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远和孙致绚也没有躲开,反而随着程老一起仔细观察了下。
孩子的母亲见孩子神色却是好转,就是眼神都灵活了许多,这才放心,赶紧给孩子包好新尿布。
程老等孩子弄好,把了脉后吩咐道,“你们先看看。”
这话是对唐明远和孙致绚说的,两人上前,孙致绚说道,“小师弟你先来吧。”
“好。”唐明远知道孙致绚想要表现谦让,也没有拒绝,上前一步搓热了手指给孩子把脉后退到了一旁,孙致绚也上前给孩子把脉。
程柏说道,“说说。”
孙致绚先一步开口,“用附子理中汤。”好像完全忘记了刚才是怎么斥责唐明远不该给孩子用附子的,别的不说孙致绚的脸皮是真的够厚了。
程柏没有说好还是不好,而是问道,“小远呢?”
“我觉得用附子理中汤配上六味地黄汤,去泽泻、丹皮,加故纸和枸杞。”唐明远心中早就有后续治疗的方子,在诊脉后又稍作调整,“附子理中汤主治中寒中湿,呕逆虚弱,六味地黄汤主治肝肾不足真阴亏损,一剂后如果还发烧,再加枣仁、五味、白芍等再服用一剂就可以了。”
孙致绚在唐明远开口的时候脸色就变了变,随着他的话,不禁握紧了拳头,可是等他说完脸上却满是笑容,“小师弟不愧尽得师伯真传,我不如啊。”
程柏也是笑着点头,“此症咳嗽喉痛,心火烁肺金也;呕吐腹泻。脾胃虚寒也。用胡椒、姜、桂,所以开喉中寒痰。用灶心土者,补土所以敌木。木平则风息、土旺则金生,金既得生,火不能克,则向者克肺之邪火反返归于心。心为君主之官,邪不能犯,心与小肠相表里,致疹毒传入膀胱,故而下溺为紫黑色。”
这是给孙致绚和屋中其他学徒解释小孩的病情,其实现代很多人都不信阴阳五行学说,对这些的研究和认知只浮于表面,就连孙致绚也在这方面疏于学习研究,程柏不仅仅是在教学,也是在点醒众人阴阳五行的重要。
程柏心中却叹气,他医术比不得师兄,就连教出来的徒弟也不如师兄,不过师门后继有人,他心中也觉得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大家好认真啊~阳痿那个病案参考的是《临证指南医案》、《本草备药》,孩子这个参考的是《验证新编》、《奇效良方》~以后没写完一个剧情,我都会把参考的资料书写上去的,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好几本一起看,还要查别的,因为门外汉的我qaq要先努力理解才好写~如果有错误的地方~欢迎大家指出,能改我一定改的!(*  ̄)( ̄▽ ̄*)ゞ[亲亲]
第5章
医馆是专门给人看病的地方,程老并不住在这里,他住的院子倒是离医馆不远,也是个简单的四合院,原先孙致绚一家都和程柏住在一起,后来因为孩子上学的缘故,他们一家才搬离,如今就剩下程老和保姆、保镖。
除了特殊情况,每天医馆看诊的数量都是固定的,程老本来是想让唐明远跟着他住的,只是被唐明远拒绝了,他已经找好了住的地方都安置妥当了,而且那处房子离学校很近。
程老倒也没有强求,年轻人都要自己的空间的,更何况他住的位置确实有些偏,不方便唐明远上下学。
“师叔,金针。”唐明远可没有忘记程老承诺的事情,眼巴巴地看着程老,他去掉了帽子,亮蓝的头发有些凌乱,漂亮的桃花眼一闪一闪的。
唐明远的五官如果单独看只能算是中上,组在一起偏偏带着一种君子如玉的清俊,可是那双眼哪怕只是静静看着一个人的时候就有种情深的感觉,好像是羽毛轻轻搔着人的心尖。
虽然唐明远注视的不是盈盈,可盈盈只是被那眼神扫一下,就觉得心头发热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渴望,恨不得那双眼只注视着自己,咬了咬唇娇声说道,“小师叔,你怎么把头发染成这个颜色?”
虽然唐明远年纪比她小,可是瞧着竟比她师父还厉害,盈盈家世不错自小又长得漂亮,更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很多人觉得中医很没有前途,却不知中医也分很多,像是程老这样的,上层人士恨不得捧着钱只求每月能让程老帮着把把脉,调理下身体。
越有钱越有权越怕死。
唐明远这样的可以说前途无量。
“我家亲爱的喜欢。”唐明远回答的时候,眼神里满是柔情,那样的爱意让人恨不得溺死在其中,哪怕盈盈只是被他的容貌惊艳,此时也生起了嫉妒。
却没注意到唐明远提到亲爱的三个字时,程柏脸色变了变,最终叹了口气问道,“他也来了?”
“当然。”唐明远仿佛没注意到程柏的脸色,笑着说道,“师叔,我的金针。”
程柏没再说什么,去屋里拿出了一个有些破旧的木盒递了过去,然后说道,“滚滚滚,赶紧回去吧。”
唐明远可知道这木盒是好东西,接了过来也没有打开,在孙致绚嫉妒中,直接塞到自己的背包里,然后扑过去搂着程老说道,“谢谢师叔。”
程老虽然有三个徒弟和数个徒孙,可是敢和他这么亲近的也只有唐明远了,其实想想连自己师兄都默许的事情,他再计较又有什么用处,“改天我炖点药膳,你带着他一起来吃吧。”
这话一出,孙致绚脸色彻底变了,他师父那一手药膳多少人求都求不到,如今却愿意为一个小辈下厨,哪怕是他跟着师父住了那么多年都没能吃上几次,心中只觉的师父偏心,难道师父不知道还要靠他老养老送终吗?想到这里眼神扫向了唐明远的背包,而且他怎么不知道师父有那样一套金针?
又聊了几句,唐明远就先告辞了,今天不算是正式见面,不过是提前来打个招呼,等改日大家都有空了,在一起聚聚认识,程柏总共收了三个徒弟,除了在医馆的大徒弟外,二徒弟是在医院任职,小徒弟是个不务正业的,出师后去开了个养生会所里面专门经营各种药膳,倒是赚了个大满贯。
唐明远现在住的地方是一栋二层的小别墅,还带一个面积不大的花园,花园里面的花早就被清理掉,种上了样子漂亮的药草和好打理的青菜萝卜,这里离京都大学步行只需要半个小时,周围住的都是京都大学的教授,不管是环境、位置还是安全性都是很好。
小区的绿化做的很好,路的两边都是大榕树,榕树之间的木椅上经常可以见到乘凉的人,有些人拿着书本正在安静的看着,有些人低声和旁边坐的人讨论事情,这边住的大多都有些年纪,生活的状态很悠闲。
唐明远刚进屋就看见沙发上坐着的青年,青年穿着一身棉麻的居家服,手中拿着一本书,看见唐明远就把书放到了一边,笑道,“回来了?”
青年容貌极盛,却因为浅色的唇和清瘦的外表让人莫名觉得怜惜,就好像染雪的牡丹,笑起来的时候更是让人恨不得把他拥入怀中,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捧到他的面前。
唐明远见到青年,漂亮的桃花眼就弯了起来,却没有靠近只是说道,“我先去洗个澡。”
“好。”青年换了个姿势更舒服的靠在沙发上看着唐明远,“我等你。”
唐明远把包放到一边就上了二楼,他家小瑾身体不好,他在医馆待了那么久,没有洗干净可不敢靠近他的宝贝小瑾。
等唐明远洗完澡,换了衣服下来就凑过去在楚瑾嘴角亲了口,坐在了他的身边,问道,“看什么呢?”
楚瑾很自然的从唐明远手里抽过毛巾,跪坐在沙发上帮他擦头发,“随便看看,医馆出了什么事情吗?”
唐明远眯着眼睛,像是一只刚吃了烧鸡的小狐狸,把事情大致说了遍,楚瑾静静地听着,等唐明远的头发擦干后,就把毛巾放在了一旁,斜躺在沙发上,把脚放在了唐明远的怀里,楚瑾的脚很漂亮,可就算是夏季屋中没开空调的情况下也是冰凉的,唐明远双手握着,“怎么没多穿点?”
“又不冷。”楚瑾其实是个感情寡淡的人,因为身体的缘故自小就不允许他有什么情绪波动太大,除了唐明远外,他对其他的人和事情没有任何的兴趣,哪怕是对他自己的,“我常年都是这样的体温。”
唐明远捏了下他的脚趾,楚瑾有些怕痒的缩了缩,“那个孙致绚心胸狭窄难成大器,只要防着他暗中使坏就是了。”
“放心吧。”唐明远身子一歪,靠在楚瑾的身体,其实这样的姿势并没有多舒服,可是他们两个喜欢,他虽然年纪不大,可是见过的事情却不少,在他决定要学医后,只要身体情况允许,师父就带着他到各处行医,大多是选山村里,有些山村民风朴实有些却很荒唐,若不是身边的保镖护着,有几次差点没办法活着离开,穷山恶水多刁民并不是歧视,而是一种对现状的解释,正是因为穷没知识,很多人不懂自己的所作所为是犯法和荒唐的,也是因为穷,才更容易见财起意。
楚瑾恩了一声,也不再提这些事情,他看出唐明远对医馆那些没兴趣,若是唐明远想要,不需要他开口,楚瑾也会想办法把那些送到他面前,“我弄了两张画展的票,要去吗?”
“要。”唐明远眼睛都亮了,桃花眼多情而缠绵,哪怕是见惯了的楚瑾,也不禁觉得心里痒痒的。
楚瑾很喜欢唐明远,那是一种融入骨子里的爱,楚瑾比唐明远大五岁,在唐明远还是个奶声奶气的小娃娃时,两个人就认识了,一直到现在他们也只有彼此,那是一种比爱情更深刻的感情。
十指相扣,楚瑾忽然有些好奇问道,“当年你怎么就和我表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