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是第几次睁开眼睛,映在窗户上的那帘星空多了一个背影,那背影似曾相识,我看了一眼连嘉澍的床位,空空如也。
次日,物资中转站门一开,门外人头攒动,开门的人睁大眼睛一看,在门外等候的人身上都穿着番茄红的外套。
按照之前的计划,中转站的工作人员以贴告示,发传单,口头通知方式告知曾经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期间,拿到颜色为番茄红的外套的在预定时间穿上来到中转站就可以拿到十美元的酬劳。
如果你知道,尼日尔这个国家人均日收还达不到两美元就可以理解眼前的状况了。
为了那十美元,老人孩子男人女人翻箱倒柜找出红色外套,没有红色外套就把浅色外套染成番茄红。
日落时分,穿着番茄红外套的人拿着十美元心满意足离开,这一天来了一千七百五十八为穿番茄红外套的人。
在这一千七百五十八人中没找到我曾经穿过,那件背后印有类似炸酱面的外套。
之所以这么肯定还因为那件外套除了diy图案外,还有一处被香烟灼穿的小孔,那个小孔就在左边袖口处。
当时,继把咖啡泼在我衬衫后,我的那位马大哈同事还烫伤了我的手,他把我的手腕误以为是烟灰缸,看也没看,死命按了下去。
还在燃烧的烟蒂穿过外套灼伤我的手。
被烟灼伤留下的伤口现在依然在。
在一千七百五十八件番茄红外套没有一件袖口有被烟留下的小孔,庆幸地是我当时没说明这个特征,不然那一千七百五十八件外套一定都有个烟孔。
一个月之前,如果有人告诉我,你会和连嘉澍一起喝啤酒一起谈天说地,我肯定会顺口回答他:和连嘉澍喝完酒谈完天之后,我搭乘美国总统的空军一号去了一趟华盛顿。
旅途的神奇就在于,几个站台过后,寥寥几句,你和素未谋面的人就发展成为勾肩搭背的朋友关系。
本着那个年轻人花了近两万美金还一无所获,说不定还被当地人当成傻瓜的同情心态,夜幕降临我买了啤酒爬上了中转站的露天。
这个地方没什么消遣,天一黑连嘉澍就爬上物资终点站的露台。
坐在露台上,放眼所及,黑色原野上是波澜壮阔的撒哈拉星空。
我把啤酒堆到正坐在中转站露台上的连嘉澍面前。
连嘉澍也不客气。
酒没了一半,我喝得多,连嘉澍喝的少。
“能把当时被烟灼伤留下的伤口给我看一下吗?”连嘉澍忽然提出。
我抬起被烟灼伤的手腕,手腕处的伤口毫无遮挡,呈现在面前。
连嘉澍专注的眼神让我一度怀疑,他具有穿透时光的能力。
穿透时光回到那一刻,我穿着那件番茄色的外套,我的马大哈同事一边浏览手机一边吞云吐雾,手机屏幕上的辣妹让那位老兄猛地咽了一口口水,为了掩饰自己的熊样夹在手指中的烟蒂往着烟灰缸。
烟灰缸刚刚被另外一名同事拿走,倒霉的我手就放在之前放烟灰缸的位置。
“滋——”
空气有着布料纤维燃烧留下的气味,和着被烧焦的肉的气味。
后知后觉。
“啊——”
我大叫一声。
当天我大叫的那一声似乎穿透了时空,让连嘉澍大部分时间里总是显得平淡而游离的眼眸多了淡淡的温情。
不久之后,我知道,从连嘉澍眼眸底下流淌出的温情来自于那件外套,我是穿过那件外套的人,我的存在意义等同于是和那件外套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联系。
这听起来有点玄妙。
但,如果你很想念很想念一个人的话,我想,你应该会懂得,那种纯粹中带着傻气的行为。
至今,我仍然保留着我前女友用过的水杯和牙刷。
看完我手腕留下的伤口,连嘉澍继续看星空。
撒哈拉的星空。
啤酒罐全部都空了。
还是我喝得多,连嘉澍喝得少。
我不是酒量好的人,半醉半醒中,我听连嘉澍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连嘉澍的故事开始了:很久很久以前,在撒哈拉星空下,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一起看了一个晚上的星星。
然后?
没有然后。
这是我听过最为无聊的故事。
这个无聊的故事唯一留给我的印象是说故事的人语气忧郁。
第二天,终点站来了更多的人,有的甚至是昨天的面孔。
这天也是传单告示中提到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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