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1 / 2)

<h1>第70节</h1>

殷昊好容易避开了思思的‘攻击’范围之后,嘚瑟过头了的雪团踩着窗沿的爪子就一滑,然后……最近好吃懒飞的雪团直接肉团一样砸向了地面,她费尽全力扑腾,才没有直接砸地上,而是艰难地趴到了地上。这才准备和思思求救呢,雪团就听到了一个很熟悉的声音,“鹦鹉?”

雪团没有动弹,正常的鹦鹉是听不懂人说话的,再说了,她都胖了这么多了,她就不信了,柯混蛋还能认出她来。

事实证明,是能的。面对雪团惊恐不解的目光,柯辰骏嗤笑了一声,“一段时间不见,鹦鹉你就胖了这么多啊,怎么只顾着长肉,尾巴上头缺的那根毛也不知道长长呢?”

雪团:“……”为什么没有人告诉过她,她尾巴上头缺根毛?就算一时长不出来,她完全可以忍痛咬掉一根啊!

第92章 结局

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翰林院,是天下读书人最为向往的地方。被隆庆帝钦点为状元的殷昊,在收获状元这个头衔的同时还被封授为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

翰林院,是沈奕轩待过的地方,原来沈奕轩几乎不和殷昊提官场上的事,殷昊就以为翰林院其实是一挺舒服的地方,每天无所事事,混吃等死,哦不,等升官。

在翰林院待了几天之后,殷昊只觉得沈奕轩那真是太能装了。修书撰史,起草诏书,那都不是他们这样刚进翰林院的人能做的事儿,他们能做的呢,是按照上峰或者与上峰同级及以上官阶的翰林院大人们找书,抄书。

修书撰史,这引经据典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必须得要严谨,但那些大人年纪一个比一个大,记性自然一个比一个差,记性差倒是没有什么关系,反正这里也不是闱场,他们也不是考生,把他们觉得正确的书找出来,翻找到他们需要用的地方,摘录原文,标明出处,把书放回原处……这些种种,都是殷昊要做的。

只要找到了书,这一切都好说,问题就是,书难找啊。他们只要动动口,殷昊简直要翻断手。反正断手的人不是他们,他们要的时候是一个比一个说得着急,恨不能他们一说,殷昊就把书给他们变出来,用起来的时候呢,一个比一个慢条斯理,好似那样才能彰显他们的官威。

起得比鸡早,回府的时候累成狗的殷昊,只想寻求他家清清的安慰。每天他回府,只要但凡露出一点儿腰酸背痛的意思,叶清浅定然是要放下手中所有事情,给他捏捏揉揉的。

今天……殷昊一推门,屋子里头居然没人。扶着腰,殷昊去了后院。才刚到后院门口呢,就听到了一叠声的‘驾’,那声音,属于他们家小胖墩思思,也不知道今天是哪个倒了血霉。

听到脚步声,叶清浅回过了头,“散值了?”

“嗯。”殷昊一边回答叶清浅,一边就在院子里头寻找他们家思思的身影。不多时,殷昊的眉毛抖了几抖,“这是……?”

叶清浅捂了捂脸,“思思说,你当时骑着的白马胸前是绑着红花的。”

此刻的思思,穿着一身小红袍,骑着一头胖的十分结实的大雁,大雁的脖子上头挂了一朵红花。用来敲大雁屁股的,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拨浪鼓。

为什么会变成今天的情况呢,主要还是那天亲眼看见殷昊骑马,思思就来了劲了,他也闹着要骑。他这么小的年纪,马都上不去,就算给他抱上马了,那两小短腿那也是够不着马镫的,他那么一点儿份量,马儿稍稍用力,就能给他甩下来。

然后……就是状元郎的现世报了。他骑马,他儿子骑他。

抱着思思的时候呢,殷昊是真没觉得他有那么沉,在思思往他背上一坐的时候,殷昊觉得一口血就憋在了胸口了。本来不过是想让思思过过瘾也就算了,没想到思思那是玩儿开心了,天天就要殷昊给他当‘马’。殷昊感觉天天这样折腾,几天就能给他手掌、膝盖磨出茧子来,于是就想了祸水东引的一招。

殷昊最先想到的,是傻骡子……的儿子,两匹才刚满一岁的小马驹。

侯府倒是养了几匹拉车的马的,不过都是公马,这母马呢,殷昊说话算话,给傻骡子配了两头。傻骡子那个乐呵地,天天在他们侯府后院骑马。骡子呢,是不能有后代的,但是这事儿吧,人都知道,傻骡子不知道。

那些母马和公马配过之后呢,生了两匹小马驹,傻骡子就以为这都是它的孩子,那个护得牢啊。喂吃的可以,拉出去遛遛也可以,但凡谁想要骑马,傻骡子必然龇牙撩蹄子。

殷昊因为这个,差点儿又和傻骡子杠上,叶清浅忙在一旁劝说,“算了算了,这马驹虽然个子不小了,但是年纪还小,正是调皮不安分的时候,又没经过训练,比成年马看着还不可靠。”

然后殷昊给思思整了个木马,让思思坐在上头前后晃。思思倒是开心了两天,然后就开始嫌弃这马不会走路了。这一点,殷昊依旧有办法解决,他让人给木马的四条木腿下各装了一个轮子,前头有人牵着,这个木马就能前进了。然后思思又高兴了几天,开始嫌弃这木马不是活的了。

骑大雁,不是殷昊的主意。事实上在殷昊娶了叶清浅之后,就已经不大关注那些大雁了。典型的媳妇娶过门,媒人丢过墙。

侯府的后院也没加盖,殷昊还以为这么长时间它们早都在羽毛长齐的时候飞走了。其实倒不是大雁不想飞,不过在侯府优渥的生活,让它们胖的已经只能和家鹅一样在地上走了。

大约是知道思思是叶清浅的儿子,傻骡子对他还算比较友好。不过这样的友好,很表面,思思可以给它的幼崽们喂吃的,可以摸它们的脑袋,但是骑……不可以。虽然不能骑,但是思思还是喜欢小马驹的,喜欢摸它们,喜欢看它们从叶清浅的手心把糖舔走。

叶清浅其实也闹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本来只是带着思思看看小马驹而已,怎么一个错眼,思思就骑起大雁来了。那大雁吧,居然还没啄思思,叶清浅明明记得很清楚,当初殷昊拔它们毛的时候被它们啄出来的伤口。

“它们还是由着思思骑,都不反抗?”

“嗯。”

“这是……养熟了?”叶清浅还没来得及出声阻拦,殷昊已经试图伸手摸一头大雁的脑袋,然后不但没有摸到,还被十分不客气地啄了一口。

“清清啊,晚上让厨房加个菜吧,烤大雁!就这头。”

半年之后,殷昊已经很适应在翰林院里头的日子,寻书这事儿,他做得比旁人要快些,倒不是驾轻就熟,而是……在这几个月时间里头,他但凡有时间,就整一整那些无规律摆放的书。

夜已经深了,殷昊孤枕难眠,“清清啊,那账本不然明天再看吧,晚上天儿这么冷,别冻坏了。”殷昊好容易给叶清浅那边睡暖和了,叶清浅迟迟不睡,他这会儿一摸,好像又有些冷了。

“点着炭炉呢,不冷的。”叶清浅随口应道,然后一手翻页,一手拨弄算盘。

不多时,殷昊披着衣裳下了床,走到了她身边,“你不冷,我冷。”俯身给她一抱,往床上一放。让后阖账本,吹蜡烛,那是一气呵成。

“殷昊?”良久,听到殷昊平稳的呼吸声,叶清浅轻轻地唤了一声,没有听到殷昊的回应,叶清浅扶着有些酸痛的腰悄悄坐起,这才摸到自己的肚兜呢,已经被人抓住了手,往怀里一带。

“你装睡啊?”

“没装,你一起来,我怀里就空了,觉得特别冷。这大半夜的,去干嘛去?”

“我说出恭,你信吗?”

“信啊,要我抱你去吗?”

“我那账本就差一点儿了,我想看完算了。然后明天给娘送过去。”

虽然殷昊做了官了,但是俸禄真是那个低啊,侯夫人怕以后侯府由殷弈继承之后,小两口的日子不好过,就把名下的一间铺子交给叶清浅管着了。叶清浅本来是不要的,但是侯夫人说话十分直接,那是她的嫁妆,她愿意给谁就给谁,这也不是给她的,是给思思的,叶清浅只是代为保管。如果叶清浅不管呢,就是坏了良心,想要累死她这个婆母,想要在侯府白吃白喝一辈子。

被侯夫人这么一提醒,叶清浅倒是真的反省了起来,好似她嫁给殷昊之后,真的懒了很多。除了给思思和殷昊做衣裳,给公爹、婆母做些小东西之外,其他……都是吃侯府的,用侯府的,说白了,还真是一点儿贡献都没有。

“晚上弄这些,眼睛会坏的。明年早上时间不是大把吗?”

“明天早上我要去陪大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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