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cPu都是基于类x86架构的话,这事儿还真是可以操作的。当然苹果为了防止刷机,在找amD做cPu架构的时候也是有微调的,可架不住某些ms-Ds的魔改者也会跟着适配,让自己的魔改版Ds系统可以装上苹果的硬体。
这事儿就完全合法了。
刷机这种事情,本来基于物权高于债权的基本原则,你就是只能告卖的,不能告用的。而且即使是告卖的,你也只能告提供“mac-spò jiě版”的开发者,告不了提供“把mac-0s刷机成Ds系统”的开发者。
法理上来说,pò jiě版属于破坏计算机资讯系统罪,而刷一个完全跟你没关係的系统,则是没侵犯到任何人,你管他就是你越权。
人家不想用你的系统,白送都不要,这是天赋的权利,你烂还不许人删?
乔布斯却太杠了,结果一下子踩到了坑里。
历史上么,2010年代那波苹果跟eFF基金会的官司,好歹苹果公司在加州地方fǎ yuàn还是赢了一小波的。
一来也是当地法官没把事情拔高到那么高,想得那么深。二来也是加州的经济都是智慧财产权经济,所以加州特别注重智慧财产权保护。
那个案子最后是到了联邦巡回上诉fǎ yuàn,才判苹果彻底败诉的。
然而现在的案情,跟历史上智能手机时代的案情不一样了,所以反诉方的理由变得更充分。
大约拖到1993年2月份,加州地方fǎ yuàn先一审判了一下,直接就把苹果怼回去了,说苹果侵害消费者选择权。
但乔布斯不服,继续上诉,所以这一世轮到了苹果作为联邦巡回上诉fǎ yuàn这一级的不服上诉方。
天地良心,顾骜丝毫没有干涉美国人的法,其他人也没有,实在是天理昭昭,所以乔布斯再次惨败。
不但维持原判,联邦巡回上诉还额外解释了一下法律适用的原理,澄清“苹果之所以输,不仅仅犯了一审时提到的侵犯消费者选择权。更深层地破坏了美国的立国之本,破坏了资本注意得以存在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的私有财产为神圣不可侵犯,侵犯了物权人对自己财产的绝对支配”。
一位联邦巡回上诉的dà fǎ在判词中激动地说,“这是试图对拿破仑一世以来,为当时地球上一碧鳞地球人争人格时争取到的神圣权利的践踏,是试图让人类历史的文明程度倒退到1804年以前。”
这个话就很重了。
何况还有跟顾骜关係不错的媒体帮忙造势。
顾骜可是当年的“拉里金现场”节目创发号的时候的元祖级嘉宾了,上过好几次,跟特德.特纳也有哥们儿交情,
通过黑格阁下以及最近的互联网定义博弈、跟“美国线上”的列位董事也是称兄道弟。
乔布斯虽然是搞电脑的,但苹果在浏览器方面如今建树还真不如王安公司,其他对互联网应用的提前渗透,也不如王安公司。
所以顾骜能拉到的媒体,自然都要帮忙宣传了。
这时候,顾骜再恰到好处地站出来,低调地引诱别人“自然而然”发现王安公司的做派有多么的“一贯以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对财产的绝对支配权”为第一宗旨。
就像几年前,他捐了有零有整一千多万美金给国内的环保基金会,却没有第一时间高调宣扬,非要等媒体发现他的捐款额有零有整、觉得好奇,主动上门问,才吐露实情。
这次也是一样。
王安从来不主动宣扬自己的尊重消费者,全靠同行出事儿之后衬托。
加州地方的初审是2月份完结的,联邦巡回上诉的大约是1993年暑期才完结,所以基本上到了这一年九月开学季的时候,苹果公司就遭到了重创,凉了一半多的市场份额——也不是说光靠舆论战和挖黑料就能让苹果倒下,而是此前正常竞争的时候,苹果的份额就只有王安的三分之一左右了。
一个只佔行业两成多规模的行业老二,在出了这么重大的利空后,被行业老大追着打,这本来就应该崩得很快的。
据说1993年3季度的时候,苹果公司在全球个人电脑领域的出货市场佔比,就从四分之一跌回15%~20%之间了。
四季度的时候,更是跌破了15%警戒线。
最终在1994年微软公司的winDws圈子友商们杀进笔记本行业前,苹果的份额跌破了10%大关,彻底成为了比ibm都略有不如的“泯然众人”二线小品牌,再也没有资格跟王安公司和wPs品牌竞争。
王安电脑在全球笔记本市场的份额,在93年2季度就达到了70%以上,三季度攀升到78%,到1994年初达到了85%,然后才迎来了超级劲敌微软的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