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1 / 2)

[重生]无言之爱作者:谢亦

第32节

男人的脸凑过来,孟池朗一时没有回神,抬手凶狠地拍在他脸上。声响不小,但没什么气力,被打的那位反而高兴极了,拉着他的手往自己脸上摔了好几下。

我错了,你打我,不要生气。

孟池朗懒得理会,只说:「我要洗澡。」

浑身黏腻,他急需洗个澡,赵凌宇听话地抱起他。托着他的左手不让它沾水,上满的贴着胶带,看来之前就有医生来看过了。

孟池朗靠在他怀里,懒懒地不想动弹,这样的温和让他显得没有一点攻击力,赵凌宇的动作慢了下来,低头看了他一阵,额头贴着额头地吻了吻他,说:别生气了。

他的示弱是意料之中的,可以他的小心眼,孟池朗知道这是远没有结束,他嗯了声又沉默了阵,才道:「我不管你以前对她做了什么,以后,不要去打扰她的生活。」

身后的人果然僵了僵,然后贴在他背上写道:好。

这件事就这样在他们的生活中揭过了,孟池朗早出晚归的日子越来越少,不到九点起不来床,下班时间没到就有人催着他回家吃饭,他不自察自己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让工作室的属下们如沐春风。

白承安发来请帖,是他小女儿的周岁宴,这是大日子了,赵凌宇自然会参加,孟池朗原本不想去参合,他和白承安那些人向来不对付,想来白承安大概也不会喜欢他出席这样喜庆的场合。

但赵凌宇对此很执著。

或许在他看来,自己是作为他的家人,他的另一半陪同出席的,可在别人眼里永远是另一回事。孟池朗心知肚明,但耐不住他失落的目光,还是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当年玩世不恭的白大少爷,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抱着小女儿对来宾炫耀的模样,完全是个称职的奶爸。

小公主很可爱,穿的如同一个洋娃娃,眼睛也大大的,抱着粉色奶瓶好奇地打量所有人,不哭不闹。

孟池朗很喜欢她,孩子显然对美的事物也没有抵抗力,热情地伸手要他抱自己。孟池朗抱着他手脚僵硬,生怕把怀里咯咯笑的孩子摔着了。小心地坐到沙发上,才敢空出一只手逗她玩。

白承安不是滋味,小女儿虽不认生,可也没见对谁这么主动亲近过。不过看他被赵凌宇养得越来越漂亮的模样,白承安哼了一声,不得不承认自家女儿的眼力劲儿还是好的。

「喜欢就自己生一个呗,眼红我的也没用。」

白承安似乎无意为之,但很成功地让他和赵凌宇都在原地静默了一阵。他们这样的关系,要孩子根本不可能。

白承安说起了育儿经,当着孟池朗的面对赵凌宇说,他们该要去领养一个孩子了调节一下生活。孟池朗倒是不反对,相反他很喜欢孩子,这些年他的生活渐渐被局限在一个人的怀抱里,也变得同那个人一样翻不出一点新意,如果能有另一个人进入这个家,或许会好些。

但赵凌宇不会同意的。

他的霸道这些年有增无减,虽然表现的方式收敛了许多,但孟池朗知道他根本不会允许有个人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和他争宠。

说来好笑,但有时候那人的想法就是这么幼稚。

赵凌宇问他:喜欢孩子?

孟池朗给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答案,喜不喜欢与要不要拥有,于他而言从来就不是必然关系。和他赵凌宇不同,他不会因为喜欢,就想要占有什么,相反,他更喜欢那些事物那些人自由自在的本真。

赵凌宇果然松了一口气,犹犹豫豫地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宠物,这是要退让一步,放松自己的领地了。孟池朗暗自失笑,不论是孩子还是宠物他都没有那个自信可以照顾好他们,他应付赵凌宇一个人犹自□不暇,哪来的经历顾及其他?

赵凌宇这下满意得不行,果然方才大方的样子不过是假象么。

十几年的磕磕碰碰,孟池朗早也已经习惯了,他想让自己好过些,不愿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意气用事。

但总有人看不得他快活,池继东一番意味不明的话,成功地击溃了他近四十年的修养。

「你以为没有赵凌宇的默许,我们池家会那么轻易得到孟氏?呵呵,看来你魅力不小啊,看赵凌宇恨不得把你圈在家里,你一定伺候得他不错吧?」

「怎么,不明白?那我就告诉你吧,你那个姘头来路那么大,你以为爷爷敢轻易以卵击石?要不是有赵凌宇的态度在前,我们哪能这么顺利成事?」

看孟池朗愤然离开,池继东看着他远去的车子冷冷一笑。

再见了,他亲爱的表弟,怂恿赵凌宇毁了他池家,他也要拉着他一起陪葬!

来接他下班的赵凌宇很快追了上去,电话里他只问他:「我家的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回答我!」

「叩叩叩。」孟孟,你冷静一点,他急着敲方向盘。

不否认?

孟池朗狠狠地丢开手机。太可笑了,他最在意的不过是爸妈,孟氏是他爸爸妈妈毕生的心血,却只因为他一个不喜欢他忙碌的工作想禁锢他就这么毁了?

他只觉失望透顶。

他并不愤怒,也不惊讶,这些年那人的作为他司空见惯,只是很累。这么多年他慢慢磨平自己的尖锐,不过是想要一点平静,他已经尽量让自己懂事,顺从一个男人,换来的却是这样的回报?

没想到这一次,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爆炸发生的那一刻,他心想,或许这是对他和赵凌宇最好的结局,不会再有争执,死在一起,满足他的占有欲,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为此受害了吧,他们也不会再有痛苦。

但心里有个声音在极力反对着,他不想赵凌宇死,不愿意看他无助……

或许,一直以来,更任性的人更软弱的人,反而是自己。

「我也爱你。」

或真或假,这一句是他欠了他的,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他宁愿他们彼此相爱,宁愿永远禁锢在这个人身边。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第119章番外(二)

这世界上最遗憾的事,莫过于在不懂珍惜的年纪遇到对的人。

应家的门户极高,本家原在扬城,宅邸正门两尊石狮睥睨威武,旁人出入都在侧门,后来被占做军阀用地,在军阀覆灭时也被一把火烧了干净。

但这丝毫无损应家的风光,应家人丁稀薄,但当家头脑活络,当年海城为租界所占的时候,应家在这地头还算能说得上话的人,做的就是替当局同外国人倒卖军火的买卖。在内乱的时候站对了阵营,从此风光无二。

到了应远征这一代,应家已十分低调,外人都道应家主家脾气十分古怪。古怪?应远征裹了裹潮湿霉臭的被子冷哼,能因为自己剃了那只蠢狗的毛二话不说把自己丢出家门,将所谓的家主试炼提前了三年的臭老头何止生性古怪!

这一年,应远征十三岁,蜷缩在远渡海外的轮船仓库角落里瑟瑟发抖,在咒骂那只蠢狗和臭老头的不忿中睡去。也是在这里,应远征遇到了他这一世的业障。

“臭小子!敢偷吃!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住手!”

事情的起因,是厨房里为贵客准备的鸡汤糕点被偷吃了一半。打人的是个华人老头,被打的是个华人小学徒,围观群众华人洋人参半,上前劝架的是一个瘦弱的华人少年,而罪魁祸首趁乱站在了围观群众中,又顺手从某个洋人身上顺了十来张洋票子。

似乎没料到有人会阻止,而且是如此赢弱不堪的人,洋人们似乎打起精神来,这场闹剧因为这个不自量力的少年终于有了点新鲜看头。

“别……”有人低声拉扯了下那人,没能拦住他的见义勇为。

“这位先生,你为什么打他?”那少年似乎被气得不轻,“他都已经说不是他做的,你并没有证据证明就是他做的不是么?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就归罪于一个无辜的孩子是不是太过分了!”

啧。

应远征轻蔑地笑了下,真不知该说这个人天真还是愚蠢,在这艘船上最没地位的大概就是这些华人了。应远征在这船上住了半个月,对这些事再清楚不过。这个中年华人是个手艺不错的厨子,在国内开罪了人才带着年纪很小的儿子偷渡到这船上,恰好有一个有钱的洋人喜欢中餐,才免了被丢到海里喂鱼的下场。

他打的也正是他的儿子,原本这一顿不轻不重的打骂叫洋人满意了,就可以息事宁人,但谁想到围观群众里还有正义感没有泯灭的人呢?

果然,这件事最后是那名少年被揍了一顿。被揍了一顿不说,还护着那俩完全对他没有感激之心的父子,自己掏腰包给那两人付了船资,才算了事。

除了第一晚的狼狈,应远征在这艘船上过得倒也快活。

收拾了两个洋人供自己驱使,占了他们的床位,一日三餐穿的用的都不用自己发愁。那天之所以在厨房顺了一手,是因为实在受不了那劳什子的西餐,才出手的,至于别人的死活,与他何干?

他应远征可不是什么善茬,但看那两个人高马大的洋人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被他驯服得跟绵羊似得就知道他的手段。

他不是什么普通的十三岁的孩子,从手能抓东西开始,就握抢了,这十三年更是在应家的私人卫队中长大,别说是两个成年人就是再来十个也不是他的对手。

这两人对那个见义勇为的孩子倒是欣赏得很,应远征从他们口中得知,那少年是这一批出国留学的小华人之一,此番去的是德国,学医。

这年头送孩子出国留学的不在少数,不过住在这船的一楼的皆是些没什么权势的学子,是国家挑选出来的人才,出来前都和国家立了契,学成后以知识报国的。后来又有一桩关于那少年的新鲜事,说是他的推荐信和入学资格书入境证明等一应文书被人偷了。

应远征对此没什么同情心,只不过当天夜里还念着厨房熬制着的鸡汤,去后厨的时候在船尾看到那少年。

应远征只当他要投海自杀,不过也没心情管他,径自去往后厨。倒是那少年吓了一跳,他以为是那个玩忽职守的巡逻人醒来了。

见了来人,他才松了一口气。那巡夜人夸张的鼾声在潮浪声中此起彼伏,他这一下也没有吹海风的心情了,正打算回去,却见那人进了后厨,跟过去一看,这下愤怒了。

“原来你就是那个小偷!”

他们就是这么结识了。

那少年蠢归蠢了些,却是个十分上道的,应远征原本以为他要抓着自己充公问罪,哪想,闻了那汤水的味道,径自说便宜了那些洋鬼子,自己也分了一杯羹。末了,还偷偷摸摸地从那个抱着武器打瞌睡的洋人守夜人哪里偷了个物件丢在厨房里。

第二天,果然传来那个守夜人被揍了一顿的消息。那守夜人,正是那天教训他时打得最狠的那个。这首船上也有自成一派的食物链,他们这些没权势的位于食物链的低端,而这些自认优越的人,可不正也是那些更高一级人的食物么?

那少年有他坚持的生存之道,同时也记仇得很。

应远征这才对那少年另眼相看。

那人正直却顽劣,天真得愚蠢却满心赤诚,带着涉世未深的无辜和对未来对所谓使命的狂热和憧憬,眼里尽是鲜活。

公文被偷了,他在船上揽了些有苦又累的活计,赚了几个大洋,在渡船在一处靠岸的时候给家里发去电报,又重新补办了手续。

在他看来,这样的恶作剧算不得什么挫折,他自小在医院中长大,在他的观念里,非死无大事。

乐天知命,是一种旁人学不来的天赋。

许是被孤立了,见到不排斥他的应远征,少年尤为热情。他以为他也是赴洋留学的学子,将自己的身家交代了一遍,执意要应远征同等交换信息,对应远征的冷脸沉默也毫无自觉,聒噪得不成样子。

也因为这个人,之后的两个月船期总算有了些乐趣。

分道扬镳后,应远征没有想过自己会再遇到这个人。但有些人,是注定要纠葛一生的。

再遇到薛珩是在两年之后,一家华人开的小诊所里。应远征当时已经小有成绩,是在本土道上已具名气的打手了,前不久才被人纳入麾下,这是他的第一笔战绩,留在他身上的功勋也甚是惨烈。

被人就近送进这家诊所时,应远征还很清醒,第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目露震惊的少年。他拒绝了麻醉,最重的那道伤口缝了二十九针,他一声不吭的,看得送他来的那个弟兄满身冷汗。

薛珩没吭气,不成想转身就报了警。

最新小说: REMIX(混音人生) 我是大明星 婚内家暴犯 这反派谁爱救谁救 工具人,但可爱万人迷[快穿] 穿为死对头影帝的猫 女装嫁给失忆大佬后 抄家流放?不慌,系统屯粮嘎嘎足 良意缠颜 叛逃之后(西幻nph)
本站公告:点击获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