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余想了想,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他还没找到可以完全隐藏尾巴的办法,也想不出能给霍采瑜什么东西。
末了,他只好提议道:“朕给你搓背吧。”
“啪嗒!”
霍采瑜手中的毛巾摔在了水面上。
……
李锦余还是头一次见到**的霍采瑜。
因着自小练武,霍采瑜身材极好,麦色的皮肤下能够感受到饱涨的肌肉,宛如一只矫健的蹬羚,只触摸上去也能感受到里面蕴含的力量。
李锦余之前只触碰过自己的身体,以往和霍采瑜一起睡的时候也隔着衣服,现在才清晰地看到另一个男人的身体是什么样子。
和他养尊处优、白白嫩嫩、柔柔软软的身体不同,霍采瑜的身体带着一股野性的力量感。
他忽然有些羡慕、又有些自卑。
他们仓鼠永远不会有这种力量感和荷尔蒙感如此强烈的躯体。
不论运动多少,他们仓鼠都是白白嫩嫩、软软胖胖的,完全看不出肌肉的影子。
李锦余记得原着里描述过,后期霍采瑜因为受过很多苦,又屡上战场,身上伤疤密密麻麻,脱下衣服十分吓人。
现在的霍采瑜没有原着中那些遭遇,背后只有数个淡淡的疤痕——上次他们去青水郡时遭遇刺客留下的。
李锦余下意识摸了摸那些伤痕。
说不出为什么,当他触及这些已经只剩很浅很浅的痕迹的伤疤时,心中微微有些憋闷和酸痛。
仿佛有什么东西堵在他的胸口,让他有什么陌生的情绪积淀着,酝酿着。
指尖下的肌肤微微抖了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