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节(1 / 2)

“我……我……”年锦书爬起来,鲜血从手臂上滑落,这是摔落时候被魔族少年的利刃所滑,裙子上也是红梅点点,年锦书说,“我可以送给你,因为还魂铃,我在仙门内一直被人轻视,一直被人嘲笑,我已经受够了,我只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修炼者,不想当还魂铃的主人,我只想长命百岁,都不想修炼,你放了我,还魂铃就是你的了。”

少年非常心动,还魂铃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一种诱惑。

年锦书对魔族中人有一种天然的恐惧,因为雁回和凤凉筝都毁在魔族人的手里,她很害怕,反正还魂铃能自己回来,暂时给他也没关系,到时候她回到西洲大陆,还魂铃也就回来了,这少年也抓不到她了。

完美!

她真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还魂铃也就这一点好了。

少年果然心动了。

“你在骗我。”

“我不骗你!”年锦书摘落还魂铃,丢给了他,那还魂铃上沾了年锦书的血,因为她的手心都是血迹,还魂铃似乎发出了一点声音,可声音太轻微了,听得不是很仔细,年锦书也觉得无所谓,反正这么多年没动静,她几乎都放弃了。

可她不能放弃自己!

她要活着!

少年接过还魂铃,他都没想到自己年纪轻轻,竟有这样的际遇,这还魂铃的主人,似乎有点傻傻的,看起来也很真诚,目光清澈,也不像是会骗人的,或许,以后他就成了还魂铃的主人,也是有可能的,那就太好了。

贪婪是每一个人的弱点。

明知道贪婪之后是悬崖,有人也会因为巨大的利益在前而变得格外的贪婪。

他们都没注意到,还魂铃上属于年锦书的血迹,竟没入到铃铛中,沾了血迹的还魂铃,干干净净一点污渍都没有。

“我拿了还魂铃,杀了你,岂不是没有后顾之忧了?”少年戏谑地看着她,指尖甩动着还魂铃,眼底掠过一抹恶毒,“只要你还活着,还魂铃怎么会认我为主人,我若杀了你,从你手中夺走了还魂铃,那还魂铃就是我的了。”

魔族,实力就是一切。

所有的宝物,都可以抢夺,只要你有足够的力量,哪怕是魔王的位置,你也可以抢夺,少年眼底贪婪更盛,只要有了还魂铃,这天底下最厉害的神器,他何必带年锦书去魔王宫邀功呢,整个魔王宫或许都会是他的天下,他或许会被如今的魔王,更加厉害。

因为,他有了神器。

年锦书没想过会突生变化,她看到了少年眼底的杀气,气势汹汹,好像要把她斩杀,且不死不休,她知道自己犯了一件蠢事,已来不及解释了,迅速爬起来往前跑,可她伤得太重了,这又是荒郊野岭,荒无人烟的地方,鲜血一路蜿蜒,她行动不便,只有死亡的恐惧,不断地袭向她,那少年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后,好笑地看着她慌不择路的模样。

他好像看着重伤的猎物,失血而死,他享受这样猎杀的过程。

“跑啊,你往哪儿跑呢,这是魔界!”

少年的剑气从背后袭来,年锦书避开,剑气撕裂了她的衣裳,背部也出现了一道伤痕,血流如注,年锦书身体剧痛。

这种被人步步紧逼的感觉,让她十分的……恐惧。

少年就这么不断地砍伤她,却又不杀她,一路追着她跑了一公里,最后也觉得玩够了,失去了耐心,挥剑砍了过来。

年锦书倏然回头,她一直背对着少年,如今转头才发现她胸口浮现了一个金色的符咒形状,她口中念念有词,大喊一声,“还魂铃,醒来!”

就在少年长剑劈过来的那一瞬间,还魂铃呼啸一声飞来,化成一道金光笼罩着年锦书,少年的长剑看在光罩上,动弹不得,根本无法刺破还魂铃的防护,年锦书魔法飞扬,唇角鲜血点点,身上更是狼狈不堪,可她却笑着面对错愕的少年,“我希望你记住的名字,我叫年锦书!”

年锦书的芳菲,在一片金光中穿透了少年郎的胸膛。

至少,你该知道,杀了你的人,究竟是谁,临死前,你得知道她的名字。

……

第1038章 黑暗料理

少年眼睛呆滞地看着胸口的长剑,还魂铃的光环也就出现了片刻,立刻变成了沉睡状态,年锦书胸口的符咒也消失,还魂铃没有波动重新垂挂于年锦书的腰间,年锦书抽出芳菲,插于地上,也有些疲软,体力不支。

少年倒地,死不瞑目。

万籁俱静。

年锦书也呕出一口鲜血,强行唤醒还魂铃,于她而言也是损耗过大,她也有些支撑不住,立刻吃了几颗丹药,压制着体内爆发的灵力。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

从小到大,她和人打架无数,却是第一次手刃旁人,还是魔族中人。

年锦书拿了少年的储藏带,拿了一颗灵珠隐藏自己身上的气息,这少年储藏空间里东西不多,聊胜于无,她要隐藏自己的仙门气息,幸好上课听夫子说过,在魔族行走一定要隐藏气息,若不然就会被人发觉,这种灵珠可以隐藏她身上的气息。

她寻了一个山洞疗伤,如今她重伤,不能强行在魔族乱走,会引人怀疑,她要养好身体,才能继续前行。

她一定要回到西洲大陆。

年锦书在调息时突然想到一件事,从小到大,她一直都被守护者长大,哥哥也好,爹爹也好,他们都一直在保护她,对她非常的宠爱了,所以,她才会如此肆无忌惮地活着,也造成了她一遇到危险,就优先去求救。

原来,她是可以自救的。

她完全不需要旁人来救,她被抓之前还试图向雁回求救,真是太愚蠢了。

从今以后,她只能靠自己。

她再一次从山洞里出来,已是三天后,身体调养得差不多,年锦书换了一身衣服,她带了一套黑色劲装,摘了钗环,简单地扎了一个高马尾,做少年郎装扮,那魔族少年空间里有一些魔族的配饰,她简单地佩戴了几样免得露馅。

虽然齿白唇红,毕竟年幼,大家也只会把她当成魔族幼崽,幼崽在魔族的地位很是崇高,因为魔族生育比较困难,年锦书本身就长得娇小,也不高,这模样在魔族活脱脱就是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去哪儿都会被人照顾的年龄。

年锦书看着天上一轮明月,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她对魔族一点都不熟悉,也不知道回西洲大陆是哪个方向。

只能碰一碰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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