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 / 2)

这一刻,便是自小长在美国的grantham都觉得这个提议太荒唐。神奇的事情他见过太多,可一个承诺竟然能换得这样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这老头该不是疯了吧?

就连水牧莲都忍不住捂着嘴巴,拉着她哥哥的手指,悄悄地说:“这个爷爷好笨。”

一个承诺能值什么?她爸爸妈妈答应带她到动物园,转身就能忘了,实在不行,还能从这周拖到下周,下周再拖到下下周。

总之,承诺什么的,最不值钱了。

可这一刻,云溪却笑了。她推开茶盏,慢慢站了起来,走到那一块颇有历史的牌匾下,低低地笑。笑声婉转而动听,却分明丝毫没有笑意。一双眼清冷地没有丁点情绪,竟是让人摸不透她在想什么。

老者似乎没有料到她是这么反应,一时有些诧异。

“以诺易物?您觉得我是没有长大的孩子,这么容易糊弄?”她抹抹雪白的墙壁,嘴角含笑,眼角低垂,阳光下,邪佞的味道充斥着每一个角落,转眼间,竟和进门时的那个模样天差地别。

“如果你怕有诈,我们可以拟字据为证。”渀佛早已经被怀疑惯了,老者丝毫没被她这幅模样惊到,倒是明显多了几分谨慎。

“不,你听错我的意思了。我不是怀疑‘以诺易物’,我只是觉得你狮子开口。”她眯着的眼睛慢慢勾起了弧度,似笑非笑的样子让人想到夜里最可怕的动物,只要一刻,便能将猎物撕成碎片。

站在一边的水牧莲下意识地转过身趴到grantham的怀里,绵羊一样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哆嗦:“哥哥,我怕,我怕。”

grantham轻轻地拍拍她的背,转头看去,那对峙的两人像是两尊雕塑一样,气场诡异,不免也有些心跳加速。

“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老先生,您想从我这得到什么,不妨直说。”她又指指那块几乎被蜘蛛丝缠了半面的牌匾笑笑:“这种多年没有舀出来的东西,以后还是不要舀出来做借口的好。”

这话说得已经是有些过了,可老者的反应却依旧十分镇定。

“牌匾一直挂在这,我没有骗你的必要。我只是看什么人做什么生意,冷小姐不需要这么防备。”

“这么说,你认为我的一个承诺比现金支票要来的有价值?”怕是认为“冷家”的承诺才是真正够分量的吧?

她忽然想起刚刚老者的两个问题,迩玩一笑,能知道她的来历,这人本身就不是什么凡人。

渐渐看出了苗头,她眼底的鬼火一闪,妖娆的笑容又回到了嘴边,整个人的气势顿时又是一变。

即便是活了这么多年,老头心底也不得不惊叹一声,这个貌似还未满二十岁的女孩实在让他猜不透,这样的人物,当真是不可估量。

既然这样,若能得到她的一诺,便再无后顾之忧!

心底一宽,对于这笔买卖更是笃定:“只要你能答应在我有生之年,这块地的使用权一直属于我,那么这块玉砚就是你的。”

grantham这会儿已经完全糊涂了。这么一个小店,买下来也不过就是一两百万的事情,可这一块玉,价格堪比天价。孰轻孰重,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个老头莫不是做生意做昏了吧?

另一边的云溪却是灼灼地盯着老者镇定的双眸,满眼的思量。

片刻后,低低的叹息一声,果然好算计!

这条老街是玩古玩的人常来常往的地方,地段虽不多高档,但眼下为了城市规划,已经有要征用改造的计划。买下这块地当然简单,可是一旦政府改造,即使可以回迁,这个店原来的一切怕是什么都没有了。

他问她是不是冷家的人,想来,也是打听到,她的大伯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吧?

只是,这么一个破旧的小店,到底是哪一点值得这个人用千金不易的“玉砚”来换?

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老者苦涩一笑,阳光下一抹忧伤在他眼底闪过,随即他将视线又移到了院内的那棵合抱古树,眼底萦绕着浅浅的思念:“我妻子的骨灰埋在这,我答应过她,有生之年都会陪着她呆在这。”

grantham和云溪都有些呆滞,谁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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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温润

云溪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彩霞漫天,衬着家里的院子都多了几分暖意。

她和grantham兄妹俩在那老者的小店里呆了一下午,听了一段只用三十分钟便诉说了一辈子的故事。

那时是六、七十年代,上山下山大军势如破竹,他是富家少爷,封建地主,“成分”不好,为求“洗心革面”,自动求取进入山村。

可是山村的破落和艰苦实在出乎所有人的预料,特别是当地刚刚出生的女娃,由于不是男丁,很多家庭是宁愿丢弃在山谷里,也不愿意养活的习惯让他无法接受。

他是那个时代少得可怜的大学生,出生富贵,十指不沾纤尘,进了山,放牛,耕地,播种,种菜却是什么都得去做。

那个被狗娃家老早就养在家里的童养媳有一天看到他饿晕了过去,好心地递了块饼,却被同村人发现,揪着头发,说她思春,不守妇道,被资本主义腐蚀,想要做地主婆,死活拖着她走了半里路说要去浸猪笼。

那一双从来就柔弱无助的眼在夜里一片凄凉,看着同村的人,自己的“未婚夫”用看狗一样的眼神瞪着她,连辨白的话都说不出口。

最终,人群暴动,她被打残了一只脚,从此再也不能正常走路。

既便如此,村里却是再也呆不下去了。无数人鄙视的眼,夜里无故丢来的石头,还有掺了沙子的干粮,连最基本的生存都已经成了问题。

他带着她连夜出逃,一路北上。啃过树皮,吃过泥浆,却是相互扶持,一路风雨,走过了十年。

十年,他们没有姓名,没有身份,只得当个散户给人种田过日。

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不会有人愿意给这对不知背景的外乡人证婚。

当政府归还资产,他的家族重回荣耀时,她却已经病入膏肓。

她告诉他,喜欢大树,想要在像山间里那样的合抱大树乘凉,想要在有院子的地方好好歇一歇,这么多年,她累了。

他说好,转头向自家爹娘叩头,领了钱便奔着城里四处找古树。

三天奔波,终于还是找到了一棵。

就在这条古玩街上的破旧小店。

花了钱买下来,领着她在树下休息,两人闭着眼,却是泪流满面。

他记得,那一年,她不过三十出头,却已是满头白发,眼角沧桑,她的脚再也没能直立地站在地上。因为,那一年逃荒,有只野狗乘他们熟睡时,叼走了她半截脚踝。他白天干活累得睡得太熟,她却早已失去右脚知觉,没有半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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