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市里的人十个有九个有正式工作,只能生一个,怎么还把孩子扔了?”段芬芳想不明白。
林丰收道:“也有可能是未婚先育,也有可能是离婚的。男方不要,女的要,发现没办法养,就把孩子丢了。别管为啥,都得按照和平说的,先把孩子送去县里,让大妮她们帮你们照看几天,风声过后,再去县里抱回去。”
周建军和段芬芳初来乍到,不了解这边的情况,便说:“我们听和平的。”
“到了。”林丰收带他们进去。
周建军和段芬芳忙把身份证等证件递给公安。
公安记下来,就给他们办收养手续,“孩子叫什么名?”
“还要起名?”周建军下意识问。
林和平道:“以后好入户。”
没想过这辈子能有孩子,夫妻俩也没聊过孩子的名,闻言相视无言。
办事的同志也觉得有点难为人,毕竟这事对俩人来说很突然。
看到档案上面写着捡孩子的叫林宁宁,试探着问:“要不就叫周林林,以后想改,孩子上学的时候再改?”
第62章 洞房花烛
周建军用眼神询问段芬芳, 行吗?
段芬芳开口道:“公安同志,我有个问题。”
办案的同志停下来,“请说。”
段芬芳道:“我们早些年想领/养个孩子, 我妈说血缘关系很神奇, 就算隔了二十年, 孩子的亲生父母找到, 孩子还是跟他们亲——”
“怎么可能。”同办公室的公安忍不住开口, “突然冒出个陌生人说是你生母,你会跟她走吗?”
段芬芳想也没想就摇头。
办案的同志道:“这不就结了。人跟人的感情是处出来的。不说朋友,就是亲戚,四五年不见, 再见也会感到陌生。何况一个从未见过的人。还有没有别的问题?”
周建军忙说:“我我, 我还有个问题。孩子的家人后悔了, 不会报警抢孩子吧?”
办案的同志放下笔,指着自己, “我是什么人?”
周建军道:“公安……”
“你觉得我们会自打脸吗?还是我不想干了?”办案的同志问。
林和平忙说:“同志,我大哥大嫂也是担心。他俩以前想领养, 我大嫂的母亲说, 他们敢收养, 就死给他们看, 把我大哥大嫂吓得从此不敢再提‘收/养’这两个字。”
办案的同志心中的微怒顿消, “既然这样, 你们怎么还敢过来?”
林丰收道:“他们到市里,我才跟他们说孩子的事。”
办案的同志皱眉, “这不是胡闹吗。”
周建军开口道:“小地方人少,他们怕传的沸沸扬扬。”
办案的同志看一眼窝在金桂花怀里的孩子,“这孩子虽说才一两个月大, 毕竟是条人命,你们偷偷摸摸瞒得住一时,也瞒不住一世。你丈母娘知道了,还得跟你们闹。”
段芬芳道:“我妈在外地,她不知道我们在这边。我们回去上了户口,我妈知道了也没法闹。毕竟,我们夫妻二人只能有一个孩子。”
办案的同志替熟睡的孩子松了口气,“你们以后要是再有孩子……”
段芬芳苦笑,“我爱人四十二,我四十周岁,即便过几年有了也不敢生啊。”
俩人下乡插队也是当老师,没干过重活,看起来就像三十出头。
办案的同志不禁说:“不像啊。”
“也就脸上好看,身体不饶人。”周建军道。
办案的同志二十出头,无法想象十五年后的自己什么样,便问:“那我就写周林林了?”
周建军让段芬芳拿主意。
段芬芳转向林和平,“小名林林,大名我喜欢琳琅二字。”
周建军不禁问:“抚长剑兮玉珥,璆锵鸣兮琳琅?”
段芬芳点头。
周建军问林和平,“弟妹,这个名字怎么样?”
“我觉得好。”林宁宁脱口而出。
林和平猛地转向他,“你还敢说?”
林宁宁慌忙躲到周建军身后。
周建军好奇,“怎么了?”
“你让他自己说。”林和平指着林宁宁。
林宁宁很是心虚地说:“就是没告诉大姐,直接把孩子抱回来了。”
周建军奇怪,“孩子是你捡的,你一个学生,不抱回去还能放哪儿?”
办案的同志开口道:“捡了孩子抱回去养,孩子长大想找亲生父母,你们报警也没用。有我们出具的证明,亲生父母闹到法院也没理。”转向林宁宁,“现在知道你姐姐为什么要求我们把所有程序走完了吧。”
林宁宁越发心虚,“刚才就知道了。但我还有个问题——”一见他姐瞪眼,忙说,“跟你有关。这孩子小名叫林林,你和姐夫的孩子叫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