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于洋也只是一句玩笑话。于洋和谷红能够相处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目的,他们都想要一个宝宝。
谷红的经历和张倩有些相似,她曾经有过一段长达七年的婚姻,当时因为她的丈夫刚刚开始创业,所以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金钱来养孩子,于是两个人就决定先奋斗,等有了经济基础的时候再要孩子。
谷红极力的辅佐丈夫,可是她的丈夫太过眼高手低,所以公司终于维持不下去了,欠了很多外债,他的丈夫竟然一走了之,留下谷红一个人面对这个烂摊子。
谷红伤透了心,无奈之下起诉离婚。因为公司注册的法人是谷红和她丈夫两个人,所以外债要两个人均分。之后谷红便开始打拼,她要赚钱还外债,要赚很多钱,她要找个人生个孩子,然后自己把孩子养大。
于是她开了一家幼儿园,从一间房几个孩子,到现在的一栋三层楼和三百多个孩子。她赚到了钱,还清了外债,能养起孩子了,可是孩子爸爸的人选却很难选出。很多孩子的家长给他介绍对象,但都没有太合心意,而且还有一些男人竟然无耻的窥视她的钱财,于是就一直单着。
而于洋是她遇到条件最合适的。其一,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都想要生一个孩子。其二,于洋的外形不错,所以他们的孩子的外形也会差哪去,说白了就是于洋的基因不错。其三,于洋对她的钱财没兴趣。其四,如果两个人合不来分开时,于洋不会胡搅蛮缠,说白了于洋容易脱手。所以她同意和于洋交往。
而于洋是因为谷红当时给他的感觉宁静,舒心。虽然她大自己一岁,但她的外表看上去要比她的实际年龄年轻的多,她的长相比较普通,但很耐看,于是两个人便试着交往。
两个月后他们便领了结婚证。同时,谷红还拟定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是:
1、于洋在和谷红生活的时间段里不可以和谷红以外的女人有染。
2、如果有一天,有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必须同意,不得纠缠。
3、如果有了孩子,分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可以每周接孩子回家和孩子在一起。
于洋之所以同意这个条款是考虑到,小孩子是离不开妈妈的,而自己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并且谷红已经明确他可以每周接孩子回家的。于洋认为这协议是合情合理的。
于洋和谷红婚后住在谷红的房子里,因为谷红说她已习惯生活在她的一方小世界,所以于洋便依从了谷红。他们婚后过着平淡的生活,等待着自然怀孕。
于洋发现谷红很有女人情节,谷红的日常活动就是修剪花草、品茶、烹饪养生、听音乐、读书,她很少出去应酬。她把家布置的非常雅致,认谁看了都会生出两个字,舒服。于洋感受到这个新家弥漫着的气息叫他感到安宁,身处这样的环境身心会充分放松,觉睡得也踏实,他很喜欢这种家庭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