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以为他在说笑,还是塞了一只铅笔到他手上。
这笔对于赫朗来说握起来很怪,不过赫朗还是很快学会了如何使用,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名字写的漂漂亮亮了。
当宋清莲接赫朗回家的时候,老师一脸笑容地表扬他是最佳宝宝,说他今天在写字课上写的字比老师还好看,像个小小书法家。
全家都为了这个而把他夸上天,江靖达也不禁在心中升腾起小小的骄傲,捏了捏它的鼻子,“朗朗会写字?”
其实这并不值得开心……赫朗心情复杂地点头,然后沉思了一会儿,告诉他:“哥哥,我不想要写铅笔,我想要毛笔。”
江靖达也没多问,立即就去文具店买了笔墨纸。
重新握起熟悉的毛笔,在沾上墨水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所有的回忆都从笔尖涌上大脑。
他在宣纸上挥墨而书,笔酣墨饱,行云流水,端正而笔锋浑厚的大字清晰无比。
路过的佣人们啧啧称奇,瓜兔得意地跳到宣纸旁边看了又看,最后用赫朗的手机,给他拍了视频传到网上。
过了一段时间,宋清莲被一群当地记者采访,并且要求赫朗展示他的书法,去参加当地的节目,然后给他做一期神童专访。
赫朗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立马揪起瓜兔的耳朵,“你是不是做了什么?”
瓜兔的耳朵颤颤巍巍地耷拉下,双爪捧着手机递到他的面前。
标题是赫然的一排大字:“震惊!五岁幼童写了这些……让所有人都惊讶不已!”
赫朗皱眉,“我怎么觉得标题不对劲。”
“宿主你不懂,这是艺术,这是潮流。”瓜兔动了动胡子。
“真的吗?我怎么感觉你在骗我?”
自此之后,赫朗就开始了参加各种书法比赛的历程,因为年纪太小又屡屡优胜,很快他就声名鹊起……到读小学的时候,班上的人也都提前认识了他,这个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低年级的同学熟悉他不说,就连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也非常熟悉他,不仅是因为书法天才的名号,更是因为他每天都会到高年级刷存在感——
赫朗视若无人,直接走进了高年级的教室,挤开围着江靖达问问题的女生,拉着凳子就坐他旁边,什么也不问,静静地托着下巴在桌子上看他。
江靖达的性子沉稳,也足够专心致志,勤于学习,即使是在下课的喧闹环境中,他也能面不改色地继续看书做题,但是每当小孩来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也不打扰他,和自己一起盯着习题看,他觉得自己似乎就再也静不下来了。
朗朗又看不懂他们高年级的题目,这么冷落着他让他良心难安,江靖达刚要合上书,同桌肖扬就立马凑了过来,对赫朗颇感兴趣,“一年级的小朋友真可爱,又找我们班学霸啊?”
每次看见这个长得粉雕玉琢的低年级小朋友来找他的哥哥,肖扬就心痒痒,立即便伸手想要掐一掐他嫩嫩的脸颊。
赫朗微微侧脸,他又继续伸手出来逗弄他,直到江靖达出来默不作声地打下他的手。
肖扬摸了摸自己被打红的手,也不敢说什么,就啧啧叹气,暗带羡慕地吐槽,“唉,果然还是小孩子,太粘人了。”
赫朗瞥他一眼,不再理会,其实他来找江靖达也没有要事,但还是坚持着每天下课都准时来高年级这边报道,不是借口问江靖达要妈妈给的零食就是牛奶,少了本子或者没有文具了也要来找他。
眼看着离上课还差两分钟,赫朗立即开口:“哥哥,放学了你记得要快点到校门口等我。”
“你可以和自己的朋友回家的。”江靖达开口,因为他感觉弟弟似乎和班里的同学相处的不太好,而一般结伴回家的几个人关系都会逐渐融洽。他以前在孤儿院居住的那段时间,就需要和许多人一起相处打交道,他深知交际的重要性。
他觉得弟弟或许是因为年纪尚幼,才会离不开他。
虽然他不排斥被弟弟粘着这种感觉,甚至可以说是觉得安心与欢喜,但是为了弟弟,江靖达还是如此建议他。
赫朗不管在智力还是素质,书法上的优秀一开始就和所有人拉开了距离,老师的表扬褒奖是常事,更别说他自己在班上还不爱理人,难免给人一种难以靠近的清高之感,差生们都对他颇有微词。
赫朗对此选择置之不理,说实在,他也和这些小朋友玩不来,他也没必要去强求,这对他毫无益处。
有这个时间他还不如守着江靖达呢,他每次来教室都能看到一群女孩子围着他问问题,他也不是反感,他只是觉得自己的对象不应该在这些女生身上浪费时间。
让他会跟得紧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对象的心墙筑得十分高,他从遇到他的第一天开始就可以说是一直对他展现了自己的友好,可是这么久了,他才对自己透露出一些不一样的细心与体贴。
或许是他操之过急,但是他知道他要的不仅如此,他要的是全盘信任。
“那些人不喜欢我,我不想和他们回家。我只喜欢哥哥,只想和哥哥回家。”赫朗低着头,语气闷闷不乐,原本就稚嫩的声线更是软和得让人心疼。
江靖达立马将刚才想让弟弟与别人相处好关系的想法全部扫的一干二净。一种强烈的,想要保护面前这个孩子的想法油然而生。
他不忍心让他受委屈,也不觉得他的弟弟需要主动和谁交朋友才能获得快乐。
江靖达想,他只要跟着自己,被自己好好保护在怀中就可以了,他的弟弟会是最无忧无虑的小王子。
第一次有人,会对他满怀纯真地说,只喜欢哥哥,也是第一次有人,对他交以这般的信任,沉重而珍贵,他是绝对不会辜负,也不会再舍得让给别人的。
这个念头让一切都开始不一样,像是开窍了一般,江靖达发现自己是多么欣喜于小孩对自己的喜爱与依赖,这让他如饮甘霖。
赫朗露出微笑,看出江靖达眼中情绪的起起伏伏,他立马摇了摇他的手,商量着:“哥,我不想让家里的司机开车接送了,我们俩骑车去吧?”
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都是自己骑着车上学,沿途的风景和划过脸颊的凉风,这是坐在接送的轿车里无法体会到的,赫朗看多了别人这般,跃跃欲试,自己却一次都没有机会。
江靖达是由着他的,自然点头。
第二天佣人便准备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赫朗兴致勃勃地踩了踩轮子,发现自己不会,还是把重任交给了江靖达,自己坐在车的后座。
江靖达是毫无怨言,但是弟弟抱得太紧,让他非常不习惯,连肢体动作都僵硬了不少。
因为从来没有坐过这样的车子,赫朗的确有些不安,双手紧紧地缠着江靖达的腰,脸也贴在他的后背,这么亲密的距离让他的体温从江靖达的后背一直传到了他的心上。
江靖达原本就敏感纤细,面上不受,耳根却是红得要滴血,更紧地抓住了车把,深吸了一口气才鼓起勇气让他别抱这么紧。
赫朗察觉到了他的不适,却坏心眼地蹭了蹭,微笑道:“不行!我摔下来了怎么办?哥你忍心啊?”
他立马沉默了,弟弟要是摔下来,不说他会心疼成什么样,养母也绝对不会放过他,江靖达叹气,干脆不做声,任他抱着,一路红着脸回到家。
江靖达想,他或许是知道朗朗是故意的,但是他还是觉得他是单纯天真的孩子。他喜欢朗朗,他愿意被他吃的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