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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病,得治[快穿]_121(2 / 2)

奚宁愿意的话,还可以在店里帮忙,他们最近正好缺人手,薪水按天付。

奚宁十分感动,不住地道谢,他注意到温雪看他的眼神一直不太友好,果然她拉着简越去了后厨,要跟他单独说话。

温雪和简越不一样,她是纯吸血鬼,能闻到奚宁身上新鲜血液的味道,而且不像是动物血。

“他来历不明不说,在外面惹了事牵扯到我们身上怎么办?”温雪不想留奚宁在这里,“还是让他离开吧,或者……或者只让他留宿一天。”

简越仔细思索着,安抚温雪:“别担心,我先问问他。”

简越觉得同类毕竟是同类,这座城市这么大,能遇上一个十分不容易,但他也有自己的底线。

他回到桌边,直截了当地问奚宁:“你来之前,吸过人血?”

奚宁措不及防,他慌乱了一瞬,如实说道:“对,但我没有咬死他……我只是太饿了。”

在地下埋了几十年,出来当然饿得不行,简越没有再多问,只说如果这几天有什么异常的新闻报道,他立刻就会把奚宁赶走。

温雪一直都是喝动物血为生,她养了一只金毛犬,每天只放一点点血不会死,也能勉强抵住她的饥饿感。

店里不在的另一只吸血鬼,则是养了一个知道他身份的人类情人,总之只要不杀人,不惹出什么事,奚宁就能在这里待下去。

“你喝了一次人血,应该能维持一段时间,”简越既然打算给奚宁机会,十分贴心道:“我推荐你养一只大一点的宠物,这段时间的薪水不够的话,也可以向我预支。”

和温雪不同,简越认为他们是数量稀少的同族,理应互相帮助才对,当初他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救了温雪。

当然,奚宁留下来或是以后什么时候离开,全看他自己的意愿。

于是奚宁再三保证,不会再乱咬人,不会惹事,最终温雪也点头同意了他留在这里。

解决完这事,天已经快亮了,简越和温雪趁着灰蒙蒙的天色,拿上两把黑伞准备回家,叮嘱了奚宁几句后离开了。

店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们也不担心留下奚宁一个人,奚宁到后面找到小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躺在上面沉沉睡去。

奚宁这几天一直和简越两人待在一起,晚上在夜宵店里工作,白天就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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