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的脑袋非常的空,因为除了瞄准射击的意识,其他意识全部消失,所有的智力体力全部都在为瞄准射击提供服务,也就是说,此时的他根本没有去考虑一旦失手会产生什么后果,而他决定辞去行动的根本动因是——否则女孩就会被伤害!
突然闪身出去,李牧双手持枪,单手持手枪的姿势通常只能在电影作品里面看到,但凡一个合格的枪手想要有把握地击中目标,他就一定会双手持枪。
手枪的瞄准不同自动步枪,自动步枪的瞄准基线足够长,因此精准,而手枪只有那二十多三十公分的枪长,因此瞄准基线根本无法和步枪想比。
瞄准很不容易,要一枪让目标丧失行动能力更加不易!
突然闪身出来的李牧让歹徒阿东大吃一惊,出现了那么约莫一点五秒钟的迟疑,而一点五秒的时间,足够李牧进行精准的射击了。
“砰!”
比5.8毫米95式军用手枪的声音要浑厚一些。
子弹打在了阿东的面目上面,准确地说,是打在了他的左眼上面!而李牧瞄准的是鼻子!十几米的距离,偏差如此之大,第一个说明李牧的手枪射击能力不强,第二个说明手枪自由射击绝对不是那么好掌握的!要知道,李牧的手枪射击成绩,打的都是固定靶,全营第一!
但是和特种兵相比,还是有差距的!
“啊!”
阿东惨叫一声,手中的手枪因为突然而至的剧痛而掉落在地上,另一只手松开女孩的脚,双手下意识地抬起来捂住了被击中的左眼!同时,他整个人很快的就朝后倒下去,身体砸在了还未完全打开的卧室房门上面,房门朝后撞去,阿东的上半身倒在了卧室里面。
李牧没有停留,一个箭步过去,第一个动作就是抓住女孩的胳膊使劲地朝外拽,同时闪身挡在前面,瞄准了倒在地上惨叫挣扎的阿东就是连续的好几枪!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开了多少枪,一直到阿东完全没有了动静。
阿东的尸体并不恶心,除了那只被打爆的左眼有一个鸡蛋大的窟窿之外。子弹打在身上很少会出现电影作品上面的那些鲜血飞溅血流成河的场景,开始一两分钟看上去看不出什么来,时间长了,鲜血才会慢慢的流出来,除非被大口径打断大腿动脉,那样鲜血就会喷泉一样喷射出来,厉害的射程高达二十米!
枪声就是命令,局长同志听到枪声响起,立马就下达了攻击命令。特警队顿时就冲了进来,在楼梯那里看见身体都要麻掉的薛队长,这才根据薛队长的指引跨过了爆炸装置冲上二楼。
很快,排爆专家进来,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就解除了爆炸装置危机,有李牧前面做的工作,拆一个简易爆炸装置还是没有什么难度的。
大量的特警队员把两名目瞪口呆跟傻了一样的人质架着下楼然后送上救护车,其余人员马上对整栋别墅进行搜索,随即法医以及刑警们进入,马山封锁了现场进行勘察。
李牧在两名刑警的陪同下下楼面见局长,随即交还了手枪,同时仔细回忆了过程,然后签字,最后上了一台依维柯,把身上的便装换下来,穿上了自己的迷彩服。
市局派了一辆车把李牧和冯玉叶送回市局,陪同的是市局政委,政委分别和冯玉叶、李牧握手道别,随即,冯玉叶和李牧上了自己带过来的迷彩豹,向陈韬做了汇报之后,就马上启程归队。
对于李牧来说,结局既不惊心动魄也不声势浩大,之于他,当他把歹徒阿东打死之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这起劫持人质案件还有什么背景,以及其他更多的情况,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一次支援地方公安机关的任务,颇有些虎头蛇尾的感觉,但李牧也许很快就会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