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实际上,他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
对于阮梅之而言,长着这么一张娃娃脸,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就是容易让人心生好感,办起事来事半功倍。
坏处就是……在公交车/火车/地铁上之类的交通工具上特别容易招惹咸猪手。
阮梅之似乎天生自带招惹咸猪手体质,从小到大,他都不知道被偷偷摸过多少回屁股了。
当然,比起脸来说,更让阮梅之蛋疼的是他的名字。
阮梅之这个名字虽然乍一看颇为风雅,再一看还是颇为风雅,但是一旦念起来就怎么念怎么不对劲了,自从几年前“宅男”“腐女”“软妹子”之类的二次元词汇流行开来,每天顶着这么一个名字招摇过市的阮梅之简直压力山大。
大学四年,阮梅之的舍友们经常一口一个“软妹子”“妹子”的喊他……简直不堪回首。
幸好,阮梅之工作之后就开始在外面和别人合租房子,然后他就遇到了他人生之中最重要的小伙伴……不对,是一个名字比他还要蛋疼的人,也就是刚才顶着黑眼圈的那位。
在知道那位小伙伴的名字叫萧罗礼之后,阮梅之的内心瞬间就平衡了。
两人在相互得知对方名字的一瞬间,他们之间立刻就产生了伟大的革/命友谊。
阮梅之整理好自己的仪表后,对着镜子笑了一下。
镜子里的清秀青年便嘴角微翘,露出了脸颊上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还有两颗小虎牙。
……看着好像更幼/齿了。
他叹了一口气,不由伸手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他之前也不是没想过通过蓄须增加他的男子气概,但是他的脸太嫩了,留了胡子反而不伦不类,像戴了假胡子的小孩。
阮梅之捯饬完自己之后,便转身离开了浴室。
萧罗礼眼睁睁地看着阮梅之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连忙一把抱住了阮梅之的大腿:“之之!告诉我!怎么做才能有妹子粉!”
阮梅之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萧罗礼的狗头:“骚年,死心吧,你是不会有妹子粉的。”
“不!我不信!”
“不然你去写耽美小说吧,”阮梅之随口说了一句,“说不定这样就会有妹子粉了。”
萧罗礼顿时双眼一亮:“有道理!”
他立刻站了起来,转身扑进房间里,一脸兴奋地敲打起了键盘来。
阮梅之默默看着萧罗礼的背影,摇了摇头,转身出了门,去上班了。
阮梅之和萧罗礼一起合租了快六年,彼此知根知底,萧罗礼知道阮梅之是当下最流行的少女杂志《樱桃纪》的编辑之一,而阮梅之也知道萧罗礼明明家里非常有钱,却偏偏想不开要去当网络写手,奈何苦苦码字六年多,至今也不过是个三流种马写手。
不过阮梅之也没比萧罗礼好到哪里去,他至今也不过是个小编辑罢了。
阮梅之很快就走到了公交车站,准备搭公交车回公司上班。
因为此时正是上下班高峰期,所以人很多,公交车一来,大家都一窝蜂往上挤,阮梅之细胳膊细腿的差点没挤上去,幸好关键时刻,大嗓门的司机发话了:“里面的人再往里挤一挤!再挤一挤!”
车厢里顿时再次人挤人,终于腾出了小半个空位来,阮梅之好不容易挤了上去,还没站稳,司机就已经踩下了油门。
过了两站,车上的人终于渐渐少了,阮梅之没指望能找个座位坐下,却还是往里走了走,找了个靠玻璃窗的地方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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