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9节</h1>
其实这么两掺吃就很好。
叶冰娘给闺女倒了碗鸡汤,“我把鸡汤盛出来才放的盐不咸。”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丫头也是个嘴刁的,不过以前是条件不允许罢了。
“是不是傻,少盛点地瓜多吃大米。”叶冰娘看到闺女的饭碗,就想帮她把地瓜拨出去点。
“这样好吃。”叶冰摇头不让。
“烤地瓜最香了。”叶小哥哥坚决支持妹妹。
“哼!那你是没成天吃,吃的胃口火烧火燎的,每天都犯酸水。”叶冰娘觉得这两孩子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也有阵吃伤了,这两年缓过来了。”叶爹夹了口米饭里的地瓜块,又甜又面的不难吃。
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吃完饭,叶冰准备在热炕头睡会。
冬天的热被窝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国建在家么?国建…”外边有人敲门。
这还是他们砌完围墙后第一次有人上门。
好在他们家的兔子都卖了,来人也不怕。
“来了!来了!”叶爹披着大棉衣出去了。
朱白也鸟悄的跟着叶爹出去了。
“三哥,咋过来了呢,快进来!”是村子里一个本家三哥。
“不进去了,和你说一声,明个中午去趟大队,好像要商量出工的事。呦,还养猫了,这猫得抓多少老鼠啊,吃的这个胖。”三哥还以为朱白是猫呢。
“呵呵…山上老鼠多。”叶爹僵笑了声。
“嗷嗷嗷!…”(人家才不是猫!)
“这猫大了叫的都不一样了,还挺有气势,怪不得能抓那么多老鼠,我走了啊,别送了。”三哥摆摆手走了。
叶爹进了屋,和媳妇说了出工的事。
“明天你装病吧,就说发烧,我过去看看,要是我能去就我去,要是不让看能不能出钱抵工。”叶冰娘打心底不愿意老公去的。
叶爹对于出工也打怵,决定听媳妇的,最好是能花钱,反正明年他多养兔子,肯定能赚回来。
他可怕出工把身底子熬坏了。
这个叶冰还真帮不上忙,虽然她现在能把她爹抱起来,但是她爹娘也不会同意她代替她爹出工的。
第二天早上,叶冰娘看着闺女滑到了桥那头,才和闺女摆摆手走了。
“朱白,下来自己走。”叶冰往后伸手拍拍筐。
那么沉压着她,万一她不长个怎么办。
“嗷嗷嗷!…”(自己走就自己走!)
“快进来!你个小姑娘怎么爱上打猎了,冬天出去打猎太辛苦了,你大山小山哥还睡呢,朱白呢?”大舅妈拉着外甥女(侄女)坐到灶坑边,“你大舅二舅去叔爷爷那了,听说今天整个屯子会一起行动。”
叶冰心里想这应该是和他们遇狼有关了。
她回家没说,省得他们担心,也不知道大舅二舅和没和大舅妈说,她还是别多嘴了,“朱白在外头呆着呢,它喜冷怕热。”
小时候被大山小山抓怕了,所以轻易不肯进屋来。
“你去西屋吧,也不知道他们今天咋这么墨迹。”大舅妈不让叶冰帮她烧火,让她进屋休息。
叶冰也看到粥应该煮好了,也没反驳舅妈,直接去她二舅屋了。
她二舅屋子收拾的很立整,地上也没杂物,连脱下的衣服都叠的整整齐齐的,一点也不像个单身男人的房间。
她直接拖鞋上炕了,靠在被子上,想着今天要是整个黑牛屯的猎户整体行动的事。
其实想想也可以理解,他们这些猎人把牛头山当成了自己的领地,就像狼群有自己的地盘一样,现在狼群过来了,他们做为主人也要亮一亮自己的肌肉的,向周围的大型野兽们宣告最好不要过界,他们也不是好欺负的。
这就是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还有个原因就是牛头山离黑牛屯太近了,万一狼群们流连不走,会不会跑到屯子里来,这可说不准的。
今天大家一起行动,声势有了,即使不杀狼,能把它们赶回他们原来地盘就是胜利。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了_(:?」∠)_
第三十四章
叶冰做为年纪最小猎人, 受到了广泛关注。
咳咳…话说黑牛屯人真的不多啊,全体猎户出动还不到二十人。
不过这次大家可带了好东西——四把枪, 听大舅说有两把壳子枪是打小日本鬼子留下的,还有两把是自治的土枪。
土枪威力不小,还打过熊瞎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