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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赶猪入瓮(1 / 2)

傲东国的众人早已对聂齿恨之入骨,此刻见聂齿的摄魂剑已刺入金面煞魔的小腹,正是交锋的关键时刻。

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会单纯的以为,只要刺透了金面煞魔的身躯,他就得死的。

相反,却都已看出,摄魂剑的剑魂,正在与金面煞魔的灵魂交锋,一时半会儿难分出输赢,还有就是,聂齿一招寄出,宝剑早已无法回旋。

不分出胜负,难以在抽身对付别人,这正是聂齿此刻的弱点所在。

天机子又岂能不知?他一言不发,陡然出手,一道绿色闪电,朝着聂齿和金面煞魔轰击而去。

那金面煞魔实力雄浑,又有一副千金难买的坚毅身体,纵然被这道绿色闪电击中,也还是能够安然渡过。

可聂齿就不一样了,他没有肉身,灵魂裸露在外面,若是被这道闪电击中,那必死无疑。

不难看出,这绿色的闪电,是专门针对灵魂的攻击。

闪电无声,天雷无息。又一道电光,朝着聂齿疾驰而去,两道闪电半路相遇,互相冲击,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最终,两道电光相互抵消了。

“谁?”天机子怒吼,“哪个不开眼的,胆敢妨碍老夫办事,莫非是活腻了不成?”

“我!”血琛知道金面煞魔那边,用不着自己帮忙,反而是傲东国的这群杂碎,若不处理,必成大患。“天机子,我看你才像是活腻了。”

“哈哈哈!”天机子看出血琛有伤在身,实力大不如前,“血掌门,你协助聂齿,无异于助桀为虐,今日你若不让开,就休怪我等不念情面。”

“不念情面?呵呵,你们这群蝼蚁,竟然也敢和本座如此说话,真是自不量力。”血琛笑看着天机子。

无论何时何地,他都不会将这些仙境的修炼者们放在眼里。

因为他足够强,强的足够久,久而久之,他就养成了不把这些仙境的人当人看的习惯。

这习惯也并非他血琛一人的,而是神境之中所有人的共同习惯。哪怕是那些刚刚突破到达神境之人,在看待这些仙境之人时,也会把他们当做蝼蚁一般。

提起这些仙境之人,那就是蝼蚁。就像你在普通人的面前,提及蚂蚁一样。

提起蚂蚁,一般人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蚂蚁很小。而他们,则是仙境的修炼者们很弱。

同样的道理。仙境的修炼者很弱,甚至可以说,在他们的眼里,这不是习惯而是常识。

事实上,也是如此。

从凡人到仙人,再由仙人成为神人,这期间的每一次劫难,都是无比巨大的劫难。

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原本天机子等人,是说什么也不敢和神境中人交手的,因为实力的差距实在是太大。

虽说传说中的行军蚁,可以杀死比它们强大百倍万倍的人类或是大象,可如果是一个人一头大象,不准备活了,玩命的反击,又能杀死多少行军蚁呢?

如果人站在一块光滑平整的石板上,拼命的反抗,只怕是也能踩死捏死成百上千的行军蚁。

然而,修仙者们不是蚂蚁,他们比蚂蚁更聪明,可正是因为他们太聪明,所以才失去了蚂蚁们那样,一往无前,不惧生死的冲锋,所以一群行军蚁可以伤人,可以擒象,而一群修仙者们聚在一起,却只能是内讧。

所以,也从没有过一群仙境强者,打败过一个神境强者的故事和案例。

可今天的天机子不一样,因为他很快就将突破仙境,抵达神境——这是第一点。

此外,血琛受了重伤,似乎有衰败之象。

神境再强,死人亦无法反抗,重伤的实力一样会暴跌。他们人多,并且他还要护着聂齿。

这是天机子敢于反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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