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深秋。
其实,他不喜欢喝酒。
酒精会影响大脑的正常运作,会对人的决断力、冷静度都产生影响。
酒精,它有耐受性,它会让你明天必须喝得更多一点。
酒精,它有依赖性,不喝几杯,又会是难眠的夜。
他以前,真的不喜欢喝酒,虽然他还算擅长饮酒的体质。
但是现在,他觉得无聊的时侯,喝几杯,不错。
特别,是临睡前。
他开始喜欢独自一人,凌晨l2点,坐在阳台上,身边放着开了几瓶的红酒,对着月亮,他和老天爷干几杯。
不是吗?他得敬老天爷。
瞧,老天爷多贴心,知道他在医院被抛弃的时候,恨过沈织心,瞧,老天爷多偏心,他才酒醉说了一句胡话,就帮他实现“梦想”。
他垂眸,眸底没有一丝感情,不喜、不怒。
喜什么?他已经有过欢喜的几年。
怒什么?几辈子积累的怒气,前几个月,都花光了。
奇怪,到现在为止,她已经“下落不明”一个多月,他一点也不难过。
八年,他们在一起八年,很多方面,他们都很有默契,但是,她出事的那刻,他半点感应也没有。
那天晚上,看新闻,他才知道。
然后,他从警局领回了这个可能叫“遗物”的东西。
将来,可能还得靠它下葬。
就着月光,他缓缓得摊开自己的掌,里面静静的躺着一颗小巧的贝齿。
爆炸案现场,大火把一切都烧光了,只剩下这颗牙齿。
警察说,已经找不到她的尸体,因为可能已经炸碎了、烧光了,只有这颗被炸飞的牙齿。只要满两年后,他就可以领着这颗已经被验过dna的门牙,去办理死亡证明了。
两年后,一条人命,几句话,一张纸,轻轻巧巧就可以盖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