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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1 / 2)

了生存而放弃的梦想……这些被握在手心里的,属于一个既成功又失败的成年人的憧憬,让我甘愿忍受再来一遍的枯燥规律的学习与生活。

这场重生,至今为止,最大的意外就是连城。

因为她,我想,我也可以有个肝胆相照的朋友,一路陪伴我到最后。即使这辈子,我依旧碰不到适合的,能够让我产生‘结婚’的念头的男性,我也不会那么孤独。

今天看了连城昨晚比赛的录像,选手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结合综合状况客观来说,人人都表现不错,可惜连城其人就是个会活动有思想的金大腿,素面朝天地往台上一站,就足以谋杀无数菲林。她的音色非常好,第一次听她说话,我就觉得,这人不开口则以,一开口要人命,怪不得她平时不大爱说话(开个玩笑)!

DV的质量普普通通,录影者的技术也普普通通,但屏幕上的连城还是光芒四射,那首《Myheartwillgoon》也被唱得荡气回肠。稍微动脑筋联想一下,都能猜到现场受到的‘震撼’。

这到底只是个Z国的小县城,英语老师里都没几个人分得清牛津腔/伦敦腔/M国各州的腔调……连城这堪比好莱坞一流花瓶的外形和气质+比之原唱也仿佛不落下风还另有一番风味的唱功,足以折服在场的多半人。

据说,还有一个男生现场连唱带跳模仿了世界级流行乐天王迈克尔,炒热了现场的气氛,只差一步就能拿到冠军,可惜……哎,‘既生瑜何生亮’啊……

我的心情好了不少,虽然被勒令裹成一颗球,被禁止插手一切家务,被禁止食用香辣的食物,但我还是很开心。

如果可以,我希望往后一直都能那么开心。

PS:头一回写那么长,且那么真的日记,一想到马上就要把这记满一千多个字的纸张撕毁,还有些舍不得。

————————————by姜曼书

201x年10月日Z国H县星期天天气:晴

我喜欢晴天。

阴天带来的一切几乎都不友好,比如寒冷,比如晦暗,再比如疾病。

曼书的病由轻到重持续了快一个星期,直到今天放晴了才真正好转。昨天,她披着毯子,靠在沙发上写写画画,看起来精神很好,而且心情不坏。

我猜她大概是在写日记,但也不确定,因为她没有表现出允许我看得意思,写完后没多久还把写出来的东西撕成了碎片,我得尊重她的隐私。

她是我唯一的朋友,也是陪伴我的时间最长的人,我很喜欢她,甚至觉得,她才更像是我的亲人。

我的妈妈,爱莎,出身孤儿院,成年后独自打拼,是个‘务实’的女人,年轻的时候选择嫁给了我那斯文英俊(无论是在东方人看来,还是西方人看来,他都称得上相当英俊)的,留学结束后在M国找了份普通工作的Z国父亲,很可能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疯狂而不计利润’的选择。

但,M国女人的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想,她在我记事之前,应该就后悔了。

他们结婚后,两个人都逐步走向了成功,至少,在我七岁那年,我的家庭已经搬到了了洛杉矶,成为了当地的中产阶级,我就读的小学在当地也颇有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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