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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1 / 2)

傅苔岑不置可否:被你认可我很感谢,但是如果我硬碰硬,非要在他之后上类似的题材,还是会引起争议。我不想我的书,带着这些东西出生。

这一点夏赊雨倒是很可以理解,就如同他轻微的洁癖一样,作者对于自己的内容也一定是非常爱惜的。夏赊雨说着也在他身边坐下来,那如果你已经决定重新写,我也非常支持。

其实这只是一件小事。傅苔岑看着天空说,我反省了一下,可能是年龄日增,才开始觉得那些获奖的名头重要,得不到会嫌再来一次费时费力,有点耗不起了。但跳出来看一看,也还好。

你知道吗,我写《攥酸》的时候去缅甸采风,离危险最近的一次是,有个小孩偷了我的电脑包,包里有我的电脑,自然也有我全部的稿子。我追着他跑到一个巷子里,结果看到有两个人在里面接头,兜售毒品,枪就别在后腰皮带上。

我当时脑子里真的空白了一瞬,然后出现很多糟糕的新闻片段。紧接着那两个人用衣服盖住后腰,盯着我径直朝我走过来,我大概是应该立刻转身跑掉的,但是好像因为恐惧没能挪动步子,于是我问他们,有没有看到一个小孩。

问出口以后,我就后悔了,我突然意识到他们和那个小孩没准根本就是一伙的。但是那个光头冲我笑了一下说,他看到了,并且可以带我去找。我表面上答应着,可我内心知道如果被带到巷子深处就完蛋了,趁他们转身,我终于扯开步子掉头就跑。

夏赊雨感觉自己又被带进那个语境里飘飘荡荡,心跳都变得快了起来:然后呢?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经历过濒死体验。据说人在溺死前,是不会觉得憋闷或者难以呼吸,脑子里是纯净的空白,甚至濒死之人会有一种很怪诞的体验,他们觉得自己可以在海底行走一段时间。傅苔岑说,我觉得我当时也是那样,我跑得很快,但也没有觉得呼吸不上来,我就好像依稀知道我在完成什么事,等我最后停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我迷路在闹市街头,空气里是菠萝的咸酸味,而且并没有人在追赶我。

就是这样。他说,莫名其妙我逃过一劫,但是失去了存稿。于是我从头开始,重新写了一遍,才有了你们现在看到的《攥酸》。

夏赊雨觉得非常神奇:难怪我一直觉得,《攥酸》的街景写的非常有代入感,当主角在街头狂奔的时候,我会真的觉得心脏要跳出来。

傅苔岑笑了,大概这样的称赞才是他真正想听的:嗯,我确实代入了一点我的体会。

聊到这个夏赊雨突然问,我其实一直很想知道,书里的两兄弟,姚愿和姚望,他们到底算不算相爱?

他是真的很好奇,《攥酸》的稿子带给他太多震撼。哪怕在读完以后也依然放在他的床头,睡前不时翻阅,每一次重读都会再次加深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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