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68节</h1>
“曾文芳?哦,果然是芳名!”唐冬阳浓眉舒展,带着笑意。
曾文芳微微一笑,心想,又是一位妖孽般的男人,也不知道又迷倒了渔港多少青春少女。
高林很高兴地道:“文芳,我们都是年轻人,没必要什么总地叫,就叫我高林吧,高大的‘高’,树林的‘林’。他呢,是冬天里的太阳,叫他冬阳就行。”
曾文芳有些迟疑,感觉自己身为一个小秘书,叫这些大老总们名字,有些别扭。
“相识即是缘,说不定我们以后会成为朋友呢。对了,文芳,你们来考察参观,不就是为你们东湖招商引资吗?说不定以后,我们也会到东湖去开厂呢。”
“好啊!热烈欢迎唐总、高总到东湖大展身手!”
“叫名字!”
曾文芳只得重新叫了一遍:“行,高林,你好!”
高林连连点头:“嗯嗯,文芳,你好!”
曾文芳见唐冬阳一脸笑意地盯着她看,似乎在等她叫人,只好道:“唐冬阳,你好!”
“不要连名带姓叫,太疏离了。”见唐冬阳似乎不太满意,高林急忙强调道。
不知怎的,曾文芳总感觉这样喊这个男人的名字,有些别扭。但见高林如此执着,她也没办法,只好又重复了一遍:“冬阳,你好!”
高林朝曾文芳眨了眨那对勾人的桃花眼,道:“嗯嗯,就这样喊!文芳,我们从此以后就是朋友了。”
能结识两名年轻有为的老总朋友,曾文芳当然高兴。这段时间,她见得最多的就是中年大叔型的老板,而那些中年大叔有意去东湖发展,几乎都去奉承张市,希望能得到一些优惠政策。
对她感兴趣的,无非是看中她的美色,想用金钱诱惑她。
面前这两位男人年轻多金,还长得英俊帅气,什么美色没见过?估计漂亮姑娘见到了他们都会扑上去,看看那几位女孩,眼睛都粘在他们身上了,看她的眼光也带着羡慕嫉妒。
曾文芳察觉到那几位女孩看她的眼神,急忙往后退了几步,试图离两位帅哥远一些。
高林见状,奇怪地问:“怎么了?难不成还怕我们?”
曾文芳指了指前面,轻声道:“你们不要靠我这么近,我担心等会被这些女孩吃得骨头都不剩。”
“你也太逗了吧!”高林哈哈大笑,唐冬阳也忍俊不禁。
三人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在工业园走了一圈下来,大家仿佛已认识许久。
得知这两位是海归,曾文芳不由起了崇敬之情。上一世不要说出国了,连出省都不曾有过。这一世,她去得最远的地方就是京都。再看人家,年纪轻轻,却已经在国外呆了好几年。
唐冬阳道:“我们只是在国处读书,也没啥见识。再说,我们国家地大物博,比起其他许多国家都有优势。我觉得以后有时间多在国内走走也挺好。”
高林问曾文芳:“你在哪间学校毕业?”
曾文芳道:“南方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高林吐了吐舌头,道:“我读高中时,最怕文科,要我写作文,我咬笔头好半天也写不到800字。”
“学理科好,俗话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而我们学文科的,则是‘百无一用是书生’。如果穿越回古代,男人还可以读书考科举,女子也只能无才便是德了。”
唐冬阳挑眉:“穿越回古代?”
曾文芳这才意识到自己话说快了,这个时代还没有流行穿越文与重生文。自己这样说,也不怪得人家会疑惑了。
她笑道:“是啊,我看过一篇小说,写一位学文科的女子穿越到古代,成为一名世家女子,过得很苦逼。”
“为什么会过得很苦?她懂得的东西应该比古代女子多,不是应该过得更惬意吗?”
曾文芳摇头苦笑:“如果穿越到古代农村,可能会过得好一些。可是,这位女主人公穿越到名门世家,成为一名十四岁的女子。十四岁,正是订婚的时候,在现代,她只会订订纽扣,根本不会女红。所以,每天被母亲逼着做女红,她觉得很委屈。
还有,古代的世家女子要通晓琴棋书画。她穿越之前没有学过下棋,所以,看别人下棋、谈棋的时候,她一脸茫然。
她不会弹琵琶,她在现代时,学的是钢琴与吉他,可惜古代没有这两种乐器,不然,也可以遮掩一二。别的世家女孩轻轻一拔,就能弹出一曲优美曲子,可她,却什么也不会,她觉得自己还不如其他世家女孩的贴身丫头。
她不会画画,她只在幼儿园学过一点点画画的基本功。会一点点简笔画、会一点水彩画,也能画几片竹叶。与人家随笔一挥,就画出如现代画家一样的作品相比,人家是博士生,她只算得上是幼儿园小班的学生。
琴棋书画中,她唯一擅长的就是“书”了。穿越之前,她是汉语言文学优秀毕业生,她觉得这一点自己总能比过其他世家女孩了吧!可是,她发现,她还是想多了。因为,她只会写散文、写通俗小说。她写不出对联,也写不出古诗。”
第三百一十章 穿越小说
“哈哈……”
高林笑弯了腰,他觉得曾文芳实在是太有才了。
唐冬阳则疑惑地问:“真有这样的小说?叫什么小说名?这么有趣,我也买本看看。”
曾文芳说得兴起,她看过太多穿越小说,但如今所说的内容,只是她胡诌的。她只是在想,如果让她写一部穿越文,估计她文中的主人公就是这样子的了。
见唐冬阳要追根究底,她有些心虚。不知如何回答时,她灵机一动,按这个构思写一篇小说,也未尝不可。因此,她信托拈来,忽悠道:“我忘记了小说名,只记得作者叫‘山丹丹花’。”
唐冬阳决定找出这本书来看看,不过,这位穿越女孩真的要过这种生活吗?应该可以改变的呀,便道:“这位女主人公不是大学生吗?肚子里至少也能背出上百首诗吧,不会写诗,还不能偷几首吗?”
曾文芳连连点头:“冬阳文科学得不错吧?正是如此,女主人公选了几首诗抄出来,结果名动京城,连郡子都喜欢上了她。”
“她的毛笔字写得好吗?”
“嗯,这是女主唯一的资本,她从小就开始练毛笔字。一直到大学毕业,从来间断过,不仅能写一手娟秀小楷,还能写一手大字。”
“那还好,起码不是一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