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67章 孰轻孰重要想清楚</h1>
杨美娟做了一大桌子菜,毕竟这是林兆晴作为他们家的“儿媳妇”正式第一次在他们家吃饭,所以肯定要丰盛一些的。
“晴晴要多吃一些啊。”杨美娟看着林兆晴笑眯眯的说道,她现在真的是越看自己的儿媳妇越可爱,实在是太好了。
林国强一个大男人虽然不太擅长说话,但是也给林兆晴夹了好几次她够不到的菜,这也足以说明他也是喜欢这个儿媳妇的。
不过杨美娟和林国强还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
“吃这个。”这是夹了一筷子萝卜丝到女孩儿碗里面的林世瑾。
“不要,我不喜欢吃萝卜。”这是讨厌萝卜的林兆晴。
“不吃萝卜对你的眼睛不好。”
“可是我不想吃……”林兆晴也想起了自己后来近视时候的样子了,六百度啊……
“听话,快吃吧。”林世瑾说道。
想到自己未来的眼镜度数,林兆晴苦着脸将橙红色的萝卜丝给吃了下去。
……
杨美娟和林国强对视了一眼,眼中都充满了笑意,不过同时也有点儿奇怪。
之前的时候也就算了,怎么现在两个孩子订亲了之后,他们儿子居然这么积极体贴了,难道订亲也能让人一下子成熟起来了。
两个都有点儿马大哈的夫妻俩这么想着。
虽然这个原因十分的不靠谱。
吃完了饭看了一会儿电视,不知不觉的就到了八点了,林兆晴准备要回家了。
“晴晴今天别回家了,我已经和你妈妈说过了,让你今天住这里。”杨美娟说道,“嘉嘉晚上老踢人,你肯定睡不太好,让嘉嘉晚上和我们睡。等回头啊,我单独给你收拾一个好房间,这样以后你能常过来住。”
“啊?”林兆晴听到杨美娟的话都愣了,忙想要拒绝,“娟姨,不用的,我……”
“好了,这些事情你不用管啊,”杨美娟才不给林兆晴说话的几乎,然后看着自己的儿子说道,“阿瑾,还不带晴晴回房间去休息。”
林兆晴现在想拒绝也拒绝不了了,只能僵硬地被林世瑾拉着手往房间去。
如果林世瑾没有重生的话,林兆晴肯定不会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知道林世瑾是大人版的了,她这心里面真的是说不出来的别扭啊。
林兆晴坐在床上,抱着一个抱枕,仿佛带着一些警惕的感觉。
不过这样落在林世瑾的眼中,只觉得女孩儿像是一只随时准备炸毛的小猫咪。
“你这个样子,难道是觉得我能做点儿什么?”林世瑾挑了挑眉,“放心吧,咱们才五岁,我还没那么早熟。”
林兆晴满头黑线。
还说这样的话,之前不知道是谁用五岁的壳子就夺了她的初吻了。
不过算了,五岁有些事儿的确是做不成的,又不是十五岁或者是二十五岁。
所以,她应该是不用担心“清白”不保的。
这么想着林兆晴脱了自己外套,然后拿起了自己之前穿的睡衣,看着林世瑾抿了抿唇:“你,先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