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面上没啥表情,心说,这么多年怎么还是改不了这臭屁的毛病。
他打开信封,抽出信纸。
陆吾跃跃欲试地昂起头,却发现信纸上全是鬼画符一样的文字,他一个都不认识。路易见陆吾萎靡地缩回脑袋,枕在前爪上闷闷不乐的样子,心里一乐,忍俊不禁。
信纸上带着一股玫瑰花香,浓郁,但是并不呛人。
信纸上的字迹与方才快递包上的如出一辙,都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字体,这次就没有混在里面的中文。
路易摇头轻笑:“这么久了,嘴上说的利索,怎么还是不会写连贯的汉字?”
信上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我亲爱的小路易,我在法国某个小镇生活的很好,我种了一片玫瑰花,还养了一堆小羊羔,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平时放放羊,养养花,等来年春天玫瑰开了就再寄给你我亲手做的精油。
小羊羔的鲜血很美味,其中有一只特别美味,不过为了可持续发展,我每次都只取一点血。攒了很久攒够两瓶寄给你,一定要尝尝,这都是爸爸的爱。
如果喜欢它,就来法国亲自尝新鲜,爸爸想你。
另,我决定把这只羊羔留下来当成种羊,以便日后都有甜美的新鲜血液享用。
落款是龙飞凤舞的Louis,L这个字母都快被他写出花来了。
“所以他是怎么把鲜血寄过来的?”路易把信纸正面背面都看了一遍,确定只有这么点内容,情不自禁地发出疑问,“国际邮政都不检查的吗?”
两罐鲜血,怎么看都是违禁物品吧?
路易自己很少寄快递,依稀记得液体一般是拒收的,因为难以分辨是否可燃或者危险。想起自家老爹好歹算是有那么点特权,他才勉强不让自己继续去思考这个终极问题。
拿着信纸前往架上取下一个木盒,把信正正方方地展平,小心珍重地放进木盒里。木盒里已经有厚厚一沓信封,无一不保存的完好漂亮。
陆吾小步跑来,以一种发现新大陆般的口气说:“吸血鬼原来要吸血啊?”
路易一只手捧着木盒,另一只手的指尖拂过信封,漫不经心地说:“对,我只有通过喝血才能维持生命。”
就像人类需要氧气一样,他需要血液才能生存下去。不过得益于混血的身份,他长时间不食用血液也不至于死,只是会变得非常虚弱,没有丝毫行动能力,某种意义上来说,跟死也差不多。
他习惯于买些鸭血放在冰柜里享用,平时多半选择在小区门口吃毛血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