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穴”同时涉及到了4个穴,而这四个穴位当中有一个穴位被称为“四神聪穴”,这个穴也并不是由单独一个穴位组成,而是人的头顶上百会穴四周约一寸处的四个穴位组成,这样一来,光是“颠穴”就足足涉及到了7个穴位。而想要施展“颠穴”,并不是像人们想象中的那般将几个穴位分别进行击打就可以达到目的,而是需要通过对这几个穴位按照书中所示的特定顺序,用不同的力道进行或封、或点、或按、或揉、或刺几种不同手法来实现。
至于“痴穴”,一般也是用于进行对人的审讯,且可以与“颠穴”同时搭配组合使用。“痴穴”同样有两层含义,首先来说,“痴”即“痴迷”之意,意指可以让人陷入一种“痴迷状态”,让被施展“痴穴”的人对施展人或指定的事物产生一种幻觉,让被施展人误以为那是他的至亲至信的人或物,最厉害的则是被施展人还会听从施展人的指令毫不犹豫的说出或做出任何事情。这一点使得施展“痴穴”很类似于外国人所崇尚的那种催眠术,不过却也是有很大不同的,催眠术一般情况下需要被催眠者对催眠者的信服和配合,也就是老话所讲的“信则有,不信则无。”如果遇到意志力极强或受过相关特训的特工,催眠术往往是起不到作用的,而施展“痴穴”则是有些强制性的意味在里面,只要被施展人的意志力不够或者精神不集中,便会直接中招,所以对于那种经过特训的特工或者意志力足够强大的犯人,一般是可以先利用施展“颠穴”来消磨其意志力及其心智,等对方的意志力被消磨到一定程度之后再施以“痴穴”,所以这两组组合穴对于犯人的审讯基本上都是无往不利的,华夏的古老医学博大精深就在于此。
不过“痴穴”中的“痴”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则是这个组合穴的一个不能算作缺陷的缺陷,那就是一般情况下只要被施展过“痴穴”的人都会落下后遗症,变成真正的“痴呆”。这也是因为施展“痴穴”的时候对其大脑造成了极大的不可逆的损伤所致的。而之所以被称作不算缺陷的缺陷,是因为一旦施展人已经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信息,那被施展人已经无足轻重了,即使变成一个傻子对于施展人来说也是无所谓的,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总比直接杀掉他还算得上“人道”了不少。
“痴穴”同时涉及到了6个穴位,施展的方式和颠穴大同小异,也需要按照特定的顺序和不同的手法和力道来实现。从繁琐的过程和需要严格的力道把控上来说,想要成功施展“颠穴”与“痴穴”并非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练成,至少也得需要通过大量的练习和足够的实战经验才可以达到百试百灵的地步。可是一般人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机会和试验品来供自己练习呢?更何况只是为了练就一项几乎可以称之为鸡肋的技能,就可能会产生成千上万个傻子,光是从人道主义层面出发这也是不被认可和允许的,所以书中明确的规定,任何军人在常规情况下和未被师级以上领导允许时对任何人施以这两种组合穴均属于非法,将会以故意杀人来定罪。
虽然这种审讯方式不合法、不人道,可是并不代表资料里就完全不能介绍,这个道理就像是法律里明确规定了杀人是犯法的,但是电视上法制栏目里在播放破案类节目时还是会把犯罪分子作案的细节和过程全部呈现给大众是一个意思的,其目的绝对不是教人如何犯罪,而是用来引以为戒和广而告之的。
不过别人没有这个训练的机会,不代表费步凡就完全没有机会,费步凡在看到这两个组合穴介绍的时候就被其神奇的功能给勾住了,结果小ai更是适时的告诉了他两个好消息。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