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么……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镇国安大师在蒲公遇难遗址悼念时,偶然发现了“蒲公遗作残篇”是一件多么令人激动,又让人扼腕的文坛盛事啊!给国家补上点“发现费”,遗作自然就大师笑纳珍藏了。
然后,我水蓝星人民就有福了,蒲公《聊斋志异》经安大师补全后,再现人间!
你说这本“遗作”存疑?镇国安大师都深信不疑,全力补遗,他没事和去世几百年又没什么大名气的倒霉老先生开什么玩笑?有这功夫他自己写什么不行啊!你想再检测检测老先生的“遗作”?对不住,私人珍藏,概不外借。
当然简单走个过场,还是需要些道具配合的。比如“遗作”的载体、材质、笔墨等等,好歹也要让大伙有个过得去的说法。要是假得一塌糊涂,不旦他这镇国大师的名声给抹黑,蒲公脸上也不好看啊!
纸张么……
当日在还真老道的地下密室里,他想续写《崂山道士》脱困,都没舍得在这文物上写,而是用自己的血撕了内衣“作续”。如今要造得像当年旧物,也只得拆旧物写“新文”了。好在《崂山道士》本身残作故事不过寥寥近千字,这本札记倒还算厚实,足有二十页,后面大多是泛黄的空白页。
程尘看看手里的,暗念一声:蒲公对不住了,今天损您遗物,来日扬您威名。他伸手轻轻拆开札记的装订线,将最后十来页薄薄的空白旧纸抽出,又重新将瘦身许多的《崂山道士》重新小心装回去。
这本真正的“遗作”字迹刚正锋利,如斧如凿,透着一股一往直前、坚定不移意味,不愧是《聊斋》的作者,这手字都比别人强上许多。程尘一边认真装订,一边发愁这字迹可有点难模仿。
他拿了几张草稿纸,抖着手用毛笔在上面仿写……看着大大小小相映成趣的墨团,程尘摇头自夸,果然是写意“好画”!
沮丧地把墨团团丢一边,程尘也有些后悔当初没选毛笔好好学习一番,现在怎么办?总不能拿出去自己复述故事让别人写,那以后等他补全《聊斋》,手上“遗作”却是别人的字迹,万一……事情可闹大发了。
阿朗走上前来,看看安大师一脸愁容的模样问道:“怎么了,发什么愁?”
“呃……想仿这本的字迹,写几个故事梗概,我也忘记是从哪里看到的,但肯定是蒲公的作品,我想让它们有机会正大光明的以蒲公之名,重见天日,但是你看蒲公这字真好,好难仿……”
对于自己的打算,程尘并不想瞒着阿郎,彼此之间的信任已经无需多说什么,只要他想做,阿郎总是会帮着他。哪怕是要为非作歹,估计阿郎也只会默默递上刀子火把,帮他杀人放火。
让他真是又烦恼,又有一丝隐秘的开心。
虽然自已一手养的大狼,在智商和行事上越来越像普通人,甚至有时尤有胜之,但是,哎呀,这“孩子”的三观,还得给他好好调正喽!
程朗拿起《崂山道士》看了片刻,表情有些诡异,说:“这可不是蒲松龄的字。”
“怎么可能?这明明是折小胖家珍藏的文物,他爹亲手交给我借鉴学习的……”说到这里,程尘恍然!
对了,文物是文物,可这特么根本不是蒲公手书,而是夺人文意的那个恶徒常生,在逼迫蒲松龄吐露构思后自己手写的啊!
安大师咬牙切齿地瞪着那墨字,怪不得这字看上去就阴森森,一股子偏执狂的变态味,所以他这善良的小文人才伪造不出来啊!
于是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既然这根本不是蒲公手书,只有在考场上蒲松龄当场启灵的一篇《狼》才是真正的蒲公字迹,这一时让他上哪儿学习借鉴去?程尘颓然倒在沙发上,哀叹,果然想太美,要还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程朗凝视着他,微笑着拿起毛笔,提笔而书:【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程尘目瞪口呆地拿起那张墨汁淋漓的草稿纸,只见上面字迹劲瘦端方,转角圆润,好一手馆阁体!
“你,这是,你怎么毛笔写这么好,不对,你怎么会默写《狼》……?”程尘觉得自己有点晕,得好好捋捋思路。
程朗认真地回答:“《狼》是我的启灵原书,所以我的外号才取作‘天狼’。怎么练的毛笔,我忘记了,但是肯定是仿着原书写的。”
他理直气壮地回答,把安大师噎得差点打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