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恩哥哥,你不要去打仗好不好?”艾丽莎的小手紧紧抓着洛恩的衣袖声音低低的问道
洛恩看着艾丽莎泛红的大眼睛,虽然有些不忍,还是缓缓摇了摇头。
艾丽莎努力蓄着大眼睛里的泪水不让它流下来,哽咽着说到:“打仗会死人的,我不要洛恩哥哥死”。
“放心,我不会死的,我不是答应过陪你一起过生日嘛。”洛恩停顿了一会后说又说道:”艾丽莎,你也长大了,是个大姑娘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帮哥哥照顾我的爸爸妈妈嘛?”
艾丽莎用力点了点头:“嗯嗯,我会帮你顾好叔叔阿姨的,但你也要早点回来啊。”
“你要是做到了,等我回来给你买沙椰果吃”。
“好,洛恩哥哥你一定要早点回来,来,我们拉钩”。
说着艾丽莎对着洛恩伸出了小指头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洛恩和艾丽莎在艾丽莎的略显沙哑的嗓音中完成了约定。
洛恩轻轻抱了抱艾丽莎,反而是艾丽莎紧紧抱住了他,不肯松手。
“好了,艾丽莎,我该走了”洛恩轻轻拍了拍艾丽莎的背,艾丽莎才缓缓松开抱着洛恩的手
洛恩看着艾丽莎努力露出一抹微笑:“再见了,艾丽莎”。说完转身大步走出了家门。
听着背后艾丽莎轻轻的抽泣声,洛恩摸了摸刚才被艾丽莎泪水打湿的胸襟
“对不起了,艾丽莎,我怕是要食言了”。
洛恩走出家门,他的父母正在等着他,母亲萝娜走上去握住洛恩的双手说道“洛恩,不要去好吗?说不定还有其他办法的”!
洛恩看着才四十出头的母亲那眼角的皱纹,轻轻摇了摇头:“母亲,你知道我就算不去也活不了几年了,我不想就这么死在家里,哪怕是死在战场上,我想做出一点贡献,我不想只做个累赘。”
萝娜看着儿子有些病态苍白脸庞,她明白,洛恩这么做的原因。
洛恩从出生起便患有一种名为“贝格拉尔综合征”的疾病,这种疾病只会发生在刚出生的婴儿身上,表现症状为身体虚弱,肤色苍白,且轻微畏惧阳光,并且身体时常发冷,而且年龄越大症状越严重,患病者没有能活过二十岁的。几百年来有不少人研究过这种疾病,但除了知道这种疾病并不传染。感染方式和治疗方法都一无所知。好在这种疾病只发生在贝格拉尔地区,而且患病率极低,从有记载的几百年间只有十几人得过这种病。
而洛恩就是最近的一个“幸运儿”。
为了给洛恩治病,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加没落了,父母也为了给他治病,拼命的工作,才刚刚四十岁就显得有些老态。洛恩因为身体缘故,父母也不让他劳动,无事的他平时常去贝格拉尔图书馆看书,但这并不能让他的家庭状况有所好转。
洛恩也知道街坊邻居私下里说他是拖累,洛恩明白,他们说的对。
现在他离二十岁越来越近了,身体却越来越差了,按照目前的情况发展,再过一两年他恐怕只能在床上等死了,他不甘心,他还什么都没做,他还没回报父母就这么死了,还是屈辱的病死在自家的床上,他不甘心,他想做点什么!
恰逢前段时间奥斯魔法王国对安格拉王国宣战,处在安格拉王国边境的贝格拉尔首当其冲,统治贝格拉尔的贝儿家族发出了征兵令,凡是满15岁,身体没有重大残疾的男人都可以报名参军。
洛恩知道以自己的身体状况,去了战场基本只有死路一条。但他明白,他战死的话,他的家人可以得一笔抚恤金,将使家里的日子好过不少,这是他欠他们的,虽然这份感情远远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能让他多少偿还一点。
萝娜仔细整理着洛恩的衣领和帽子,眼有些红肿的说道:“洛恩,妈知道拦不住你,你答应妈妈,一定要努力活着好吗?不要轻易放弃生命。”
洛恩努力咧起嘴角笑着对萝娜道:“妈,我答应你”。
洛恩抱了抱萝娜,又来到了父亲普恩面前:“爸,我要走了”。
“放心去吧,家里有我照顾”,普恩面色平静的拍了拍洛恩的肩膀,也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的拍洛恩的手臂都在微微的颤抖。
“父亲母亲,我走了,你们要好好照顾自己,父亲您不要老是工作到深晚,母亲您记得吃早饭,不吃早饭多伤身体。艾丽莎是个好女孩,麻烦你们好好照顾她,对了,过段时间她生日,麻烦你们给她买沙椰果,我答应过她!”说完,洛恩又看了父母一眼,对着父母深深鞠了一躬后,转身离开了。
洛恩出了家门,走在由青色石板铺成的街道上,这条路他已经走了很多年了。
洛恩的家在道路的西侧,洛恩家隔壁就是艾丽莎的家,这个时间,她父亲应该又出去了,艾丽莎的父亲没有工作,却整天早出晚归,洛恩对艾丽莎这个不负责的父亲也很是不满。
而在洛恩家对面门口有个木制招牌的是乔姗姐姐家,她家是经营面包店的,她家做的荞麦面包还有羊角面包都非常好吃,托她家的福,洛恩每天都能闻到面包新鲜出炉的那种甜美的香味。
而街道尽头拐角处,不断传来叮叮当当声音的是莫里大叔家,他都做了三十多年铁匠了,手艺很棒,听说他儿子也报名参加了这次的征兵。
不知不觉已经在这生活了这么久了嘛,要走了还是真不舍得。
洛恩穿过两条街道后来到了集合的广场,洛恩向现场的作人员签到后,走进了广场,广场里已经有二三百人了,几百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说着话,显得有些嘈杂,人们看着走进来的洛恩显得有些意外,接着开始讨论起来
“嘿!瞧,那是谁?”
“哎呀!那不是洛恩那个病秧子嘛,他也来参军?”
“看样应该是,不过就他那小体格,别说杀人了,他说不定连波耳兔都打不过。哈哈!”
“那他还敢来,不过他本来就短命,现在来只是死的快一点而已。”
“哈哈,那他很会算账,临死前捞一笔。”
“不过听说奥斯人有些人就是喜欢他这样的小白脸,还美其名曰:‘男人就应该x男人’,这样来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
“不会吧,这么恐怖嘛,我要是碰到这些人怎么办?他们也是觊觎我的美色怎么办?我可不想被人“采菊”。”那人说完还装模作样的拉了拉衣服遮了遮茂盛的体毛。
“我教你个方法,要是有人对你欲行不轨,你就把衣服全部脱了。”
“什么?!我全脱光,岂不是送羊入狼口。”
“别急,听我说完,你脱光以后,就边锤胸口边吼两声,就你这一身茂盛的体毛,冒充个大猩猩肯定没问题,我保证,奥斯人不会对大猩猩有兴趣的。”
“这是个好办法,真是感谢——握草,你踏马说谁是大猩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