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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_30(1 / 1)

瞧见程辰一脸笑得不伦不类,我顿时觉得感慨——当年我最后决定不参加跆拳社果然是正确而明智的决定。

说来,当初程辰突然转学,主要还是因为他在大陆的爸终于亲自来新加坡管教儿子。以前程辰从来不提起,我也是近几年才知道他是程将军的儿子。程将军是早些年的军阀,年岁挺大,后来转商,事业多在大陆,和任氏无多大交集,主要是领域不同。

程辰后来和我说起,只扔了一句——老顽固在大陆老婆生的儿子死了,所以才这么拼命地折磨小老婆生的我,哎,我的人生啊……

这孩子,也是有些苦楚的。

“我自己能回去宿舍的,别让你家司机等晚了。”我拍了拍他,没想到他缠得更厉害:“你居然赶我,胖仔,你说,是不是外头有人了——”

“哎……你别——”

程辰猛地捂住我的嘴,很是夸张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愣愣地瞧着他,只见他指了指前方那片林子的一角,极其小声地在我耳边说:“胖仔,你看那里……”

我顺着他的目光,只隐约瞧见了两个人影,虽说有些模糊,却还能瞧清楚——是两个男孩。

两个男孩站在一块儿没事,抱在一块儿其实……也没事,可要是站在一块儿抱在一块儿嘴巴还顺便贴在一块儿——当然,也不见得有事。

可要是其中一个人是王筝……

那就是大事了。

第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二回

基本上,王筝和上一世没什么两样。

模样打小就生得好,五官就像是经过细心雕塑一样,少年时候带一点雌雄莫辩的漂亮。到了这岁数,轮廓也就稍微硬朗起来,身板子也很厚实,和任家人不同,王家的男孩女孩,气势都有些凌冽,王筝尤其,这几年稍微收敛了点,就是眉眼间的那股傲气还在。

和王筝在一起的男孩挺有名,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高一的学弟。班上的女同学提过,说是比女孩儿还娇俏,家世挺好,艺术天分高,父母都是音乐家,还有点波兰血统。

我只瞧见侧面,那孩子头发微卷,发色比一般人浅,脸红地微笑,脸上一双小酒窝,是真的挺可爱,难怪王筝喜欢。

“胖仔、胖仔……你吓傻了?”

我拍开程辰在我眼前乱晃的手,程辰看着前方那角落一脸戏谑地说:“那叫方维的小子还真有一手,就听哥儿们说那小子成天跟着王大会长,眉来眼去的,怪恶心——原来两个人真是那么一回事……”

我叹口气,揉了揉眼。

总觉得今天比平常还累,我一回到宿舍就把程辰打发回去,埋进被窝里睡个昏天地暗,等到一阵铃声响起的时候,才猛地从床上蹦起来,连跑带摔地冲到了书桌,把抽屉里头的手机拿出来。

魂儿都回来了。

“芳嫂——”

“嗯、嗯,对,呵呵——有有有,我都胖了一圈了,真的。嗯?老何那是关心妳呢,芳嫂,我也觉得去做做检查吧,身子坏了什么都划不来。”

“不辛苦,嗯?是啊,芳嫂,妳说得我嘴都馋了——不是我不回家住,每天还得坐车,多累……嗯,和老何说我会照顾自己的。嗯,就这样,拜拜。”

刚才起得快,来了后劲,我晃了晃脑子,手机又响了起来——估计是芳嫂又忘了交待什么事情,这种事儿常有,我看也没看,赶紧拿起手机应声。

“芳嫂,又忘了说什么事啦?”

“……”

“……三叔。”

任老太从纽西兰回来,那是一等一的大事。

估计王任两家不少人都会聚在屋子里,再加上,任老太这些年虽说是去休养,这身子渐渐不大好的事情还是盖不住。这几年来,任氏这块大饼就紧紧揣在任三爷手中,谁也分不到一分好处。

再加上,从年前开始就有这么一个传闻——任老太和任三爷母子闹开了。

几分真假倒是说不准,今年过年的时候,听几个伯父说起这事,语气里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又说,任三爷这几年风光得够了,时候差不多了。

其实,他们看不明白。倒也不能怪他们,若不是我多活了一世,兴许也会和他们有一样的想法。我曾经跟着他,任三爷有多少能力手段,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任老太着实应该感到欣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生了个比她还狠的儿子。

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较之几年前,更为连贯有力,就是不知该感谢现在科技医术昌明,还是徐医生真的有妙手回春的功夫。

总之,任三爷身子近年来的确养了起来,一些重要事情也用不着景叔代言,亲自出口,简洁有力,冲着这一点,没有谁敢说不的。

“嗯,我知道了,这个星期五……要通知王筝么?”任老太喜欢热闹,这次回来,少不得她折腾的。

“是么,原来他知道了。嗯。”

那头稍静了一下,或者说,从一开始周围就静得厉害,似乎能听见回音阵阵,末了,我语气极轻地说:“三叔……我挂电话了。”

那头似乎顿了一会儿,当我要按下结束键的时候,那把声音又响了起来——

“祺日。”

【祺日。】

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

“三、三叔,我……我现在忙,不、不说了。”

那门敲得挺急,我赶忙去开了门,外头的昏暗让我顿了顿,原来我睡了这么久。腕表上的表针显示,宿舍的门禁早几个小时前就过了,王筝站在门外,身上还穿着校服,敢情是这时候才回来。

王筝这些年身子不断拉长,虽然说我也跟着拔高,不过和王筝比起来……没关系,这种优劣势是从小就看得出来的,我的心里状况对此一直调适得当。

兴许是方才下了一阵小雨,外头有点潮湿,王筝的发丝也沾了点雨露,看样子也淋了阵,我心一紧,突然想起上次他淋雨感冒的事情,等他一进房,找了条毛巾赶紧给他披上。

孩子啊……怎么说都不太懂得照顾自己。

王筝坐在床上,眼神郁郁的,我开了大灯,又拉开了窗帘。回头的时候,才瞧见他的目光向着这边,估计是瞧着窗外。我去冲了热茶,本来想冲咖啡的,不过晚上喝咖啡对睡眠不好,再加上我这里只有即溶咖啡,王筝的舌头比什么都讲究。

我把茶递给他的时候,王筝抬了抬眼伸手接过,裹着那毛巾,突然说:“你用过的?”

我一时没回神,见他拢了拢那条淡色毛巾,登时心下大窘,“呃,你,我,我刚才抓得急了,我拿干净的给你——”

王筝的眼睫很长,就像两把小扇子,一刷一刷的。他低垂着眼:“不用了,这样就好。”

王筝再过些时候就要应考,学习也很紧张,学生会的活动却没见他停下来。其实这倒也不用,对王筝而言,估计也不难考,他上一世就拿了4.0的成绩。

“最近学生会很忙么?如果很累的话,把工作也分给别人一些,别自己揽着。”我故作轻松地笑了笑,青春期的孩子心里有千百个小九九,长辈也需要多多关心。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书上看的。

“嗯,还行。”王筝抬头,说:“现在要办改选了,忙完了这桩就行了。”

“今年人选有谁?都是高中的学生?”

王筝说:“都是高中的。高二上学期的有三个……”王筝的眼睛盯着我,“高一的也有,你应该知道的,叫方维。”

我一顿,突然找不着话接下去,王筝直接说了起来:“方维办事能力不错,也很有上进心,学生会让他来带,应该可以管得很好。起码,可以不出状况。”

我说:“会长……已经选出来了?”

王筝从口袋里不知拿出什么,在我面前摊抬手,我猛地一愣,眼睛往我书包上的吊坠一瞧,果然没了。那是去年我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的礼物。白金坠子,圈环中有一个弯弯月牙,我还挺喜欢。

“这个是我让人订做的,全世界应该只有这么一副。”

王筝突然站了起来,扯住我的手腕,将吊坠塞入我的手中。

口气有些阴深——“你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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