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早就知道他了,虽然是个年轻人,但有点不修边幅,穿衣品味乏善可陈,偶尔连胡子都不刮就那么出去。
大部分时间窝在家里安安静静地写稿子,邻居大妈想给他介绍对象从来没接受过,据说是想等有了些成绩后再考虑这些事。
那估计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我和邻居大妈的看法差不多。
他的稿费也就能负担日常生活所需,想要娶老婆不存些钱可不行。
所以…这个男人能不能不要再买一堆猫粮和罐头喂野猫啦?很贵的。
附近一大片区域的野猫见了他都友好得像是面对饲主了。
哼,还算是野猫么,这就是吃人嘴软的下场。
我曾经见过,在黄昏的余晖里,他蹲在野猫旁边看着它们吃东西的样子,嘴角带着笑,眼神温柔极了。
呜哇,有这种杀伤力一流的手段为什么还骗不到女朋友?
难不成是猫性恋吗?
这个男人对小孩子也很好,笑的时候整个人就跟什么绝世圣父一样,居家气质浓得不得了,也怪不得邻居大妈总想给牵线搭桥。
老好人嘛,人温和又有礼貌,看着就稳重,多适合结婚过日子啊。
可惜就输在了没钱这一点上,唉。
贫贱夫妻百事哀,有钱夫妻可能掰。
不过没有钱的话连生存也维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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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外面传来了钥匙转动的声音,门打开了。
塑料袋的窸窣声,嗯,果然又去超市了,嗯,放到桌子上了…嗯?他好像走到衣柜前面了?!
我暴露了?
不可能吧,也许只是刚好想拿衣服——
可是这样的话我不是马上也会暴露吗,真倒霉。
我紧张地屏住呼吸,却听到男人在外面叹了口气,“出来吧。”
诈、诈我?
房间里静默了几分钟,他无奈地说道,“那我打开了。”
下一秒,光明瞬间充斥了我的视野,然后便看见男人有些为难地看过来,似乎在想该怎么办。
“对不起,”我怯怯地开口,“但我不是小偷,我没有其他地方可去,晚上又很冷…”
“你是怎么进来的?”他问。
呃,“你的门锁太差了,有时间换一个吧。”我真心实意地建议道。
他凝视着我,我仰着头既怂且乖地回视,最后他像是认输了一样,说,“你先出来吧。”语气很温和。
革命尚未成功,我维持住表情,小心翼翼地弯着腰从衣柜里出来,尽可能不触碰到挂着的衬衣和外
套。
在他将视线转向衣柜里面后,我又再一次道歉,并且保证没有弄脏衣服。
不过我的乖巧态度在被问到家在哪里后就结束了。
“我都离家出走了,才不回去。”
男人耐心地询问,“吵架了吗?你父母会担心的。”
“不可能,”我鼓着脸嘟囔说,“他们眼里只有弟弟,根本不管我。平时我都是自己做饭自己吃,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才回来一趟。”
冬天的夜晚来得总是比较早,窗外已是灰蒙蒙的了。
大概是看出来我死活都不愿意回家,他还是收留了我,“今天晚上你可以先住在这里,明天记得回家,小孩子离家出走容易遇到危险。”
我不置可否地忽略了他说的话。
才不可能回家去。
晚上睡觉时我依然待在衣柜里,他本来想把床让给我,但是我拒绝了,特别懂事地说他收留我就很好了,怎么能占了他的床。
至于沙发的提议,我说离门太近,害怕。
他没有办法,只能把柜里的衣服叠放在了一处,收拾出了一个比较宽敞的位置,用来容纳我和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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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依然没有离开,顺便,在昨晚上吃过男人做的饭后,我坚决地要求下厨。
虽然早就知道他不像介意物质条件的人,但我觉得对于食物的标准还是高一点比较好。
我敢说就是用来喂野猫的猫粮和罐头,味道都比他做的饭香。
第三天我当然还是没有走啦,请神容易送神难知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