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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无言之爱作者:谢亦

第21节

他一直想我带你回家。

“……会不会太早,诶,这件事太突然,你让我缓缓。”孟池朗兴奋地抓了抓膝盖上的裤子一把,分明只是一个提议而已,就让他心跳加速,紧张而喜悦。

这是要……见大家长了?

而且这位权威的大家长竟然已经接受了他?

幸福来得太突然,他表示,真的需要回头睡一觉,不是为了证明不是在做梦,而是……他亢奋得有点头晕。

赵凌宇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腿上。

虽然他知道老爷子的目的绝对没有那么单纯,但能让他这样高兴,让老爷子算计一回,也值了!

☆、第七十二章

见家长,这件事还远在赵凌宇目前的计划之外,于孟家,是因为他还没有足够的胜算,于自家,则是他对家里的情况很了解,尽管老爷子中意自己的宝贝媳妇儿,在他身下下功夫目的也绝对不单纯。

更何况,他根本不愿意‘闲杂人等’闯进他们狭窄却安全的世界里。

孟池朗听他说短时间内不用去赵家拜访,松了一口气,赵凌宇给出的理由他不会去怀疑,自然也没猜到他那些小心思,转而说起方才偶遇白承安的事情。

……好,听你的。

请白承安到家里做客,孟池朗既然向白承安许下了承诺,原本就是完全做主了这件事,会像赵凌宇提起不过是忍不住分享这种被他的朋友圈认可的喜悦。这种关乎家庭内部的事情,他说一是一,没想过赵凌宇不同意的可能,更没想过两人入住一年多除了应杰外不见任何朋友到家里做客过的原因。

不过,在此前,蓝雨洁的婚礼也终于应时而至。

年轻人不忌讳时辰,两个人在某天晚上牵手散步的时候有了栓住彼此走一辈子的冲动,当即成全了家里人迫切的愿望,点头结婚。继而呼朋唤友,大肆庆祝,单身夜过后婚礼却不是第二天就能办下来的,其他不说,两家家长合力请了大师,挑来选去才选定了最近的一个良辰吉日。

月底接连几天都是宜嫁娶宜乔迁的好日子,孟池朗就收到了好几份邀请,大部分都只是随了份子钱,除了蓝武两家的婚事,亲自去参加了一位设计部颇为照顾他的同事的婚礼。

新娘是在设计部有名的才女,家在深城,嫁的是海城一位家境不错的年轻商人,双才双貌,天造地设,羡煞旁人。

不少男同胞都为花丛里有被折了一朵玫瑰而惋惜,扎堆喝酒的时候没少起哄说可惜当初自己没去追她,否则现在,喜帖上的名字可就不一定了!

“吹,使劲吹!就你这长相,月球表面都比你强!真好意思说出口,以为人人都像人家新郎官似得要资产有资产,要能力有能力,要模样有模样,要年轻很年轻!就你吧,啧,我看悬!”女同胞对此投以鄙夷。

“就是啊!”附和的可不止一个人,说着说着,就引到了孟池朗身上:“要我说,这里也就我们孟少出手,才有机会!”

孟池朗这下装专心吃饭都不成了,“你们这么在人家婚礼上挖墙脚,真的合适吗?”

同事们哄然而笑,说他正经什么,扯着扯着,交情好的同事就巴着他的肩膀问:“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吃上你的喜糖啊,话说,大少爷你也老大不小了,和你那神秘女友黏乎这么久,也该给人家一个正宫身份了吧?”

“诶,什么时候带出来让咱们看看,吃饭唱歌什么的我们做主包圆了!”

孟池朗淡定一笑,没说什么,就听常诚拔高嗓门喊了一声:“新娘来了!”把众人的注意力都扭到了门口的位置,看新人们携手而来。常诚对他挤眉弄眼,比他这个当事人还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孟池朗倒不觉得方才的话题有什么禁忌,甚至在想,以后有机会的话,他或许也能有这样的机会,让彼此穿上他亲手设计的婚服,办一场婚礼,像这一对幸福的新人一样,踩着婚礼进行曲的乐章,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

婚礼好不热闹,司仪不是花钱请的专业人士,而是男方的一个朋友,嘴上功夫比礼炮还厉害,几个回合就把新郎新娘闹得红了几次脸,邀得满场叫好的喝彩。最后还搞怪地把新娘抛花的环节变成了新郎蒙着眼睛抛,美其名曰临场的美女都不愁嫁,得多照顾在场可怜的单身汉子。

不论男方女方的男士都凑了个热闹,孟池朗挤在一堆人中间哭笑不得,却也被这蔓延的欢乐感染,脸上都是笑意。

不过,反射性地伸手一抓,看到自己手里的花束和旁人鼓掌哄笑的时候孟池朗还是愣了一下。

“诶,诶,快请这位幸运的壮士上台!”司仪赶紧吼,又问他有没有女朋友,要不要从咱们美丽的伴娘里带一个回家。

也不只是哪一位同事,先替他回了一嗓门:“有了!”接着便是一群人戏说他哪位甜蜜恩爱的‘女朋友’了。

司仪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这时候听了,一问见女方没有来,便笑道:“那么恭喜你获得和新郎新娘一起和交杯酒的机会!大家掌声啊!”

这鸭子都被赶上了架,孟池朗没不扭捏,和新娘还有初见的新郎以一种掰手腕似得姿势怪异地绕了手,凑过去喝司仪特别准备的以碗为单位的酒,直喝得他满襟湿透,最后以新娘被呛到收场。

回了座位,不免又被起哄一番,好事将近,到时候可别忘了把喜帖送上门去,又有人在心疼瘪下去的钱袋,说接下来还有两天日子怎么好怎么好,快把大少奶奶领出来让他们看看。

孟池朗在职场也颇为长袖善舞,这时候和他们插科打诨,一场热闹。

回去的时候,还是赵凌宇来接的他,路上他没少说了婚礼上的趣事,自然也将自己抢到花束,喝了一大碗交杯酒的事情说了。

赵凌宇:我们以后也可以自己来。

孟池朗嘻嘻笑了声,没有应话。不过到底是年轻人自己筹划的婚礼热闹,相比第二天蓝武两家花了大价钱请人设计的豪华婚礼,倒是多了一分鲜活和肆意。

婚礼办在海上,轮船上醒目的位置立着液晶显示屏,播放着蓝雨洁和武浩轩精心拍摄的短片,比起一般人的婚纱照,下了很大的功夫。

与昨天孟池朗参加的婚礼大相庭径,在座的都是海城数得上名号的人物,今天这场合更注重的稳妥,不能出丝毫差错。新娘的婚纱的曳地裙摆很长,足有十一个小天使为她拉起裙摆,鲜花不断洒落。

她由她父亲牵着,走过红毯,手被交到新郎手上时,长辈的托付让她红了眼睛。神父得到了他们真诚的回答,彼此交换戒指,印上一吻,将整场婚礼推上高潮。

晚上才是庆祝宴,每个人盛装出席,杯盏交错间每个人仿佛都是这场宴会的主角,等新人来敬酒,才堪堪停下话题。

孟池朗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受了前番酒洒襟领的教训还特意换下了一身白,没成想是白费心思,正常婚礼虽说空前盛大,却也中规中矩得很。

赵凌宇的目光一直跟随着他,见他实在无聊,使了个金蝉脱壳的法子,带着他回了楼上房间。为他安排的房间很大,还有一个不小露天阳台,自由一番天地。

海上绽放着为新人庆贺的烟花,绚烂华丽,赵凌宇环着他站在栏杆前看着,夜晚的海风带着暑气消弭的微凉,他不由将孟池朗更抱紧了几分。

漫天烟花,他的视线却不曾从孟池朗脸上移开过,将他脸上的失落看了分明,有些担心地将他的脸往自己的方向转过来。

见他询问的神情,孟池朗索性回过身,靠着栏杆,伸手圈着他的腰把他往自己拉了过来。“我在想,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在海上。”

他今晚喝了些酒,吐息之间有着酒温润的香味,眼睛在风和色彩辉映的光影中微微眯着,越显深邃和迷离。“选一片大草地好不好?我还可以骑马把你娶回家。也不要这些来谈生意的人,大家在一起可以好好玩。我才不要重复别人的精彩,多没意思,到时候,咱们自己筹划每一个步骤,要做得有声有色,侬说好伐啦。”

他还俏皮地用海城话说了一句,笑得唇边的两个梨涡深深,赵凌宇的呼吸深了深,很快低头锁住他的嘴唇。

他怎么可能不说好?

他也盼着那一天,当着全世界的面,把他娶回家,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他赵凌宇的人!而这个提议从孟池朗的口中说出,更让他满足,他一直想要占为己有的人,如今也对他有着强烈的占有欲。

甲板上仰着头看夜空流光的人们,没有人发现有两个人此刻正相拥着一方世界的浪漫,溢彩纷呈的世界,离他们越来越小,直到彼此的感知越缩越小,只剩下对方一个人。

好日子扎堆的时候可不多,月底孟爸孟妈也是接连不断地受邀出席各大婚礼的现场。此时,他们也正在蓝武两家结姻的轮船上,和一些熟识或即将熟知的人打交道。

不免被人问起:“令郎今年也有二十七岁了吧?哎哟,这个年纪正好,男孩子到这时候也知道要收心成家立业了。我看他事业已经是前程锦绣,就不知道你们给他相中了哪一个好姑娘,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请我们喝喜酒啊?”

孟妈笑道:“说出来都让人见笑,那孩子在国外呆久了,想法和我和老孟都不一样,不稀罕我们做父母的给他操办,也不知道有没有定下来的人,从不见带回家里看看,我也着急呢。”

一听这话,就知道孟家独子还没有和谁定下婚约,心思活络的人听孟太太委婉地拒绝他们推荐女儿的话,也不介意,有人笑着说:“我女儿也是,说什么婚姻恋爱自由,道理是一套一套的,我们哪里敢给她做主啊,都有自己的主意。我就和她说,多和同龄的孩子多走动走动,她在外头呆了那么久,家里朋友都要生疏了,多和孩子们见个面,结交个朋友总没有坏处的吧,以后还不是要落叶归根的?要是找洋鬼子我可不答应!”

又有人说,孟家独子不似家里的孩子闹腾,倒是很少出来掺合年轻人不懂事的玩乐场。

话里话外,无非是让孟氏夫妇多和家里的孩子沟通沟通,让他在社交圈里也活跃一些,或是安排家里的女儿和他见个面,就是处不成对象也交个朋友。

孟爸孟妈都笑着应了,又被问起儿子,也想着带他到这些叔叔伯伯面前露个脸,哪想看了一圈,都见不到他的身影,只当他是闷了先回房,或是也到外头看烟火去了。

而在一片热闹中,有两个人正纠缠在一起,跌跌撞撞地往屋里跑去,间或有低沉的笑声,很快也消失在明眸皓齿之间。

☆、第七十三章

轮船在海上浮沉了一夜,尽管半夜烟火,但晨起返航的时候,弥漫的硝烟气味早也消失不见。

赵凌宇是被一阵锲而不舍的手机铃声弄醒的,他在落了一地混乱的衣服堆里找到了孟池朗的手机,看到是孟爸打来的电话,才没有挂断。

“嗯?”孟池朗还没睡够,声音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了好一阵也没看清他动着嘴唇说了什么,直到叫嚣不止的手机凑到他眼前,看到母上大人几个大字才有些清醒。

张口说话的时候,声音却是哑的不行,赵凌宇眉头一皱,干脆地将电话接起来,用手指敲了好几下,才挂断。

他哄着孟池朗继续睡,这才睡了三个小时不到,孟池朗在他手上蹭了蹭,不多时就睡着了。

赵凌宇简单地洗漱一番,套了衣服,就到孟氏夫妻的房间里,和他们解释说孟孟昨晚喝了点酒,在他那里睡的。

夫妻俩对他很是放心,知道儿子没出什么岔子,见说儿子还没起来,就邀请他一起吃早餐。赵凌宇不推辞,陪两人吃了饭,又点了一份早餐,带回了屋里。

轮船正在返航,着陆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他让孟池朗睡着,自己动手开始收拾房间。这艘轮船是武家的私人轮船,如果不做清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头发生了什么,他可没打算用这种不正式的方式公开两人的关系,或是引来有心人对孟家不好的揣测。

昨晚闹得太乱,连沙发都沾了东西,幸好是真皮的,很好处理。等时间差不多了,他才将让孟池朗起来,孟池朗用冷水洗了脸,双手沾了爽肤水一边使劲往脸上拍一边出来吃早饭。看他拆床单才愣愣地清醒过来。

“丢海里?”他咬着一块全麦吐司,笑嘻嘻地看着毁尸灭迹的人,赵凌宇睇他一眼,直接把东西放在杂物篓里,到时候保洁人员把东西都收拾在一块,谁能知道哪一件是谁的杰作?

回去的时候,少不得被他妈妈训了一顿。夫妻俩昨晚很晚才回套房,也来不及到他的房间里看看,早上的时候才发现他彻夜未归,着实担心了一把。

“来的时候特意嘱咐你不好多喝,耳朵一扭全忘了是不是?也就是凌宇,不然有你好受的!”孟妈妈说着,一根手指恨恨地戳了戳他的额头。说话间,和东道主道别的赵凌宇和孟爸回来,某只总算脱离太后魔爪,被领回了家。

不一会儿,白承安的电话就追了过来。

“我就回个头你们就溜干净了?你俩好不容易休假,下午我定个地方,一起吃个饭?”白承安也学乖了,有事先从孟池朗身上下手,再则,通讯工具于他和赵凌宇而言,就是个摆设。

孟池朗头一沾靠椅,瞌睡虫立即复活,听他这么一咧呼,打起精神婉拒了。

“改天吧。”

“改哪天?”这俩人的时间还真没准数。

孟池朗也知道他们两个人已经宅到了一定的境界,难免让白承安有微词,看了赵凌宇一眼,直接定下了周六,请他来家里吃饭。

到了周六这一天,孟池朗起了个早,陪赵凌宇在健身房呆了一个小时,洗了个澡,把昨晚就准备着的衣服妥妥帖帖地换上了。

与其说是对来客的重视,不如说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礼貌,邀请朋友在家,他这个主人家自然要以最好的面貌见人。

赵凌宇则在大厅的浴室简单地冲了澡,这时候随身穿着一件挂在浴室里头的衬衣,因为准备早餐的关系,袖子挽得高高的,露出的手臂充满力量。

看他仔细穿着的样子,不由走上前环住他。

“早饭好了?”他抬手理了理头发,赵凌宇在他左颊亲了亲以作回答。他喜欢孟池朗对待他的朋友这份认真,除非是他认可的人都没有受邀进入这个家的殊荣。至于他自己,虽然并不喜欢外人——哪怕是挚友的造访,但也绝对支持他的决定。

孟池朗不仅给自己打理了一身,对赵凌宇也有准备,催着他换了自己准备的衣服,才出门吃饭,这时候粥的温度刚刚好。

白承安上午十点就到了,身后还跟着蓝彦飞。

赵凌宇见了他也有些意外,几天前参加完婚礼,他第二天和去度蜜月的蓝雨洁夫妻一班飞机去了国外,这一次回来他也不曾听闻风声。

询问地看了他一眼,蓝彦飞摇了摇头,赵凌宇便不多问,既不是家里发现了什么为难于他,他不打算去插手朋友的事。

四人闲坐,白承安一双眼睛在视线可及的空间打转,大厅非常宽阔,前方的落地窗前摆着两盆郁郁葱葱的盆景缀着黄色的花穗,在充足的日照下更显生机。

坐在沙发抬头就能看见墙上挂着两人的合照,拍摄角度有些刁钻,很容易看出是出自非专业人士的自拍产物,上面两个人笑得不是一般的真,让他很不习惯。以下还陈列了许多照片,惹眼的两张,分别是孟家和赵家的全家福,孟家也就三口人,赵家人丁旺盛,一身盘扣麻布唐装的老爷子坐在中间,前后规规矩矩地占了三排人,恐怕找家人难得地齐全。

台上还放了一盆黄白色的马蹄莲,沾了水珠,才被细心地浇灌过。

让人意外地温馨。

白承安啧啧称奇,倒是蓝彦飞看了,心里还保留的对他们生活和未来的不看好淡去,他睨了眼赵凌宇,毫不客气地和孟池朗揭短:“我没想过有一天他家里能出现全家福,小孟可比他懂事多了。”

白承安到底没提出要四处参观的想法,他是知道赵凌宇的,允许他过来吃饭已经是个很大的进步,要得寸进尺要考虑自己是否能承受得起事后他找麻烦的杀伤力。

时间一到,赵凌宇便起身去了厨房,两人虽说是赵凌宇的朋友,但从进到屋里都是孟池朗负责招待的,他除了偶尔的几句话,就那么安静地看出他们聊天。

孟池朗这边还想起来,扭头趴在沙发头上喊他道:“我还想吃昨天那道酱爆茄子!”又想起,“不好意思呀,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家常菜,家里食材蛮全的。”

转头,看到的是两个目瞪口呆的人。

赵凌宇没那个心情等待他们的点餐,转身就进了厨房,打开冰箱,先把他想吃的茄子取出来,才开始往外掏材料。冷冻层里拿出一条宽扁的多宝鱼,一个小时前才被送到家里的,非常新鲜,他打算做那套番茄酱烩多宝鱼,酸酸甜甜的,鱼肉鲜嫩可口,每次都能让他食欲大开。

“喂,hallo?”孟池朗提高了音量。

两人这才转向他,双目无神,蓝彦飞到底沉稳冷静些,白承安就不能了,他从沙发上跳起来,指着厨房,手指哆嗦半天,才把一句话说成句:“凌、凌宇下厨?”

孟池朗不明所以,之前在电话里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他应该不止一次说过是赵凌宇下厨吧?

他是说过,但白承安一直以为是客套话,来这里前他甚至还想待会儿他们要点餐的时候,自己就推荐前不久去吃过的一家泰国菜,谁想到,会有这样的惊喜!

“……你们家常备药全吗?”白承安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以前也有过几次凄惨的经历,他们年少轻狂的时候,被家里扔到军营里教育是家常便饭,什么地方艰苦就上什么地方,曾经还稀罕地跟着一群军官上山打猎,就地烧烤。原本该是人生一笔谈资,可那次经历实在太惨烈,他懵懂无知地在赵凌宇沉默如常的眼神中,感激涕零地接过他谦让的在火上烧了很长时间的山羊腿。那些个军官蔫儿坏,同样的时间里,已经烤成了许多,滋滋有味地吃着,就是要他们这些年纪小的盯着看,招去一片仇恨。

赵凌宇模仿他们做得有模有样,山羊腿上有几处还烧焦了,肉香味溢出来,被孔融让羊腿的白承安口水眼泪差点没一起下,哪知道,一口咬下去——一嘴红!

那鲜血从他印着他牙印的地方流出来的场景,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很久以后的后来,他才被当时同在场的蓝彦飞怜悯地告知,赵凌宇哪里是友爱,分明是对自己的东西不自信,才找个人试吃罢了,白瞎了他声泪俱下的感动。

但,这回忆不是重点!

重点是,赵凌宇做出来的东西,他没有勇气尝试第二次!

蓝彦飞心有戚戚焉,马上起身到厨房去帮忙,他在国外好歹也历练了几年手艺,虽谈不上色香味,熟、能吃这方面比赵凌宇总归靠谱些。

白承安惊恐地问:“你们俩,一直他做饭?他做的东西能吃?”

看来,这两位对于某人的某些黑历史是知之甚详的,但不能用刻舟求剑的短浅目光看事情的发展不是?孟池朗正要为自家贤良淑德下得厅堂下得厨房的那位辩白一句,就见蓝彦飞有些魂不守舍地走回来。

一屁股坐下,他看向孟池朗的目光热闹了几分,竖起大拇指,他道:“好手段!小孟调教有方啊!”

白承安不敢置信,跑到厨房,看着那人掀锅炒菜洒调料的姿势堪称专业大厨风范,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那一眼,就知道如今的赵凌宇早已今非昔比,回来之后对孟池朗投以敬畏的目光。

这个人到底凭什么把凌宇吃得死死的,这将成为他人生一大不解之谜。

这顿饭吃得非常尽兴,虽然那道鱼两个客人只吃了几筷子,就被赵凌宇整盘地端到了孟池朗面前,没有一点待客之道,他们又是满意又是知足。

这小日子过得,只比扶持了大半辈子的老夫老妻不差。

孟池朗也不觉难为情,理所当然地享受他颇为幼稚的维护,饭后,又留人坐了坐,分别时,孟池朗自然而然地预约了下一次的聚餐。

听闻蓝彦飞翌日的飞机离开,送别都被本人推辞了,蓝彦飞只对孟池朗道:“好好和他过,我敢说,被他爱上,是你一辈子最幸运的事。”

孟池朗不能更赞同。

之后,白承安越来越频繁地联系两人出外活动,十回里能有三回叫他如愿以偿。

孟池朗完全成为他们集体行动的接洽人,久而久之,就明白,为什么他们要通过自己邀请赵凌宇。

那个人会点头,只不过是因为他许诺对方。

从前,他认为他很宅,身边的朋友也多有疏远,可是白承安等人三不五时的联系,让他知道,这种热情完全不是针对他,恐怕之前,他们也是这样邀请赵凌宇的。

很显然,他从未出席,至少,在一起的时候,从没听说他和哪个朋友出去过,哪怕只是吃一顿便饭。工作,回家,他,这样单一地构成了他生活的全部重心。

孟池朗这才了解到,那个令他心疼的事实。

赵凌宇的生活,就像一座孤岛,而他的世界人来人往,这一份喧嚣是他必须努力才能进驻到这座岛上的,而不仅仅将自己的姓名赋予这座空寂的岛。

☆、第七十四章

呼朋唤友,赵凌宇和孟池朗的周末因此而热闹起来。

自那次邀请白承安蓝彦飞在家里小聚之后,孟池朗有意识地改善两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往,到了周末时候,他是恨不得在床上多呆一秒钟,但近来生活却很规律,早早起来,下午时候带着赵凌宇去赴约。

海城年轻一辈各有鲜活的活法,白承安等人不如别家子弟一般挥金如土,沉迷于追逐好胜以彰显自己的身份,他们大多本分,就是白承安最胡闹的时候,也不过是开着豪车约上美女共进晚餐,行为大大方方,秉承你情我愿,从不勉强。

如今,约上赵凌宇更是不敢造次。平时活动无非是出海钓鱼,或是赛赛马,爬爬山,俱是益于身心的高雅活动,若是入夜加长,在牌桌或球桌上热闹一番,从不出格。

倒是孟池朗这边的朋友,则接地气得多。

邀请他的人很多,从共事的同事到管理层的较年轻的一辈或是家中子弟,除非必要他应承得少,倒是带着赵凌宇和常诚吃了几顿饭。

许是出于稀有同类的惺惺相惜,在感情上渐渐尝到甜头的常诚对孟池朗这一对充满好奇,逮着机会就怂恿孟池朗把人带出来看看。

又一再保证,他也会将他家那位带上。

一番心思,就像交换秘密才能成为朋友的小学女娃儿,迫切地想要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自己不是孤立的,也好奇自己的经历和同类人的不同,以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当然了,更出于他对孟池朗的关心,走上了这条路,才知道要和一个人走下去有多难,他也想给‘最好的哥们’参谋参谋。

实在被缠的拒绝不了了,孟池朗才松了口。

“这里!”临河露天的排挡人声鼎沸,常诚不得不破开嗓子,他站着,甚至要踮起脚跟,用力地朝门口地方向挥手,生怕孟池朗发现不了他。

那声势,不说孟池朗,就是他身边的上司大人张子凯都颇有嫌疑地扭开了视线,不忍直视。

他的行为在这里也只换来三两个人的注意,看了眼,很快司空见惯地继续自己的交谈,在这个甚至有喝醉了酒拿着空酒瓶当麦克风扯着嗓子唱情歌的场合毫不起眼,但孟池朗还是局促地加快了脚步。

张子凯叹了口气,到底没有出言搅了常诚的好心情,这个家伙就是请猫吃饭也只准备骨头的小狗,单纯得可以,选地方的时候从没想过对方的身份和日常出没的场合等级,一味选自己认为最好的地方。

“快来,我已经点了东西这就让老板上来,你再点你喜欢的。”他把坐上a4纸白底黑字答应的菜单塞给他,又扯着嗓子让老板把他们这一桌点的东西拿上来。

赵凌宇很自然地从孟池朗手中接过了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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