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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准备送给阿史那们的大礼(上)(1 / 1)

必须要说,此时的西突厥的确是十分的强大,他们称霸西域,北至金山(后世的阿尔泰山),西至西海(后世的里海),玉门关以西诸国都附属于西突厥,西突厥的军队也很厉害,西突厥人自古以锻铁闻名,曾经向东罗马兜售铁用以炫耀,盔甲兵器自是制作精良。与一般人印象中来去如风,轻衣角弓的游牧民形象不同,突厥人大多盔甲防御精良,在文物中甚至有大量的人马俱铠的甲骑具装形象,李路在前世的网络上瞧见过《阙特勤碑》的就有记载,曾经有西突厥武士被“一百多枝箭射中他的甲胄与战袍”,但是并没有受到重创,这足以体现西突厥人的铠甲精良。

西突厥骑兵不仅身体防护优秀,他们还用上了好的铁制作了各式各样的武器,例如长矛、刀剑和弓箭,在战斗中既可以发挥游牧骑兵的骑射传统,用利弓骚扰射击,也可以采取夹枪冲锋这样大威力的突击战术,在近战的时候,还可以使用削铁如泥的刀剑,可谓全能,曾经就有突厥武士在几场战斗中“用箭射杀一人”“用长矛刺杀六人,在肉搏战中用刀剑砍杀第七人。”的记载。

可再强大的帝国,内部要是出了乱子,要坍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儿,既然莫贺咄愿意搞乱西突厥,那李路必须帮帮场子不是?莫贺咄是西突厥的野心家和罪人不假,可敌人的敌人不就是朋友嘛?

嗯,看样子自己必须为莫贺咄的野心添一把火了,哦,对了,突厥人尤其是他们的皇族阿史那部族的人认为他们是金狼的子孙,要不做个金狼想办法送给莫贺咄?

也不怪李路这样想,实在是这个这个阿史那和狼的渊源不浅,在他们的传说里,狼就是他们的老祖母,当年阿史那部被别国灭族,只有一个十岁的小儿幸存下来。一只母狼收留了他,将他哺育长大,并将他与另一只母狼相配。这时候阿史那的敌国得知这个男孩儿的存在,重新又派人将他杀害,并打算把与他的母狼老婆一并杀死,身怀有孕的母狼于是逃往高昌国以北的金山,在那里生下了十个男孩,子孙繁育,逐渐兴盛起来。

正是由于这样的缘由,突厥族对狼顶礼膜拜。在他们的大英雄乌可斯町汗的传说中,是苍狼引导他们,狼进兵进、狼停兵驻,最终取得胜利。就连华夏汉人的史书上也有记载,《通典》卷一九七《突厥上》曰“侍卫之士,谓之附离,夏言亦狼也。”《隋书》与《北史》记阿史那氏为君长,皆有“牙门建狼头纛,示不忘其本”之言。狼无疑是突厥人神圣的图腾物,因而突厥诸部落中,对狼至为崇拜,每于旗纛上图以金狼头,突厥可汗也大都喜欢把狼头纛赐给他们的臣子,瞧瞧,是不是跟那啥罗马的起源有些像啊,罗马那边是狼孩复仇,阿史那们直接娶了母狼了

李路想到这里忍不住有些头疼起来,送只金狼,尼玛突厥人自己就会铸造,西域的金器很有名的,送只玉狼?也不行,玉器那玩意在中原才行得通,突厥蛮子认为玉就是石头,他们不识货的。李路穿越以后一向是无往不利,他第一次因为送礼而被难住了

不过这厮有系统做后台,再加上有数千年的文明知识做积累,很快他就有了主意,既然莫贺咄这个突厥老头有想法,那自己不妨送只突厥蛮子闻所未闻的天狼给这老东西,让他以为自己是腾格里大神选定的人,好加快老家伙暗杀统叶护的步伐,哦,对了,既然是松,那就来场大派送好了,天狼遍地走,可汗满地是,乱了自己才好下手,西域这块大肥肉李路可盯了好久了,不掌握这里怎么能安稳的发动西征?再说了这条流淌着财富的丝绸之路睡不觊觎啊?

李路要送的天狼可不简单,这只狼,他打算用玻璃制造,没错,就是一只玻璃狼,尽管玻璃到李路生活的七世纪初期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因为制作工艺繁杂,且又掌握在极少数罗马人手里,所以价格和丝绸差不多,也是堪比黄金的主儿。

无论是突厥人还是大唐的汉人,都对玻璃痴迷得很,那么多穿越大神上来就造玻璃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东西不过是石英砂还有天然苏打熔炼之后的化合物,对于穿越们来说,并不稀奇,当然了,对李路这样的挂逼来说,就更简单了。在这里要多说一句,很多书里开口就是华夏没有玻璃怎么样怎么样,实际上这完全是没有文化知识的表现,虽然腓尼基人在公元2500年左右就发明了钠钙玻璃并且大肆贩卖获得了巨额利润,但是我们的华夏祖先也不是吃干饭的,他们在先秦时代也造出来了玻璃,而且跟西方蛮子的钠钙玻璃不同,老祖宗们造出来的是铅钡玻璃,铅钡玻璃的优点是色彩绚丽,但缺点是易碎,不像钠钙玻璃那样能耐高温,且铅钡玻璃含重金属,对人体有害,不适合做餐具与茶具,只能制成装饰品。

汉代时,张骞的“凿空之旅”将东西方文明连接起来,钠钙玻璃器经丝绸之路传入华夏,汉代中国玻璃仍以铅钡玻璃为主,且采用熔铸法,即将玻璃粉装进土模或石模,煅烧使玻璃融化定型,冷却后除去模具,再通体打磨。此法成本甚高,产品亦欠精致。本是加工青铜器的方法,在铸造青铜器时,其杂质会烧结形成玻璃珠,正因如此,人类才发现了玻璃,这说明,汉代玻璃制造工艺基本停留在较原始的水平上,而同时期西方玻璃匠人已普遍采用吹制法,成本低、器形美观,产量也大大提高,埃及的亚历山大港成为世界玻璃出口的中心。东汉时,中国可能已生产出全透明的平板玻璃,王充在《论衡》中记载了一种“阳燧”,可聚日光取火,应属凸透镜的一种,但在考古中尚未发现。

直到南北朝时期,钠钙玻璃才大量涌入中原。据《魏书大月氏传》记载“(北魏)太武(公元424—451年)时,其国(大月氏)人商贩京师,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瑙璃,于是采矿于山中,即京师铸之,既成,光泽乃美于西方来者。乃诏为行殿,容百余人,光色映彻,观者见之,莫不惊骇,以为神明所作,自此,中国馏璃(即琉璃)遂贱,人不复珍之。”从这段话看,钠钙玻璃在美观、价廉方面压倒了中国传统的铅钡玻璃。

然而,铅钡玻璃并未就此被替代,不久之后,它又成了主流,并一直延续到清代末期。传统社会没有发明家群体,技术人才只能依附皇家、贵族,为其趣味服务,南北朝纷争不已,世家大族起伏兴衰不定,影响了先进技术的传承。

到隋代时,皇家所藏玻璃器又都换成了传统的铅钡玻璃,只是采取中亚匠人输入的吹制技术,匠人何稠因擅此道,竟然当上了“员外散骑侍郎”,他吹制的铅钡玻璃含绿色,专供内府,被称为“秘色”。隋唐时期玻璃器的造型更美观,但铅钡玻璃不耐温、有毒的缺点依然存留,多用来制作佛教用具、饰品。北宋时,匠人们又研制出无钡的玻璃配方,即高铅玻璃,但始终未能突破传统的局限。

他们突破不了不代表穿越大神们解决不了,尤其是像李路这样的挂逼,解决起来起来更是简单,他在清点解救的汉奴的时候,就挑选出了不少能烧制琉璃(也是前文提到过的铅钡玻璃)和瓷器的工匠,他们被李路好生安置,去给他研究瓷器中的贵族骨瓷去了。当初交代他们的时候,李路就给了他们一个大巴概的配方,这东西他记得很模糊,只知道骨瓷以动物的骨炭、粘土、长石和石英为基本原料。最常用的是牛、羊、猪等动物的骨骼。李路记得前世的那些固执的约翰牛们认为,24岁的小牛骨作骨瓷最好,羊骨的可塑性较好,容易成形但白度不如牛骨,牛骨是最佳的原料,羊骨次之,猪骨最差。他把自己知道的全部告诉了工匠们,让工匠们去自己琢磨试验,他自己做起了甩手大掌柜。

正当李路想着是不是抽调回那些能烧制琉璃的工匠帮自己烧制玻璃的时候,他派驻在骨瓷研究中心的亲兵兴冲冲的跑了进来,“阿热,陶大人让我请您去启炉,他们说这次应该差不多了!!!”

纳尼?真是想睡觉有人递枕头,好事临门啊!李路一下高兴起来,要是骨瓷能成功,在送玻璃天狼的同时,再给大大小小的阿史那们送一份骨瓷天狼,哈哈哈哈,想想阿史那们为了挣个名分打个头破血流,自己躲在一边当渔夫,这心里就高兴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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