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童彩花:太有魅力的人,到哪儿都是罪过
席真珩:忍不了了,快让我出场
第28章
周姐,周氏,孙家,邻居......
童彩花猛地想起,这周氏在原书里也是有的,但不是他们家的邻居。在原书里张老板虽然也帮着童家人找了房子,但是找的不过是个偏僻的小破宅子。根本不是现在这个。
而孙家正是那栋房子的房东,当时的周氏对待叶红裳也同样是这般热情,但是热情的背后却是别有居心。
周氏没有感觉到童彩花奇怪的视线,还在和叶红裳喋喋不休的聊着天。童彩花没有打断他们的意思,一个人默默的回了屋。
这几年日子实在是过得□□逸了,安逸到她都快忘了自己是在一本苦情文里面。虽然剧情如今早就被她破坏的乱七八糟。但该来的事情,哪怕偏离了原有轨道,也总是会来的。就像是现在的周氏。
几年以后才会发生的事情,现在也提前出现在了身边。
自从搬到镇上以后,系统所说的主线任务进度就卡在了百分之五十的位置没有动过。系统也天天没个声音,也没有任务交待。
这之后的一个月,周氏几乎是天天都来童家串门,还经常会送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叶红裳开始不收,后来收了也会回礼。
童梓岳年纪不小了,也不能一直像是个野孩子一样乱疯乱玩,在童彩花的授意下将他送到了镇上的书塾去念书。读书这事越早越好。
童彩花知道原书剧情,所以很了解童梓岳的天赋,他是读书的材料,并且还是个天才,当初寒窗苦读十载后,上京赶考一举考中进士。
当时童梓岳开始读书的年纪可活活比现在大了七八岁不止,如果孩子出息的话,叶红裳的后半生就不用愁了。
这一天童彩花依旧是一大清早送童梓岳去书塾,童梓岳所在的书塾在一所较偏的书院。
孩子怎么都好,就是有点儿路痴,有一回让他自己早上去书塾,过了两个时辰,硬是绕迷路了,最后是被好心的路人领回家的。
童彩花对此非常无奈,自愿认领了带童梓岳早上去书塾的任务,第一是她现在最闲,第二就是她也想没事多学习学习。
书塾是允许旁听的,只不过别人家旁听的都是些丫鬟小厮,只有童梓岳一个,旁听的是自己亲姑姑。谁让她家不够富裕,不舍得买下人呢。
书塾教童梓岳读书的是个年纪不小的白胡子先生,先生在二十年前曾经中过秀才,在那之后数次科考,都没有什么成果,久而久之便干脆当起了教书先生,先生虽是性格古板了些,但十分的负责任。
童梓岳年纪小,个子也不高,坐在第一排,挺直着个背认真地听先生讲书,聚精会神的模样,跟个小大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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