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2 / 2)

终于,他烦了。

手指着她:“林馥蓁,你是个小疯子。”

闭上了嘴。

指着她的手挥向天空,姿态狂肆。

“林馥蓁,我受过你了,现在,如你所愿,现在我就走,马上走!离开这里,叫上一辆计程车,让计程车司机把我带到那家中餐馆门口,我会告诉那些人,警察先生,我是连嘉澍,我想你们应该听说过我,那家中餐馆其中一名服务生是我认识的女孩,我十分关心她的安危,我来是想知道,这里有没有希望我帮忙的事情,对了,听说你们的直升机驾驶员不在岗位,我上个月刚拿到飞行执照,如果你们需要的话我没问题。”

连嘉澍一口气说出这些话,是一口气。

话说得井井有条,这很难不让人做出联想:也许,打从一开始,这个想法就存在于他心里,顺着心里的想法,一气呵成。

即使在这样的时刻,林馥蓁还是因为连嘉澍这样的一番话妒火中烧着。

明明,理想中,她要很酷的送走他。

熊熊燃烧的嫉妒使得林馥蓁那句“连嘉澍,你是一个骗子”脱口而出。

手指向他:“连嘉澍,不仅你受够了我,我也受够了你,你是一个骗子,你骗了我,你一直在骗我。”

“我骗你什么了?”迎着她的眼睛。

“你骗我……”所有所有的话在他冰冷的眼神下,宛如忽然遭遇冰封。

明明,想象中,不是这个样子的,起码不能像琳达的朋友们那样,分手后各自说彼此的坏话。

她是小画眉,他是小法兰西,他们一起玩了十年。

却步,紧咬牙关,指向他的手指开始微微颤抖。

而他迎着她的手指,深深看着她。

就那么深深的看着她,似乎,想用这一眼来记住她,又想用这一眼来忘却她。

“林馥蓁。”

这一次颤抖的是心。

他嗓音低沉:“我期待过你,有那么一个晚上我遇到二十岁来最让我难受的事情,我登上我们很久以前的邮箱。”

“我在海边等你,只要在午夜来临之前她出现,从此以后,我会为她做很多很多傻气的事情,可你没出现,你没有给我在你面前做傻事的机会,那个晚上,出现在我面前的是另外一个女孩,她陪伴我度过二十年来最为艰难的时刻。”

原来……原来是这样。

现在,之前她所想不通的事情统统得到理解。

所以,他穿上那女孩织给他的毛衣,所以,一向对献爱心没什么兴趣的人应那女孩的要求去看望那个孩子。

这一切很好理解。

他的声线暗淡得宛如即将坠落于海底的最后一缕光:“林馥蓁,那一晚,你没来。”

不,嘉澍,你错了,那一晚……

手垂落,闭上眼睛,一句话的事情。

可她就是紧紧闭着嘴,不让自己说出口。

二十岁,真是操蛋人生阶段。

一个劲儿固执着,一个劲儿去坚持一些傻不溜秋的事情,一个劲儿去推崇所谓残缺的美好,以为让对方痛哭流涕肝肠寸断,这一生就值了,自以为是着,所有我对你做的事情都应当是理所当然,因为我为你承受了那么多。

多可笑,但不能否认的是,酣畅淋漓过。

二十岁啊。

“这个时刻,肯定少不了‘担心吗,嘉澍,方绿乔的事情让你担心了吗’这个问题,‘是的,是有点担心’这就是我答案,与仁慈无关,只因为中餐馆被枪指着太阳穴的女孩曾经在某个晚上,以她的方式陪我度过极为艰难的时刻,中餐馆被用枪指着太阳穴的女孩对于我而言,是真真实实存在的一个生命体,如果这个生命体忽然间消失,我想我会很遗憾,遗憾到从脑海里闪过那样一个念头,也许我可以去尝试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

“如果你问我,方绿乔目前对于我而言,是什么一种存在,我可以回答你,她是在某个晚上陪我度过艰难时刻的人,其次才是林馥蓁所讨厌的方绿乔。”

“林馥蓁,很抱歉,我现在还没有爱屋及乌的能力,有一点你大可以放心,即使那个晚上出现在我身边的是街头的流浪汉,即使是这个世界的任意一个人,对于我来说,都将成为一种特殊的存在。”

“所谓特殊存在,是偶尔我会打从心里感激这个人在这样的时刻出现,假如这个人遇到什么困难事情,只要是我能力所及,我都会乐意伸出援手,就这样而已,只是,比较不巧的是,这个人恰恰是林馥蓁所讨厌的人。”

是啊,巧的是,那一晚出现的是林馥蓁讨厌的方绿乔。

那一晚,林馥蓁千辛万苦想赶到他面前去,但方绿乔却因机缘巧合出现在他面前。

风起,白色浪潮又冲又急,一个浪头过来,把她的婚纱裙摆拖到海上去。

连嘉澍走了。

离开时身影宛如往着天际,让她在某个瞬间产生出错觉,就好像,时间被永远定额在这一刻,他一直在行走,而她会一直站在原地。

潮水满上,沾湿她的鞋。

回过神来。

已不见了连嘉澍的身影,沙滩上留下无数的脚印,也不知道那串脚印是他的。

朝他远去的方向挥手。

林馥蓁看了一眼天色,日已西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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