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你和黄玫呀,没有黄玫的份儿,你怎么能相信是她带的呢!”
“你还真是想得周到呢!”叶筱颇为讽刺地说了一句,然后从挎包里翻出了一张百元大钞,递给顾成,“这些天,我的,她的,都算上,钱还你,以后就不必麻烦了。”
“诶,怎么能说是麻烦呢,再说了,你这钱也太多了吧,够你们吃一两个月了。”顾成接过钱,弹了一下,看着叶筱笑问:“怎么,算是预支未来一个月的早餐钱吗?”
“不算!”叶筱气得跺脚,劈手夺过顾成手里的钱,鼓弄了半天又从挎包里翻出了一张五十,递了出去,“这下不多了吧,互不相欠。”
顾成摇了摇头,不接,“要不,你还是把那张一百给我吧!”
叶筱笑了,气得,“怎么,又嫌少?你是不是故意的?耍我?”
顾成连连摆手,“不敢,不敢,我哪敢耍你呀,你听我解释啊,你想想,我虽然可以答应你,不给你带饭了,但黄玫毕竟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儿,我总不能卸磨就杀驴吧,当然了,我不是说她是驴,我就是说,我不能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虽然我不用她帮忙儿了,但最近这段日子,她可没少夸我做饭好吃,我也答应了她,会一直给她带,给她带不给你带,总不能日后她吃着你看着吧,也不是那么回事儿啊,所以我才说,你还是把那张一百给我,这样一来,她免费吃,你花钱吃,我赚点儿外落,三赢,你看怎么样?”
叶筱表示,遇到无赖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赖会耍嘴皮子。
你要是不答应他吧,那结果就是,玫玫吃着,她看着,想想最近吃过的各式各样的糕点面点,清粥小菜,叶筱觉得,只能看不能吃对她来说太过残忍。
你要是让玫玫也拒绝他吧,那就更离谱了,她凭什么让朋友跟她一起同甘共苦啊,虽然她提,玫玫就会答应她,但她不能这么自私啊!
想来想去,叶筱泄了气儿,算了,三赢就三赢吧,当成交易好了,如果怕欠了人情,日后找机会还就是了。
顾成如愿以偿,接过叶筱慢吞吞不情不愿递过来的百元大钞,大咧咧地揣进裤兜里,咧嘴笑道:“放心吧,我做生意向来童叟无欺,亏不了你的,明天想吃什么,可以点菜呦!”
叶筱输了一城,正郁闷着呢,根本懒得搭理顾成,她骑上车子,扔下一句“别再跟着我了”,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顾成抖了抖手里的百元大钞,咧嘴笑了,生意做成了,那就是生意伙伴了,伙伴就约等于朋友。
四舍五入,他跟叶筱是朋友了。
顾成打了个指响,开心地骑上车子,他要去买菜了。
正所谓,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既然现在机会已经摆在了眼前,他有什么理由不把握住呢,所以,他一定要使出看家本事,狠狠吊住叶筱的胃,等到叶筱跟小白脸儿分手,他的优势就十分明显了。
顾成决定耐心一些,既然他已经跟叶筱有了一些牵扯,就不要再试图进取了,更不要试图干涉她的感情生活,否则只会适得其反,他要给叶筱留足空间,万事都顺着她一些,既要有存在感,存在感又不能太强,只要尺度把握得当,一切就等着小白脸儿自掘坟墓了。
说到小白脸儿,顾成派徐涛盯着他,已盯出了几分眉目。
果真如顾成所料,能力不大,野心不小。
沈浩是农村户口,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上面有四个姐姐,是个重男轻女的家庭,沈浩在村里的风评并不算好,由于是家里的独苗,从小被捧着长大,活儿不会干什么,自信心倒是满满。
初中毕业后,他搭了班里同学的关系,到了镇上当学徒,虽然他绝口不提是搭了谁的关系,但村里人都知道,是一个喜欢他的女生的关系。
这个年代,在村镇,很多女生初中毕业了,不念了,就会被家里安排谈婚论嫁,所以,初中毕业了,就是大姑娘了,不是什么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了,有女生对沈浩暗生情绪也再正常不过。
毕竟沈浩长相不赖,又因为常年不干活儿,以至于他的皮肤比班上所有的男生都要白,看起来斯文帅气,再加上他会说话,会来事儿,可不就一步步地从农村走入了城市么。
他先是到了镇上当学徒,勾搭上了厂长的女儿,厂长拖关系把他调到了县里的木材厂,可能是担心自己的女儿陷进去吧!
后来,不知道怎么滴,他就进了市里的乐器厂,再后来,他就进了盛京歌舞团当临时工。
这一切都是徐涛用一顿酒一包烟跟沈浩的一个初中同学套出来的,想必也是一个不太待见沈浩的初中同学吧!
话里话外,没什么好词儿,大概都是沈浩这辈子都得靠女人什么的,不是个爷们儿。
由于这个同学一直在镇上工作,所以对于沈浩调到县里之后的事儿,知之不详,但凭借他对沈浩的了解,他用后脚跟儿都能想到沈浩是怎么一步步上位的。
并且他直觉,这个请他喝酒抽烟的小青年儿,正是沈浩现在正在勾搭着的女人的家属,过来打听沈浩的为人呢!
他丝毫没有卖了老同学的愧疚,毕竟沈浩当年总是一副看不起他们这些泥腿子的高高在上的样子,而且抱着女人的大腿往上爬算什么能耐啊,他才看不上沈浩这种人呢!
卖了他,说不定还拯救了一个失足少女呢!
作者有话说:
叶·强行被失足少女·筱:你丫的才是失足少女呢!感谢在2022021216:53:28~2022021317:26:5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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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说说叶家!
“今天怎么回来晚了?”叶筱刚进家门,就听她妈田二凤问道。
叶筱看了看手表,不过才晚了十多分钟,也值当问一问么,但她还是答道:“晚了么?差不多吧,可能是有点儿什么杂事儿耽搁了一会儿吧!”
“杂事儿?”田二凤皱了皱眉,“我怎么听楼上周家的小子说,你跟一个年轻男的在大街上说了老半天话,小小,你实话告诉妈,你是不是处对象儿了?”
田二凤的话音刚落,便有人忙不迭地接话道:“咦?咱们小小处对象儿了?干啥的呀?”正是叶筱的嫂子杨梅。
叶筱一共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她在家行五,是老小,所以全家人都叫她小小,她的大姐二姐三姐和哥哥分别以春夏秋冬命名,叫做叶春华、叶夏香、叶秋实、叶东晖。
原本,有了叶东晖这个小儿子后,田二凤是不准备再生的,反正叶家都有后了,她何必呢?本来日子就过得紧紧巴巴的,多一口人就多一笔开销,她没有工作,全家都指着她男人一个人的工资过活,养四个孩子已是不易了。
所以,叶筱不是一个被期待着出生的孩子,她的到来完全是个意外,但由于田二凤怀她的时候,她太老实了,完全不闹腾,以至于田二凤发现她的时候,已经快三个月了,打掉风险太大,于是就把她生了下来。
叶筱出生的时候,整个人小小的,又是家里老小,所以就被叫做小小,她的父母都没有花心思帮她起名字,直到上户口的时候,她的父亲叶胜利,才把“小”改做“筱”,把叠字变成单字。
叶筱一岁的时候,叶胜利出了工伤,昏迷了很久,差点儿瘫痪,田二凤整日以泪洗面,想着未来的灰暗日子,便动了把叶筱送人的念头,送人当然不是白送,跟卖女儿没什么区别,但由于对方是叶胜利的工友,说送人能好听一些罢了。
田二凤打的主意是,反正现在她男人倒下了,叶筱跟着她,也是吃苦受罪的命,不如送人,换点儿钱,等到叶筱长大了,或许还会感谢她,补贴她这个亲妈,也说不定呢!
就这样,叶筱离开了叶家,换了户口,改了名字,叫陈筱。
一个月后,叶胜利醒了,听说小闺女送人了,当场发飙大骂了田二凤一顿,两个月后,叶胜利不瘫了,虽说腿还有点儿不利索,但他还是拄着拐杖亲自登门,好说歹说地把叶筱要了回来。
就算是个意料之外的孩子,那也是他叶胜利的种,说什么他也不会送人的。
然而,正是这次意外,改变叶筱的家庭地位。
叶筱在叶胜利的工友家住了三个月,回来时多了一对儿疼她的干爹干妈不说,她还几乎是被叶胜利抱在怀里,吃着细粮长大的,田二凤不知道是出于把她送人的愧疚之心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对她也极好。
她在家里的待遇跟她的三个姐姐比起来,那就是,她在天她们在地,好在她的三个姐姐,大姐比她大14岁,二姐比她大12岁,三姐比她大9岁,都不会跟她一般见识,毕竟年龄差距太大,而且她小时候又长得粉雕玉琢,分外可爱,三个姐姐也都对她不错。
她在家里唯一比不过的人,就属她哥叶冬晖了,然而这一点却是她长大之后才看透的。
没有参加工作之前,她一直都觉得她才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跟她那些生在重男轻女家庭里的同学比起来,她觉得自己幸运极了,爸爸妈妈宠着她,哥哥姐姐让着她,直到后来,她才发现,她的父母不是不重男轻女,只是没有做得太难看罢了。
她18岁职高毕业,满怀希望地指着父亲能够推她一把,她学了幼师却不想干幼师,她喜欢艺术憧憬舞台,渴望进入盛京歌舞团,她知道父亲只要使使劲儿,她的梦想就能实现,毕竟父亲都能把她那个文武双废的哥哥塞进政府部门开小车儿,她有才艺,有长相,只需要一块敲门砖罢了,父亲有什么办不到的呢?
然而父亲却拒绝了她,没有明着拒绝她,但话里话外,幼师有什么不好呀,铁饭碗又挣得多,歌舞团太复杂啦,没你想得那么好混,等等。
她妈也在一旁帮腔,你这孩子,你以为进歌舞团那么容易么,是你爸一句话的事儿么,托关系找人,还得花钱,你也不是不知道家里的情况,你爸身体不好,家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你哥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娶起媳妇儿呢!
叶筱很想反驳,爸身体不好,治病的钱也都是厂里出,家里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还不都是因为给哥换工作的事儿,怎么,给哥换工作行,轮到她就不行了!
但是这些话,她一句话都没说。
看着父母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一瞬间,她仿佛什么都明白了,终究,她和她哥还是不一样的。
因为她不是儿子,不能继承家业,将来出嫁了,用他们的老话儿说,那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她突然想到了自己三个姐姐,大姐是下乡时不知道走了谁的关系,直接有单位接收才回城的,二姐学习不好,嫁人之后才有了工作,等于是用婚姻换了工作,三姐卫校毕业,由于没有关系没有人脉,去了乡镇医院当护士,嫁人之后走了婆家的关系才调回盛京。
她的三个姐姐呵,竟然没有一个是父亲帮忙解决的工作,那她又凭什么呢?
凭她被父亲抱在怀里长大?凭她能吃到细粮?还是凭她从小可以不做家务?
叶筱突然就想通了,她没什么可埋怨的,比起三个姐姐,在这个家里她已经享受了太多优待,父亲拒绝了她,才是做到了一视同仁,女儿之间的一视同仁,与儿子无关。
毕竟在这个家里,儿子和女儿本就是不平等的。
不能说她的父母不爱她,他们也爱她,但他们更爱她的哥哥,所以她不能触碰哥哥的利益。
这大概就是他们这种家庭的生存法则吧!
18岁的叶筱突然就长大了!
第17章一些往事!
叶筱心里清楚,她妈和她嫂子虽然都问的是自己是不是处了对象儿的问题,但她们脑子里想的肯定是不一样的。
她妈想的应该是,她到底是不是出了对象儿啊,也不知道跟家里说一声,对方条件怎么样啊,如果条件不好,就赶紧让她死了这条心。
她嫂子想的却是,最好她是处对象儿了,赶紧结婚,好搬走。
杨梅是两年前嫁到她们家的,自从嫁进来就没少问她有没有对象儿啊,怎么还不处对象儿啊,之类的话,暗示之意很明显,那就是,你作为一个小姑子,得赶紧嫁人了,好给哥哥嫂子腾地方。
彼时杨梅刚嫁进叶家,行事说话还不敢太明目张胆,只是暗示,没有明挑,然而自从她今年春天怀孕了,她的一些话便明显多了起来。
诸如:
“哎呀,妈,你看,等到咱们家大孙子出生,小小再嫁个好人家,咱们家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
“爸妈,这小屋实在是太热了,才六月就闷得跟个蒸笼似的,这往后可怎么得了哇,我倒是不怕吃点儿苦受点儿罪,就怕我儿子将来受不了,不过也不要紧,咱们家小小也是大姑娘了,等小小嫁人了,就让咱们家的大宝贝睡她小姑姑的地方。”
然而杨梅的不管暗示还是明挑,都没有收获叶胜利和田二凤的任何眼神,因为杨梅以为的,叶筱在家里白吃白喝,什么活儿都不干,还占着地方,她真是吃了大亏了,但叶胜利和田二凤却知道,儿子两口子不但没有吃亏,反而还占了叶筱的光儿呢!
因为,叶筱每月给家里的钱,占了生活费的大头儿呢!
说到叶筱给生活费,就要从叶筱参加工作说起了。
叶筱能够如愿以偿进入盛京歌舞团,没借上亲生父母的力,却借上了干爹干妈的力。
然而叶筱的干爹,陈令,是叶胜利的工友,都是戎马出身,退伍后进入军工厂工作,都是军工厂的技术骨干,至于叶筱的干妈,向书桃,则是一名医生。
两人的工作领域都跟歌舞团八杆子打不着,想帮她只能花钱拉关系。
拉关系,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就看舍不舍得花钱,她亲生父母不舍得花钱,所以拒绝了她,但她干爹干妈却舍得花钱。
原本她都打算放弃梦想了,毕竟求亲爹亲妈她张得开嘴,但求干爹干妈她却实在没脸。
她知道干爹干妈对她好,干爹干妈没有孩子,对她就像对亲生女儿一般,给她买好吃的好玩的,带她逛街买新衣服,从小到大她不缺吃不缺穿,她的同学们,大多捡过哥哥姐姐的旧衣服,她却没捡过,不是她家条件多好,而且她有疼她的干爹干妈。
小时候每逢假期,她都会去干爹干妈家小住,干爹会带她去公园,陪她玩,干妈会带她去少年宫,她喜欢什么都让她学,小时候,她什么都不懂,不知道干爹干妈在她身上花了多少钱,后来渐渐长大了,她才知道不能任性索取,不过她要是真的有了什么难题,她还是会求干爹干妈帮忙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羞于启齿了呢?
大概是她上初三这一年吧!
她上初三这一年,干爹的父亲过世,没有了一家之主的约束,干爹的母亲就带着干爹的兄弟们频频上门打秋风,甚至要给干爹过继儿子,谈起她时,说得话也难听极了,什么“你自己亲兄弟的孩子你不养,养一个没有血缘的小崽子,你是不是傻”,“看那小崽子一脸精明的样子,活脱脱就是白眼狼儿啊,早晚吸干了你,把你踹一边拉去”,老太太说话的时候,完全不背着叶筱,甚至赶上叶筱刚好过去,她还会说得更起劲儿。
叶筱难听的话听得多了,伤心之余,她甚至觉得老太太的话竟然有几分道理,她不是干爹干妈的孩子呵,这么多年,干爹干妈为她付出了这么多,她又能回报什么呢!
她不能再心安理得地接受干爹干妈的付出了,等她将来工作了,她要好好回报他们,孝顺他们,不能让他们再被说闲话,说他们傻,说他们是冤大头。
于是,叶筱后来便渐渐减少了去干爹干妈家的次数,尽量使自己跟老太太别照面儿,她想,如果老太太看不见她,就不会骂干爹,她也不会因为老太太的话而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