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将最后一份病历誊抄完毕之后,明芯整理好之前的,将其双手捧着递到了杜佳航面前。
“杜医生,你看看可以吗?”
这个时候,高考还没恢复,村里人也没几个父母注重自己孩子教育问题的。
不过,明母曾经是上过学的,所以她知道会认字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
在自己孩子小时候,哪怕少吃一口饭,都会存钱给他们买书本,教他们认字。
那个时候,明芯今年十七岁了,六七岁的时候,高考还没有被取缔,也是上过好几年学的。
后来,学校解散,学生们都去搞什么生产大跃进了。她一个女孩子,父母不允许她乱跑,就将她带回了家。
小时候,明芯是真的很喜欢念书。所以,哪怕是在自己家里,她一个人也会经常翻书看,遇到不认识的字,就去问母亲。
这么着,慢慢长大,也学到了不少。
反观明强,也就是明母的大儿子,明芯的大哥,那可就不一样了。
从小到大,调皮捣蛋,让他念书,简直就是折磨。
所以,当初还没十八岁,就和秦毅晨一样,被明母强行送去当了兵。
这么多年,也很少回来。
当初,要不是秦奶奶生了病,秦毅晨和部队的长官请了假,也不可能回家来呆这么久的。
至于明霞,也是不喜欢念书的,从小就喜欢跟着别人到处乱跑着去玩儿,好几次,差点儿在河沟里溺了水。
要不是路过的人发现及时,恐怕早就没她这个人了。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所以,后来她就开始变着法儿的欺负自己妹妹。
卫生院的办公室中,杜佳航接过明芯递过来的纸张。看着上面清晰娟秀的字体,愈发喜欢她了。
在卫生院里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杜佳航也见过好几个和明芯一样大的女孩子。但是,举止言谈之间,都十分的粗野。
就好像,随时随地都在证明,自己就是在一个乡野山村里长大似的。
但明芯不一样,她身上虽然穿着粗布麻衣,脸上也未施粉黛,但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如果她不说,恐怕还会被人以为,是城里来的知青。
见杜佳航盯着自己誊抄的病历,一言不发,明芯突然变得有些紧张,小声的问道:“杜医生,是有什么不妥吗?”
“没有,没有。”杜佳航摇了摇头,“你的字写得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