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个是不来梅城的乐师。”驴子说,“愿不愿意听一场演唱会?这个红脑壳有一把好嗓子。”
公鸡在横梁上叫道:“你这个灰驴!”
简竺呛了一下。
驴子说:“这里的日子很好,我们可以弹弹琴敲敲鼓,这样的话我们还要感谢曾经的狠心人。”
“狠心人?”
“我年轻的时候可是以勤奋著称的。”驴子转了转,“后来我的力气用尽了,干不动活啦,我的主人就想把我宰了吃肉。”
“我老的捉不了老鼠,女主人就想把我淹死。”老猫捋了一把胡子。
“年纪大了无法跟上矫健的步伐,我没有办法再狩猎了,那个主人就拿□□指着我。”猎狗道。
“我辛辛苦苦为她们打鸣,结果狠心的女主人竟然为了她的客人而想把我炖汤。”公鸡叫道,“这个狠心的人儿哟!”
最后它们异口同声道:“哎呀,我们最后的精力怎么能花费在那些人身上?”
简竺的脑子里好像闪过了什么,自然而然开口道:“但是你们最终并没有去不来梅城?不来梅城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吧?”
猎狗摇了摇尾巴:“不来梅城是自由之城,事实上我们呆在这里也很自由快乐。不过对于你而言,不来梅城会是一个很好的去处。”
“为什么?”
驴子给简竺解释道:“不来梅城欢迎所有来访的客人。而且城内有几个慈悲心肠的女巫,她们无所事事又乐于管闲事。像你这样稚|嫩的小巫师,她们会很高兴做你的引导者。”
“不……等等。”这发展让简竺一脸懵,“你在说什么?”他指着自己:“我?巫师?”
我他喵的不是个公主吗?
驴子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哦亲爱的,你不知道吗?你是个地道的巫师啊。”
这信息量有点大了。
简竺一时不知道从何吐槽起。
缓过神来后,他将自己短期内的经历挑挑拣拣给乐师们说了,最后他忍不住问道:“一个公主,会是巫师吗?”
驴子想了想,摇了摇头:“如果公主的母亲,那位王后是的话,倒还有可能。但一般来说,皇室不会希望自己的女儿沾染上这些东西。况且你说你是东边来的?据我所知,那个国家并不欢迎巫师。”
简竺下意识地摸了摸藏在衣服里的两条项链。他的记忆出现了断层,只记得醒来后发生的事情。但是那晚在农舍时,他想起了几个零碎的场景。
记得之前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个星光魔杖,这会不会代表着他遗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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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简竺还是去了不来梅城。
不来梅城的女巫对他有很大吸引力,他决定看看能不能从女巫那里挖出点什么。
不来梅城很繁盛,也意味着不来梅城占地面积很广阔。简竺人生地不熟,费了番工夫也没找到女巫。为了在找到女巫前不被饿死,他决定先去找份糊口的工作。
就这样,简竺在一家面包店里当了学徒。
一当,就当了大半个月。期间,简竺白天干活,晚上睡在面包坊的仓库里。他时不时趁下班的时候出去转转,希望能找到帮他的人。但很遗憾,真正的女巫都是些低调的人,若不动用魔力,她们和常人没什么不同。
半个月后,远方的王宫传来好消息,国王要为十五岁的小女儿准备盛大的生日宴。宴会将在一个星期后举行,届时将是举国欢庆。
“那真的是个非常优雅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头发像阳光那样灿烂夺目,她的面容如同苹果花那样娇艳。”简竺站在告示底下,听着身边的大叔大妈窃窃私语,“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孩子呢?”
简竺对公主没什么兴趣,反正他也不想去参加宴会。他并不认为美公主爱上打工仔这样的狗血戏码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但很快他就被打脸了。
因为有一位女巫找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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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竺现在站在金碧辉煌的大殿舞厅里,墙壁是绿丝绸铺就的,上面缀着珠宝雕刻成的花朵。洁白的餐布上整齐放置着象牙做成的餐具,餐桌之长,简竺居然一眼看不到尽头。
他周围都是精心装扮过自己的客人,端着酒杯的蓬蓬裙和西装裤挤在一起,让简竺感到窒息。虽然他来之前被人特意换了套衣服,但简竺感觉自己就像是混进了白天鹅群里的丑小鸭,越发后悔自己上了贼船。
一个星期前——
简竺看完告示就回到面包店继续干活。下午打烊前,有一位老太太来买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