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二哈绕着自家扩大过的停车场跑一个圈儿,再回来,叼起小胖狗继续狂奔。
“豆虫快回来。”沈凌衫赶忙冲着小胖狗招手。
在大头狗嘴里扑腾着小短腿,小胖狗也想回来,但是狗生不可扭转,只得被沈二哈叼到远方,再自己吭哧吭哧跑回来。
厨房里,封靖哲接过沈柳做出来的半成品菜,打开调好的料汁,起锅放油炒菜,倒入料汁。房东大人拿着炒锅帅气地颠勺,一边用眼角余光瞟旁边的户主大人。
身形纤细的男人穿围裙简直有致命的诱惑,大腿修长,屁股挺翘,尤其是露在外面的一小截锁骨,简直性感的要命。房东大人心思不禁开始飘远,好在已经练出身体本能,炒好菜装盘,关火、刷锅等动作一气呵成。
韭菜炒豆腐,也叫翡翠白玉排,成品韭菜色泽翠绿,豆腐白嫩。因为是快手菜,豆腐没有经过油煎步骤,不如金黄的颜色好看。
“味道可以。”拿筷子夹起韭菜尝尝,再吃一块豆腐,最后夹到沈柳的嘴边,“你尝尝。”
“恩,豆腐油煎过后再试试味道。”沈柳斗志昂扬,“我先做好,放冰箱里冷藏几天,那样比较逼真,半成品菜不都得冷藏着,再被客人买走。”
封靖哲放下盘子,转身去保鲜柜里那豆腐,帮着切片摆好。
午饭除了这些正在调试的半成品菜以外,还有一道花蛤蒸蛋,专门给自家小孩儿吃的。
“赛螃蟹,我喜欢吃。”唐辉煌绕着桌子转了个圈儿,最后坐在离赛螃蟹最近的位置。
虽然现在是两个店面,但吃饭还是在一起,这样才热闹。沈柳不打算把沈家菜馆弄成公司那种样式,就这样热热闹闹的在一起吃饭才有家的味道。
以市里分店为中心,省城这段时间也要开一家分店,有唐秋鸿在那边,沈柳完全不用担心自己会吃亏。
不过老竹马虽然明着答应会帮忙照映,私下里却要求自家竹马去省城坐镇,最好每天都在那里。好在竹马为了每天吃到户主大人炒的菜,忍住没动心,坚持守在沈家菜馆,否则可以想象他的性福一定很幸福。
老于的儿子最近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便把他接过去住,于是沈柳顺势把老于和大妈调到市里的分店去,再把高大壮两兄弟调回来。
平时白天基本上看不到自家主人,牛牛甩着尾巴凑过去拿狗头蹭蹭高大壮表示欢迎。沈二哈立刻跑过来,也跟着蹭蹭,
沈凌衫拽住大头狗的尾巴往后拖,“沈二哈,郝叔叔又叫外卖,你去送。”
“嗷呜?”沈二哈乖乖后退,扭狗头看看沈凌衫。
今天又可以去拍门铃,大头狗特别高兴,专门邀请牛牛、贵妃和小胖狗一起,去看它拍门铃的雄姿。
一切都在慢慢变好,幸福是由一个个生活碎片组成,只要能捕捉到每一个碎片便能拼凑成一个完整幸福的人生。
生活还在继续,幸福却是不变的。
抛(pai)出所里一直没有关于沈凌衫家人的消息,如此一来,沈柳便顺理成章领养小孩,把他的名字放到户口本里。
看着小孩儿独自占一页户口,房东大人心里不是滋味,明明他才是名正言顺登堂入室把户主大人拿下的。
“咱们什么时候出国旅游?”房东大人心里暗搓搓,准备找朋友去国外布置布置,怎么也得来一场婚礼。
推开沈二哈的狗头,示意它乖乖趴着别动给小孩当枕头,沈柳摇摇头道:“现在没空,沈凌衫过段时间要上学,我不放心。”
“交给唐辉煌或者萧晏明。”封靖哲不以为然,“萧家的爷孙俩都很喜欢咱们儿子,给他们养着就是。”
“他们想得美。”沈柳抬手捏对方的胳膊肉,“我可看出来,明明这小子不简单,对咱们儿子有企图。”
不得不说当局者迷,其实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萧晏明就在心里盘算开,那是他看遍京城所有的小孩儿都没看上,终于跑到临城看到的媳妇儿,得用一辈子时间陪伴呢。
很久以后沈柳才想起来,蓝成奕和沈怡的酒楼开不下去,早早倒闭,蓝成奕亲自把沈家的家产和菜谱一并送来。但是封琪文呢?那可是封家跟房东大人并排的两个人物,都是老太爷看好的,怎么当初在京城打出一个水花就不见动静了?
“我从来不提我的父母。”封靖哲沉默一会儿,拿出手机,指着一张照片给沈柳看,“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你说沈二哈是你家的狗,可这么多年也没见沈二哈想起什么。”最初的回忆点,沈柳记得最清楚,因为从那时候开始他的人生出现很大的转折,不但遇到房东大人,还是自己幸福人生的起点。
微微叹了口气,封靖哲疲惫道:“我爸是个疯子,我妈也是,长期住在疗养院,从不往外露面。他们根本不认识我,倒是认识沈二哈,最开始经常打电话问我……”
精神病有很大的遗传几率,房东大人命好,一辈子顺风顺水,从未遇到过大的刺激。偷偷看国内最好的医生,医生说只要一直保持下去,一定不会得病。
但封琪文命不太好,刚跟沈柳一家人宣战就被小情人出卖,卷款逃跑,喝醉酒一觉醒来就疯疯癫癫的,直接住进疗养院跟封靖哲的父母一起。
“咳,你别担心,我感觉我家每一代都会出现一个疯子,我这一代已经有封琪文,我就不会得病。”见沈柳怔怔地看着自己不说话,封靖哲赶忙伸手发誓,“我保证,我已经看过最好的医生。我发誓,如果我疯了也一定会记得你,因为爱你已经成为本能,跟我的脑子无关……”
“你发什么誓,”沈柳把封靖哲的手按下去,揉了揉眉心道,“你不就想出国一趟……”
“沈凌衫告诉你的?”房东大人顿时暗暗磨牙,他明明提醒自家小孩儿,一定要装作不经意地问户主大人想去哪个国家旅游。
把沈二哈抬起来的狗头按下去,沈柳笑道:“将来闲着有时间,咱们再出国。”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李氏的事会在番外里提到,蓝成奕和沈怡的事结局如此是必然的,过程可能会提一点。
大家一定不要觉得结局仓促,因为贵妃受伤严重,就算治好伤,寿命也会打折扣,作者不想写到它老得不能动了,一家人围着伤心的场面。
就算要写,也要写贵妃、沈二哈、牛牛和豆虫的后代,他们的后台会继承父辈的特点,代替他们逗比的活下去~
以上。
祝愿所有看这篇文的小伙伴们幸福一辈子。
ps:弄了两篇预收文,一篇《林夕减肥记[重生]》背景是现代娱乐圈,一篇《仙田种出美食来[重生]》背景是古代修仙,唔,大概会先开后面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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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番外一
在沈二哈年纪还小的时候就被主人买回来,只是它并没有跟主人生活。而是很快被主人送到一个地方,跟两个中年蛇精病生活,他们经常换着花样折腾沈二哈。那时候大头狗还小,身上的毛毛又软又密,显得狗头更大,大概就是从那时候起,沈二哈终于得到大头狗这个外号。
“帮它剃毛吧。”中年男人留着一头精神的短发,不过他本人却不怎么精神,眼神闪烁跟个蛇精病似的,他拎着沈二哈的小胖腿说,“让儿子来,咱们的儿子最优秀,肯定会帮忙。”
中年女人原本摇头想拒绝,但又想到似乎有一段时间没看到英俊的儿子,便点点头,抬手按铃,呼唤值班的护士们,要求见儿子。
这家说是精神病院,其实是高级的疗养院,能在这里修养的都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这对夫妻挺有名,因为男的是封家人,封老爷子当年在京城上层社会一跺脚,所有人都要震三震。如今虽然这俩夫妻脑子时常不清不楚,但没有人敢怠慢他们,护士医生都当做菩萨供着,生怕有什么闪失自己担待不起。
至于这只毛茸茸看上去特别傻的哈士奇,护士们也认识,这是英俊的儿子送来给父母解闷的。
“嗷呜。”沈二哈那时候还不叫沈二哈,它叫封二哈,此时正费力地往床底钻,但因为缝隙太窄,狗头太大,一钻就卡主,怎么也钻不进去。
得到父母召唤的封靖哲风尘仆仆赶来就看到自家蠢狗趴在角落,忧郁的小眼神看着这边,要多傻有多傻。
“儿子,帮它剃毛。”中年男人见到自家儿子来了,立刻走上前说。
那边中年妇女也凑过来,摸摸儿子的脑袋,欣慰道:“哲子越来越帅,以后肯定能找个文武双全的媳妇儿,到时候你们一起养封二哈,幸福地过小日子。”
大头狗见封靖哲站在门口不动,赶忙站起来甩甩尾巴跑过去,抱住裤腿仰起狗头看。
就算它比较傻也知道这俩夫妻不太正常,本能地感觉到危险,扒着封靖哲的裤腿不放。见自家蠢狗可怜兮兮的样子,封靖哲微微皱眉,转身拿起工具抓住封二哈,开始剃毛。
无论怎么挣扎都没有用,封二哈终于认命,剃完毛被中年妇女抱着穿上漂亮的衣服。大头狗躺在大床中间有些绝望,说好的快快乐乐的狗生呢。
后来一直到封二哈长成威风凛凛的大狗,能够自己穿过重重护士阻挡,跑到院子里躲起来,那对夫妻才终于肯放过它,并且以为自家狗躲着自己是因为长期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得忧郁症,要求儿子带着它出去散心。
能够离开疗养院,封二哈觉得自己的狗生璀璨无比,这简直是最幸福的转折,它趴在车里不时看看越长越英俊的主人,再看看外面五光十色的景色,尾巴摇啊摇,别提多开心。
“咱们去下面的小城看看。”封靖哲说着,看一眼自家趴在窗户旁边往外看的狗,操纵车子从高速上下来,直奔小城。
小城环境好,生活节奏慢,本地人也很热情,但有一点不太好,那就是有专门偷狗的狗贩子,简直防不胜防。
本地狗都有经验,平时跑出去玩都不会离开主人太远,会在主人的视线范围内玩,可封二哈不知道,他刚刚离开疗养院,又一直趴在车里很少出来,这会儿得到主人让它放风的信息,那还不撒开腿狂奔。
跑着跑着,封二哈有点傻眼,它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小城街道比较窄,拐弯很多,大头狗甩开四条狗腿跑啊跑,就是找不到自家主人,鼻腔里都是陌生的味道,怎么也捕捉不到主人的气息。
“嗷呜。”不再是毛茸茸小时候,脑袋显得很大的大头狗趴在路边,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看着前面人来人往的车辆,试图从其中找到自己的主人。
这么一只显得蠢蠢的哈士奇一直趴在路边,不知道那边主人也在疯狂找它。而这时候,坏人出现,他们用长长的带着圆圈的大钳子掐住封二哈的脖子,把他装进口袋里,送上车离开。
临城是个很好的小城,就在封二哈被抓住的小城隔壁,这里的人都很淳朴,也很善良,他们如果看到可怜兮兮的封二哈,说不定会出手相救。
封二哈头一次被塞进黑乎乎的袋子里,还有难闻的气味,它紧张地一直挣扎,终于在狗贩子打开袋子往里看的时候找到机会,大头狗迅速蹿出来,没看到前面有一块大石头,想要躲开已经来不及,就一头撞上去,磕出一脑袋血。大概是看封二哈出的气多进的气少,狗贩子略微一犹豫,赶忙上车离开。
等封二哈迷迷糊糊回过神,它就看到一个脸蛋圆圆眼睛很大的小孩蹲在旁边,手里还拿着一块帕子按住它的狗头,嘴里嘀嘀咕咕地说着,“你怎么这么惨,以后跟着我吧,爸爸做的饭可好吃。”
听不太懂小孩说的话,大头狗还是摇摇晃晃站起来,跟着走近一家宾馆。有一位很好看的男人穿着白衬衣走出来,他的手指修长好看,一点都不嫌弃大头狗身上的毛毛脏,还帮它洗澡,上药。
用力甩甩狗头,它叫沈二哈,有一个俊秀的大主人,一个可爱的小主人,每天都有大餐吃。
“这是我家的狗,脖子上有狗牌。”家里新来的客人长得很英俊,只是看向自家大主人的眼神不太对,里面好像有火在燃烧。不过自己被赶到床上睡觉,作为一只狗就要听话,大床上的布垫特别软,还有小床单可以盖,睡上去很舒服。
不知道自家主人跟对方说了什么,英俊的男人来过几次,还把原本属于自己的狗饭吃掉一半后,竟然住进隔壁卧室里!
自家有一个小摊,每天生意可好,英俊的男人留下来帮忙,小摊干的风生水起,每天来的食客都要排队,是广场上生意最好的小摊。
“嗷呜。”沈二哈高兴地绕着广场跑圈,跟着小主人一起玩,每天都开开心心,狗生仿佛已经登上巅峰。
然而这样的好景并没有持续多久,自家小摊很快多出新伙伴,是一只喜欢在地上翻滚的,胖乎乎圆滚滚长得特别小的小胖狗。
第112章番外二
临城开发区建材城广场有一家小摊,虽然位置并不太显眼,但是塌煎饼、手抓饼、蛋包饭等都特别好吃,而且老板帅气,用料干净放心,油是纯净的花生油。所以回头客特别多,大家还都喜欢拉着朋友来,就算是排队也愿意。
而作为一只胖乎乎圆滚滚,小腿又特别短的小胖狗,狗生最大的希望就是每顿饭里面都能有肉。
小摊老板是个好人,每次给小胖狗吃的狗饭里不是有肉,就会有鸡蛋,总之营养特别丰富,当然如果其中没有切成碎块的蔬菜丁,那样会更加美妙。自从来到小摊之后小胖狗就非常自觉地把这里当做自己的第二个家。
小胖狗有两个主人,是两个男人,其中一个气质温和长相特别男神,另外一个主人经常死皮赖脸的凑过来,还私下里嫌弃小胖狗是电灯泡,总是逮着机会就把小胖狗扔到建材城广场的小摊上。
不过小胖狗很高兴主人这么做,因为那里不但有好吃的狗饭,还有一只喜欢跑圈的大头狗,它叫沈二哈。
“香葱味儿的曲奇饼干。”沈凌衫抱着纸袋往小马扎上一坐,开始看故事书。
原本正在跟大头狗玩耍的小胖狗吸吸鼻子,闻到香喷喷的味道赶忙掉转方向往这边跑,不过由于小狗腿特别短,跑起来就跟个球在地上滚似的,还因为跑得太快刹不住车,一脑袋撞在小孩的鞋子上,咕噜噜滚到一边。
“汪。”小胖狗慢吞吞爬起来,跑到小孩身边抱住他的鞋子,仰起狗头摇着小短尾巴。
沈凌衫收起故事书,摸摸小胖狗圆乎乎的脑袋,从纸袋里夹出一片曲奇掰开一小块儿放在手心,说:“豆虫只可以吃这一点,不然会发胖。”
小胖狗赶忙摇摇尾巴,低头啃饼干,啃完了就趴在小孩旁边。
那边绕着自家小摊狂奔的大头狗看到这边,立刻甩开狗腿跑过来,吃掉沈凌衫手里的一片饼干,接着叼起小胖狗就跑。沈二哈因为名字里有个“二”字,所以行为经常捉摸不定,除了绕着自家小摊圈地跑圈就是叼着小胖狗狂奔。
被沈二哈放到离小矮桌最远的地方,小胖狗晕头转向的爬起来,仰起脑袋看了眼,“汪汪。”狗生总是充满巨大的转折,说好温馨的过小日子呢?
那边大头狗站在远处摇尾巴,还冲着小胖狗吐舌头。
“汪汪。”尽管如此,小胖狗还是认命,吭哧吭哧往沈凌衫那边跑。
这时小摊里面的垃圾袋装满,沈柳系好放在小摊门口,对着大头狗喊一声,接着小胖狗就看到沈二哈嗖一下跑到小摊门口,叼起垃圾袋就跑。
广场上的小摊主们都羡慕沈柳,因为他养了一条会送垃圾的狗狗。
“今天有鸡腿吃。”沈柳整理一下食材,看到有不少鸡腿,便笑眯眯道,“做黄焖鸡。”
小胖狗终于跑回沈凌衫旁边,爬到垫子上趴着,毛茸茸的跟个布偶似的。那边沈二哈送垃圾回来,也跑到垫子上趴着,不过它比较不老实,抬起狗爪扒拉小胖狗。因为身体特别圆滚滚,被沈二哈这么一扒拉,小胖狗就咕噜噜翻滚,一路滚到垫子最边缘。
啊,狗生为什么这么难过,它只想做一只安静的小胖狗而已。
好在小胖狗并没有纠结多少时间,因为午饭时间到了。盘子里有香喷喷的肉汤拌米饭,里面还有一块鸡腿肉,小胖狗扭头看看旁边巨大的狗盆,就看到里面有一块巨大的鸡腿,顿时口水哗啦。
不过沈二哈吃饭一向很快,分分钟就啃完鸡腿,还试图把狗盆里的白菜叶挑出来,但是被户主大人镇压。小胖狗觉得狗生还是充满许多美好的,毕竟大头狗再怎么厉害也不敢挑战户主大人的威严。
户主大人家里除去大头狗、沈凌衫还有一位成员,据小胖狗观察,那个男人长得很帅,而且对户主大人特别好。
“郝立强那家伙说今天晚上有事,让豆虫跟咱们回家。”沈柳点了点手里的手机,回头摸摸小胖狗圆滚滚的脑袋,再摸摸沈二哈的狗头,警告道,“到家以后别欺负豆虫。”
“嗷呜。”沈二哈也不知道听懂没,就趴在车窗旁边摇尾巴,狗头扭来扭去。
一家人很快回到家里,沈凌衫率先跑进去换鞋子,还不让小胖狗进去。沈二哈也蹲在门口摇尾巴,接着沈凌衫拿着湿抹布跑出来,帮小胖狗擦狗爪,再擦沈二哈的狗爪。
接着到动物世界播放时间,沈二哈立刻跳到沙发上趴着,还好心地把小胖狗叼上去。电视屏幕里播放的是帅气的狼群,头狼个子高大,非常威风,小胖狗趴在沙发上看着,也觉得热血沸腾。
然而,它只是一只小胖狗而已。
户主大人在厨房忙碌,洗菜、切菜,准备好需要的调料,再把新买来的鲜鱼处理好,从中间片开,尾部连接在一起,剁掉鱼头,打上花刀。松鼠鱼难度比较高,但对于沈柳来说简直是轻车就熟,他拎起鱼皮向内鱼肉向外翻转的鱼,沾上炸粉,放入油锅中定型,接着放到盘子里,浇上烧制好的料汁。
香味很快飘出厨房,动物世界刚好播放完,沈二哈立刻跳下沙发,跑去厨房门口蹲着,狗头不时探出去看一眼里面忙碌的户主大人,屁股后面的尾巴摇啊摇,不知道在高兴什么。
“汪汪。”小胖狗也站起来,拿狗头蹭蹭沈凌衫,示意自己也想下去。
“豆虫想去厕所吗?”沈凌衫不知道小胖狗的想法,便抱着小胖狗咚咚咚跑到洗手间,嘴里还发出嘘嘘的声音。小胖狗原本不想撒尿的,但感觉上来一个没忍住,很快哗啦啦开始放水,然后又被沈凌衫抱回沙发上。
厨房里的香味似乎换了一种,封靖哲站起来凑到厨房门口往里看,一边还低头跟沈二哈对视。大头狗歪着狗头看一眼封靖哲,摇摇尾巴,继续关注厨房里面。
等到户主大人做好饭,大家纷纷在心里欢呼,小胖狗也终于可以从沙发上下来,跑到餐桌下面等待自己的大餐。这样的日子真是特别幸福,小胖狗以为狗生会一直这么继续下去的时候,另外一只威武的男神狗出现了。
第113章番外三
狗狗形象是否威武,其实跟品种也有一些关系。就像小胖狗那样的,就算把它抱到最高的地方放着,也不见得威武雄壮,顶多会让人因为距离太远而看不清楚罢了。
像沈二哈,顶着囧囧有神的狗头,还特别喜欢甩尾巴撒开狗腿狂奔,特别不威武。
但性格沉稳,极聪明的牛牛就不一样,不但救出一只颜值特别高的贵妃,还喜欢跟着沈凌衫四处溜达,机敏地保护他。
最近这段时间,牛牛喜欢叼着自家的布垫到菜馆门口的广场上趴着,顺便看着街道对面的李氏。说起这个李氏,当初沈家菜馆还没开起来的时候就有一胖一瘦两个组合跑来找麻烦,虽然沈柳没放在心上,但对方却一直盯着这边不放。后来沈家菜馆开业,李氏那边的一胖一瘦还来找过麻烦,沈柳并没有忍气吞声。
光明正大的去李氏吃饭,还因为一胖一瘦自作聪明跑过去上错菜,让沈柳找到机会打包打走,菜是一盆乌鸡汤,用许多珍贵药材炖成,可以补身子。
问题就出在这盆乌鸡汤上,后来从李氏跳槽过来的老于说过,李氏的生意之所以这么红火是因为老板掌握一种药引,配方谁都不知道,非常神秘。
先前沈柳忙着开店,还要忙市里的分店,以及京城那边的事,而现在一切都趋于正规,沈柳终于闲下来,于是便去李氏那边重新打包一盆乌鸡汤,回来研究。
对于这种可能有问题的乌鸡汤,牛牛是绝对不会喝的,那边沈二哈凑过去闻了闻也很快跑开,坚决不喝。不得不说,每天能够吃到店里专门做出来的狗饭,不但营养丰富,味道还特别好,狗狗们的胃口都很叼。
“爸做的蒸鸡翅,你们要吃吗?”沈凌衫端着盘子出来,对着趴在门外的狗狗们喊了声。蒸鸡翅用的调料极少,旨在不破坏鸡翅本身的肉香味,所以狗狗们也可以吃。
这边刚喊完,沈二哈立刻蹦起来往里面狂奔,牛牛也甩甩尾巴尖儿溜达进来,剩下小胖狗吭哧吭哧迈着小短腿往里面跑,因为地板太滑,跑得太快,直接咕噜噜翻滚,滚到沈凌衫脚边。
“汪汪。”小胖狗赶忙爬起来,鸡翅呢,骨头上的肉可香。
给牛牛一个鸡翅,沈二哈一个鸡翅,从别的地方蹦跶过来的贵妃也塞一个鸡翅,沈凌衫低头看了眼仰着圆乎乎的脑袋往这边看的小胖狗,沉默一瞬道:“豆虫今天不能吃肉,给你舔舔我的一次性手套。”
小短尾巴耷拉下去,软趴趴的耳朵动了动,小胖狗认命地凑过去,伸出小舌头舔一次性手套,上面还是有些鸡肉味儿的。
吃完鸡翅,沈凌衫端着盘子去厨房清洗,就看到沈柳手里拿着许多工具,指挥封靖哲处理一些食材,最后全都放到锅里熬制,香味儿很快飘出来,特别勾人食欲。
“应该就是这种药引。”沈柳舀出一点尝尝,继续说,“应该没错,李氏应该就是按照我的家传菜谱其中一个方子制作的。”
说起这件事,其实很巧合。在北京的时候沈怡来送家传菜谱,沈柳没有要。回到临城后,他突然灵光一闪,想到家传菜谱里有一个方子,是很早之前就有的,并且后面还有标注,指明这种方子对人体没有好处。沈柳猜测那个方子大概是某一辈沈家人当年为了应付达官贵人研究出来的,用那个方子熬制的药引加到饭菜里可以提香,并且让人吃了还想吃,觉得入口的食物美味无比。
想起方子的事,里面的食材和步骤沈柳早就倒背如流,只是其中一些食材比较少见,还有几种根本就是对人体有害,不过是另外加与其相克的药材中和药性而已。直到现在闲下来,终于熬制出来,沈柳笑道:“李氏胆子挺大。”
封靖哲也过来尝了一点儿,摇头道:“应该不是李氏胆子大,而是蓝家胆子大。”
菜谱是被沈怡带走,看样子她也没有交出来,而是自己琢磨,其中的药引方子肯定是她拿出来的,至于李氏是怎么拿到手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把锅里的药引放凉,用容器装起来,沈柳笑道:“是时候去踢馆了。”
“连带蓝家一块踢了。”封靖哲笑笑,“把咱们家的菜谱拿回来。”
“还有我家祖宅。”沈柳补充道。
这种药引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狗狗们闻过之后根本不感兴趣。沈柳托唐辉煌的关系,很快去一趟临城食品鉴定中心,等拿到结果便招呼自家男人一起出门,去李氏踢馆。
这次证据足,而且有唐辉煌作为靠山,背后又有封家这个大树,惹急了还有萧晏明那边的关系,沈柳态度轻松,往李氏大厅一坐,淡定道:“让你们老板出来一趟。”
一胖一瘦早就看到沈柳,见他和封靖哲两个人来,便不放在心上,大摇大摆地走出来,恶狠狠道:“你们来做什么?”
“聊聊药引的事。”封靖哲眸子深沉,看了嚷嚷的瘦子一眼,后者不禁哆嗦一下,闭上嘴巴。
知道这一胖一瘦也不了解药引的方子,沈柳干脆对着封靖哲使个眼色,后者会意拿出一个小玻璃瓶,打开盖子送到胖子眼前,沉声道:“这就是贵店的药引?”
闻到熟悉的味道,胖子脸色大变,继而愤怒道:“你们是从哪里弄到的?这是李氏专有,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拿到手,一定要全部都交出来,李氏不是你能得罪的起的。”
“确定这是你们的?”沈柳认真道。
“废话,难道不是李氏的还能是你们的?”瘦子手指颤抖,指着玻璃瓶怒道,“我这就让我们老板来,到时候可别吃不了兜着走。”
因为事情关于药引,事关重大,李氏老板很快出现,还带着韩文会一起,原本是想耀武扬威,结果自然被打脸。真相一爆出来,封靖哲也通知自己在京城的手下去找蓝家。
食品鉴定中心很快来人,分分钟抓走李氏老板和韩文会,沈柳拍拍衣服,淡定道:“这家店估计得倒闭,要不然咱们盘下来?”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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