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二十四章</h1>
沈浥抱着甜珠往床边去, 走到床前, 弯腰将她轻轻放置床上后, 沈浥则在床边坐下。甜珠仰躺在床上, 有些不太自在, 就想起身来, 沈浥伸手按住了她。
室内点了灯, 甜珠本就明艳的那张脸,在暖色的光照耀下,越发是添了几分妩媚妖娆。她看着沈浥, 那双大眼睛里蓄满水,好似江南三月的蒙蒙烟雨。瞳仁漆黑透亮,沈浥盯着她眼睛看, 能清楚看见自己的倒影。
沈浥手本轻轻握在她腰间, 渐渐的,一点点往上移, 搁在松软挺拔的胸前时停下。隔着衣裳轻轻握了握, 酥软莹润, 触手都是软的, 沈浥喉结滚动了下, 眼神越发晦暗不明。
他再次确定,自己对跟前这个小女人, 是有反应的。
沈浥有些口干舌燥起来,一颗心, 也噗通乱跳。但好在他面相清冷, 镇得住场子。否则的话,在这样一个小妇人跟前丢了颜面,往后岂不是叫她背地里笑话?
隔着衣料揉着那对雪球,手下力道,也渐渐加重起来。甜珠起初还是能忍的,后面忍不了了,她便痛苦地咬住嘴唇。秀气的两道柳叶眉轻轻蹙起,她脸皱着,却是不敢吭出声音来。她身子不敢动得厉害,却还是一点点往后移,她本能在逃避他的触碰。
沈浥忽然记起梦中的事情来,想起梦中那个小女人的各种姿势风情,他只觉身下胀痛,越发不能忍。长腿一跨,便上了床去,压在甜珠身上。
他身子那么沉,甜珠倒吸一口气,轻轻哼出一声。
事情到了这一步,箭在弦上,沈浥那双眼睛也一点点变红起来。他手从甜珠领口探进去,没了衣料作为阻隔,他觉得手感更好。他因为常年习武的缘故,手掌掌心布满茧子,微粗粝的手掌触着甜珠细嫩的皮肉,甜珠敏感得直觉得浑身发麻。他离得太近了,甜珠不敢看他,轻轻闭上了眼睛。
谁知眼睛才闭上,她上半身的衣裳,就全被扯了下来。
甜珠惊得连忙睁开眼睛,眼里有慌乱。沈浥却皱了下眉心,手上动作停下了问:“不愿意?”
他声音有些哑,沉而稳,依旧浑厚有力。
甜珠说:“我、我还没有准备好。”
“要几天?”沈浥非盗匪,见她似有不愿,他倒是不强迫。
甜珠想了想,也给不出一个准确的时间来,只说:“我才来这里,还有些不适应。我想,再过几日。”
“那就再过几日。”沈浥又坐起来,垂着目光看甜珠,见她慢慢坐起身子后,沈浥手揽着她肩头道,“有什么话,跟我说。这院里要是谁伺候得不好,你也只管说便是。”
“都挺好的。”甜珠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绿萝和黄杉,都很好。”
“嗯。”沈浥轻轻应一声,指腹在甜珠脸上刮了刮,“就留在这里先睡吧,我一会儿去书房呆会儿。”
“您去忙吧。”甜珠巴不得他早点走。
这里是他房间,甜珠不太愿意留下。左右望了望,最后鼓足勇气看向跟前的高挺男人说:“我想回自己屋子去住,现在还睡不着。师父留了我两本书,我想有时间多看看。他老人家的一片心血,我不想辜负了。”
沈浥本面色凌肃,听她这样说,眼底倒是有了些笑意。
他起身,负手立在床边道:“去拿了书册来,一会儿跟我去书房。”
“二王子!”见他丢下这么一句,就负手大步而去,甜珠不由得喊了声。但是没用,人家连头都没回一下。
……
沈浥凉水冲了澡,换了身干净衣裳正准备往书房去,随时服侍的小太监来喜过来禀告说:“二王子,侧妃那边刚刚差了人来,说是请您去蘅芳院一趟。”
沈浥面色稍稍变了几分,抬手冲来喜挥了挥,示意他知道了。
沈浥让人去给甜珠捎了话,之后,则往冯侧妃的蘅芳院去。蘅芳院在整个王府的西北面儿,挺大的一处院子,却出奇的冷清。跟曹王妃的含芳院比起来,这里倒像是冷宫。
而事实上,虽然冯侧妃如今身份地位一应都在,但是因为燕王殿下近十年没有踏足过这里半步。这里,与那冷宫,也差不了多少了。沈浥走到院子门口的时候,驻足在门下,仰头望着门楣上那块牌匾。他依稀记得,这匾额上的字,是当年父王亲笔题书的。他的父亲沈禄,年轻的时候,也是大周闻名遐迩的才子。
他与母亲的佳话,曾一时,也是为大周百姓广为传颂。
只是如今,那些都成了陈年往事。一个有了新欢,而另一个,则索性关起门来,差不多算是过上了与世隔绝的日子来。
曾经热闹辉煌的蘅芳院,如今也只落得杂草丛生。这一切又能怪谁?
“二王子,到了蘅芳院了。”全福见主子驻足不前,面有阴翳之色,便壮着胆子小声提醒了一句。
沈浥再没多想,只大步跨过门槛,往里头去。院子里面还点着灯,比往日稍稍热闹一些,沈浥耳力好,老远就听见了外甥阿富果的声音。
之前在遥城,他因为要去青桐一趟,暂时抽不开身,便就叫麾下兵将先送阿富果回了燕州。
“舅舅来了!”阿富果本来是歪着身子靠在冯侧妃身边的,眼睛瞥到站在门口的人后,他起身下榻去,一脸高兴地说,“舅舅,你把心爱的姑娘接回府上了?”
“谁告诉你的?”沈浥弯腰抱起阿富果来,走到冯侧妃跟前,弯了下腰说,“孩儿拜见母亲。”
“好了,这里没有外人,就不必多礼了。”冯侧妃如往常一样,一身素净的裙衫,发髻也是梳理得简单,头上并没有什么过于惹眼的首饰,又将外孙拉到身边后,转身对身边的嬷嬷道,“先带他去睡吧,今天皮实一天了,该休息了。”
“我不累,我身上有耍不完的劲儿。”阿富果此刻不是突厥人的穿戴,打从来了王府后,冯侧妃就给他换上了汉人的衣裳。
“小孩子,该睡觉得睡觉。听话,不然明儿个,不让人带你出去玩。”冯侧妃语气虽软,却态度强硬。
“那好吧。”阿富果蔫着脑袋说,“外祖母,那你劝劝舅舅,让舅舅带我出去玩儿。在整个王府里,我觉得,就舅舅最厉害。”
小孩子虽单纯,却也有眼力劲。他知道,这种时候,该讨好谁。
“好好照顾着。”冯侧妃叮嘱院里的婢女,等人带着阿富果离开后,她这才转过头去,看向沈浥,“带了个女人回来?”
“是。”沈浥坐在一旁,对此,没有否认。
“听说,还是个之前嫁过人的?”对此,冯侧妃并没有太大的意见,她情绪也不怎么激动,只是依旧温声道,“徐氏去了有两年多了,你这些年来,常常呆在遥城,后宅里的事情,也的确太不重视了些。你喜欢什么人,我没有意见,不过,自己后宅的事情,得处理好了才行……带回来那个女人,怎么安排住在了前头?这不合规矩。”
“儿子平时就常住前头,她留在身边,方便。”沈浥眉眼平静,对待自己的亲生母亲,恭敬的同时,却也刻意保持一定距离。
总之,比起平常人家的母子,沈浥对母亲,要疏远得多。冯侧妃平时也不怎么管事,只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她素也知道,这个儿子本事,主意大,得王爷器重。很多东西,他自己心里明白,无需她多操心。
“你父王去了京城,恐怕太后那边,不会放过你。当年你娶徐氏,她老人家便疑心重重,怀疑咱们燕王府与徐国公府暗地勾结,意图反事。好在老国公爷出面,话里话外,都是忠心太后跟陛下的意思,太后这才罢手。现在徐氏去世已近三年,京城那边,恐怕还是会想在你身边放个人。”
冯侧妃虽平时不怎么管事情,但是关于几个儿子的事情,她心中还是有数的。
“你锋芒太露,这十年来的战绩赫赫,又助你父亲稳稳守住了这燕州。恐怕,太后对你早有忌惮之心。母亲无能,做不得什么,但你自己心里要明白,早早想出应对之策才行。”
冯侧妃说的这些,沈浥早早便都想到了。
“塞不塞女人过来,那是太后跟陛下的事情。但是我怎么对待,就是我的事情。”沈浥不欲再提这事情,便转了话说别的道,“阿富果留在这里,应该过段日子,阿姐就能回来。到时候,你与她好好相处,她一个人在外面,也不容易。”
冯侧妃眼睛里有泪光,再平静不得,只哽咽起来:“我的香儿。”
第二十三章:
沈馥香二十六岁被太后册封为静和郡主,之后和亲突厥。沈馥香自从被一顶花轿送去大草原后,便再没踏足大周领土半步。虽然燕州离突厥很近,但是沈馥香作为突厥可汗的妻子,她也是不便回家来的。
这十年来,沈浥倒是单枪匹马暗中杀去过草原几回,也见到了人。沈馥香对自己的命运有种无力感,她知道让她和亲,是京中太后的意思。但是心里对父亲和兄弟,也是还是怪罪的。昔日捧她在掌心来宠的父亲,却护不住她,只能任她远嫁他乡。几乎只是一夜间,沈馥香的性情就变了。
往日爽朗端庄的少女,一夜间,就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少妇。不爱笑,也没有生气,身上再没一点年轻女孩子的鲜活劲儿。
沈浥每回偷偷去看她,她也是爱搭不理的。见面了没有喜悦,离别了,也没有不舍。
有时候,冯侧妃实在太想女儿了,便会去求燕王,让他带着她去一回遥城。哪怕是,就只站在城门上,远远的朝着那个方向望几眼,她也觉得心中有个宽慰。
自沈馥香出嫁后,冯侧妃再没见到过女儿。不过,这个外孙,倒是见过一两回。
阿富果的身份特殊,既是突厥王的儿子,他也是燕王的外孙。两军交战的时候,伤着了谁,也都是不敢伤着他。沈浥曾去突厥军中抢过阿富果来遥城,也是为了满足母亲的心愿,让她见见这个外孙。
“她真的会回来吗?毕竟,她现在是突厥的可敦,那突厥可汗,会放她回来?”冯侧妃自然是一百个希望女儿能回来一趟,好让她们母女相聚一聚,但是她也明白,眼下局势,怕是万分的难。
沈浥道:“她若一日不回,阿富果便留在燕州城一日。放心吧,她就是瞧着不念家,其实不过就差个借口罢了。现在我给了她借口,她会回来的。”
冯侧妃激动得泪如雨下,她是相信这个儿子的能力的,既然他给了保证,那便是万无一失。
“马上要过年了,等她回来,娘亲手包饺子给你们吃。娘记得,你跟香儿小时候,最喜欢吃娘亲手包的饺子了。你们姐弟俩,那时常常都说,娘包的饺子,是天底下最好吃的。”
若是不提,沈浥都有些忘记了。这些话,恐怕是二十年前说的了吧?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
此刻燕王府中,蘅芳院亮着灯火。与此同时,大草原内,可汗阿汗达的帐篷里,也还灯火通明。
近六旬的老人,头发白了大半,却依旧体格健壮。他坐在最高处,虎目怒视着跪在底下的四子莫邪,越看越觉得生气,索性一巴掌下去,狠狠劈坏了一张桌子。似是还不解恨般,他从座椅上走下来,抄起手中马鞭便狠狠抽在莫邪身上。一下一下,使劲抽打,仿若跪在地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某个战俘般。
而跪在地上的莫邪,却一直半垂着脑袋一声不吭。直到后背都抽出血来了,他也是咬紧了牙关,不哼出一声来。
倒是站在旁边的突厥七王子猎鹰看不下去了,忍不住上前来劝阻说:“父汗,这事情不能怪四哥。四哥这么做,不也是为了能够打胜仗。要怪,就怪那个沈浥太过奸诈。他抢了老十一,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依我看,倒是不必着急,沈浥是十一亲舅舅,他还能害了十一不成?”
“你也给我闭嘴!”老可汗正在气头上,现在是听不进去一句话,脾气上来了,扬起鞭子就挥打在猎鹰身上,“这回情况能跟过去一样吗?这回,是你四哥自己把人送过去的,他能再还回来?”
猎鹰被打,也是闷声不吭的,却是不再说话。
那边,莫邪却说:“儿子倒是有一计,能让沈浥乖乖将十一弟送回草原来。”
“说!”老可汗鞭子指着莫邪,声音粗粝。
莫邪说:“可敦乃是沈浥一母同胞的亲姐姐,若是她亲自去燕州城要人的话,沈浥不敢不放。但是父汗也不必担心,孩儿会乔装打扮,跟在队伍中,一道潜去燕王府。儿子保证,定会接回可敦和十一,不会让他们被留在汉人手里。”
“四哥好计谋。”猎鹰豁然开朗,忽然拍手称赞说,“如此一来的话,不是可以光明正大将人送进王府吗?”
老可汗略微迟疑了会儿,一时间没说话,似是将两个儿子的话听进去了。他心中权衡一番,便派人去喊了沈馥香来。
沈馥香身上穿着的,依然是汉人的衣裳。头上梳的发髻,也是汉人妇人的发髻。在侍女的陪同下进来后,朝着老可汗行了个汉人的礼。
“你!明天一早去燕州。”阿汗达没说别的,等人进来就下了命令,“你放心,我会在你身边安排人,护你周全。”
其实这话说的就可笑了,论起安全来,难道她在燕州城,会没有在大草原安全吗?说是护送她的,不过就是一个安插奸细的借口,沈馥香不可能听不明白。
但是明白又如何?她反抗不了,就只能接受。
“是。”沈馥香依旧行礼,缓缓说,“妾身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