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1 / 2)

<h1>第95节</h1>

俞锦绣摆弄了半天,把伞摆在了最合适的位置上,既不会耽误了来往的人,还能迎上明天清晨的太阳。见翁晨卿愣着,要哭不哭的样子,俞锦绣笑着揪一揪她的辫子,“怎么了?你可以先进去啊。”

屋里人正聊着,听见开门的声音,立马松了一口气。看着两个孩子回来了,陈婉妹笑容满面,而俞承光正在喝水,抬起眼看见翁晨卿,水杯没拿稳,白开口就直冲鼻孔里招呼。

“阿嚏——”俞承光打了个大喷嚏,揉揉鼻子,没好气地说,“吓死人了!”

“这就吓到了,”俞锦绣笑了,“俞承光,你姐我回来是不是还得先给你报备一声啊?”

俞承光讪讪地收回目光,俞锦绣看了翁晨卿一眼,瞬间明白了,“晨卿是不是很好看?她这衣服可是我给她挑的,合适吧?”说着她还提了提自己手上的袋子,又戳了戳翁晨卿手上的袋子,“别怪我没提醒你,这儿还有好几件呢,你得早点适应,每一件都这么漂亮。”

俞承光翻了个白眼,动了动嘴,想要说些什么,又一句都没说出,只是多看了翁晨卿一眼,放下杯子站了起来,双手背在脖子后边,走得吊儿郎当的,“丑死了,哪里漂亮?忙活了一天,我得睡觉去了!”

翁晨卿难得一回没和俞承光抬杠,红着脸站在原地,提着袋子,双手紧紧揪在一起。陈婉妹笑眯眯地走了过来,一脸和气地揽上翁晨卿的肩,“你别理他,他这人就是这样,没一句好话!阿姨觉得真好看!”

说完,陈婉妹还冲袋子里瞅了一眼,“只是这天气都凉了,穿这么少,冻不冻啊?你们年轻人就是傻,光要好看,都不怕挨冻!”

“妈,这你就不懂了,要温度不要风度嘛!颁奖典礼上,那些走红毯的女明星,哪个不是冻得瑟瑟发抖啊?”

“什么颁奖典礼?什么红毯?”陈婉妹奇怪地看了俞锦绣一眼。

一不小心,把十几二十年后的见闻都给说出来了,俞锦绣吐了吐舌头,立马改口,“我之前在外国小说里看见的,我也没见过……”好在陈婉妹也没把她说的话放在心上,仍旧自顾自道,“你们俩去洗个手,今天刚包了饺子,皮薄馅多,我给你们做一碗。”

家里这般热闹,实在是久违了,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可俞承光一点都不觉得烦。相反,在家里,感受着这样的温暖,他竟然还乐在其中。

俞承光进屋,轻轻带上了门,客厅里谈话的声音被隔绝在门外,他往床上一躺,手臂枕在后脑勺上,心底不由想着,看那小丫头营养不良的样子,没想到打扮一下,还真能见人!

第二百十二章和解

第二百十二章 和解

周日放假,程廷还真的给翁晨卿找来了一只蟋蟀!

翁晨卿早就已经和俞承光约好,午睡之后两个人要狠狠地单挑一场。俞承光养精蓄锐,还真睡了个回笼觉,起床的时候,他伸了个懒腰,突然觉得,这小日子怪有趣的。

自从翁晨卿住进来,家里总是很吵,可是,陈婉妹脸上的笑容多了,俞锦绣出出入入多了个挽着她的臂弯聊天的人,就连他自己都觉得整天和翁晨卿斗斗嘴,脸嘴皮子都利索了。

本来还挺有兴致,但他怎么都没想到,从屋子里一出来,他看见的,居然是程廷!

翁晨卿蹲在程廷的身边,盯着地上的蟋蟀看,“程廷哥,你这只蟋蟀看起来很机灵啊!”

俞承光一听,立马耸眉瞪眼,快走了两步,走到翁晨卿跟前,“小丫头,你耍赖!”

翁晨卿仰起脸,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俞承光瞧,嘴角微微弯起,嬉皮笑脸的,“我什么时候耍赖了?”

“就是现在!”俞承光指着地上小笼子里的蟋蟀,没好气道,“说好的要单挑,单挑是什么,你懂吗?是单打独斗!你现在把程廷哥喊过来当帮手,不就是占人便宜吗?”

“占谁的便宜呀?你吗?”翁晨卿挑挑眉,站了起来,可即便这会儿她扬着下巴,还是比俞承光矮一大截。不过,输人不输阵,她眯着眼睛,开始讲道理,“你说要和我单挑,你可没说我本人一定要上场。有没有看过武侠剧?剧里的幕后大人物都是不会轻易出手的,人家要出手,也是喊手下的小弟出马。程廷哥代表我,他要是赢了,那就代表着我赢了,俞承光,你该不会是怕了吧?”

翁晨卿越说越认真,俞承光听了个大概,最后,没好气道,“派小弟就派小弟吧,我才不怕你们!”

话音落下,程廷抬了抬眉,奇怪,他是从什么时候变成个小弟的?而且,不仅仅是翁晨卿认为他是小弟,就连俞承光都这样默认了!

这样一来,他会不会在未来的小舅子面前显得很没有面子?

程廷保持沉默,俞承光撸起袖子,“来吧,看看我的宝贝蟀大王!”他蹲了下来,又小心翼翼地看了程廷一眼,“程廷哥,你的宝贝叫什么名字啊?”

程廷一脸黑线,“它没名字,而且,不是我的宝贝,随手抓的……”

俞承光心虚地说,“好吧。”

说句良心话,俞承光面对程廷的时候,有点怕。这种惧怕,并不是因为这人有多凶狠,相反,因为他是俞锦绣的弟弟的缘故,程廷对他还是挺客气的。程廷对他客气,但一点都不热络,平时俞承光对着谁都是没心没肺的,但只有在看见程廷的时候,俞承光不知道应该如何和他相处。

表现得太亲密吧,人家不一定领这个情,表现得太疏远吧,又没办法和他打成一片!不得不承认,俞承光还挺欣赏程廷,他是真心想要和程廷做朋友。

当然,说是欣赏,似乎也不是这么一回事,实际上,他很崇拜程廷。

可不是吗?虽说程廷比他大好几岁,但在俞振发的口中,程廷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如果这别人家的孩子只懂得死读书,俞承光也提不起什么兴致,可问题是,这别人家的孩子哪哪儿都好。

程廷长得帅气,学历又高,听说平日里在单位总是能一手包揽所有的难事,并且能把问出处理得滴水不漏,这就能让他仰视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程廷还有一辆摩托车!

这年头,摩托车多稀罕啊,再加上程廷的摩托车每天被擦得锃光发亮的,俞承光光是看着,就流口水。听俞振发说,他的这车是自己挣钱买的,俞承光深深叹气,人比人,气死人!

俞承光想要接近程廷,就像是小粉丝试图从偶像身上些许汲取养分似的,于是,他一直盯着程廷看,最后发现,程廷连斗蟋蟀的样子,都很迷人!

野外鸣虫大都在夏末秋初成熟,这会儿天气愈发寒冷,程廷和俞承光费了好大一番劲才抓到这么两只蟋蟀。此时,翁晨卿蹲在俞承光身边,她盯着长方形饲养笼里的两只蟋蟀,目光炯炯,“冲啊,冲啊”

俞承光也没闲着,双手挥舞着鼓劲,“蟀大王,快点,咬它,咬它!往前冲,蟀大王,你是傻了吗?”

在俞承光和翁晨卿一门心思地呐喊着为自己的蟋蟀助威的时候,程廷仍旧波澜不惊,只是眼神亮晶晶的,兴味盎然。儿时玩的这些小玩意儿,现在再拾起,竟然也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两只蟋蟀激烈地角逐着,翁晨卿一动不动地盯着饲养笼,双手紧紧握成拳,指尖被她攥得发白,而后,她亲眼看着俞承光的蟀大王倒下,兴奋地喊出声来,“我赢了,我赢了!”

翁晨卿赢了,站了起来,双手环抱在胸前,认真地说道,“俞承光,是你自己说的,只要我赢了,以后就不用再受你的欺负了。你得承诺,从今天开始,你再也不能欺负我。不仅是不能欺负我,你还得保护我!”

俞承光耷拉着脑袋,整个人都蔫儿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没劲儿,找一个这么厉害的人来欺负我,你这就是耍赖!”

俞承光不服气,可他也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唉声叹气了一会儿,他冲翁晨卿伸出了友谊的手,“算了,你这人除了有点吵,也没什么,以后我不欺负你了,咱们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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