既然你和妈妈还有奶奶都喜欢,我想一定很好听了。”
“急什么,这不是在酝酿嘛!”无语的冲儿子摇了摇头,雷曜找准节奏,随即开始唱,“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
唱完第一句,雷曜把目光转向母亲,俞璇有些紧张的抿抿唇,赶紧接,“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