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4节(1 / 2)

<h1>第1004节</h1>

“没这么夸张吧?”她汗颜,当天领证的时候,确实是择日不如撞日。关键的关键是,秦亦书只能在那一段时间请假,所以就出国那天结婚了。

“怎么没这么夸张?”秋妈妈是有一股气。尤其是,女儿的个人问题多年蹉跎不顺。跟秦亦书这个混小子纠缠了这么久也就罢了。更可气的是,明明是秦亦书追求他们家闺女而不可得,偏偏在外人眼里,像是他们秋家前世积德,祖坟上冒青烟才能撞上这么优秀一女婿。而他们家秋依弦,在之前甚至被骂成了“小三”,“吃苦耐劳忍受多年终于嫁豪门的贫家女”,据说还有不少的女性杂志把她列为了学习对象,对她这么多年和富豪公子可歌可泣、坚韧不拔始终不放弃的恋爱史,写成了钓得金龟婿的最佳范本。好像嫁给了秦亦书,是多了不得的一件事一样。

不仅仅如此,她们秋家的各色亲友,也为了自家的孩子能够一跃而成为人上人而感到激动。于是上门祝贺的,打秋风的,求帮忙的,qiu bāo yǎng的,借钱的……什么人都有,让他们不胜其烦。只要稍微露出一点为难的神色,这帮人就开始各种议论:切,嫁个有钱人了不起啊?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都是亲戚朋友的你还这样,以为自己成为人上人了,可以跟他们划清界限了,就可以不管他们这些穷亲戚了,什么人嘛!

秋妈妈心里气啊,事已至此,她已经不再反对女儿和秦亦书的结合了。而且,经由这一次的绑架事件,虽然她嘴上不说,其实心里对秦亦书的印象分已经蹭蹭的往上冒。毕竟,肯豁出命去救女儿的男人,还不值得托付一生的话,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

正文 第432章 挑日子

老两口商量来商量去,婚是得结的,而且,得结的天下皆知,得扬眉吐气。

“其实,我们想着,要不就在举行婚礼的当天,在教堂签署婚书?”秋妈妈问,“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吧!在教堂结婚,还有抢亲什么的。”

这是一个深受tvb毒害的中老年妇女,秋依弦扶额:“妈,可以倒是可以。不过,亦书和我都不是基督徒,在教堂举行婚礼已经很给我们面子了,想要在那里签署婚书的话,得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到场公正才行,很麻烦的。”

在华夏国内的教堂结婚,一般情况下确实是需要至少双方有一位是基督徒才可以。当然,如果你有足够的钱,也一样可以砸开教堂的大门。

“那,那也不能随随便便就结婚啊!总得挑一个好日子吧?”秋妈妈泄气。

“妈说的对,我也觉得,你应该风风光光的嫁给我。”门忽然打开,是秦亦书和宇靖曦商量完公事回来了。

他一推门进来,在地下乱爬的秋小包子就蹒跚着步子走过来,小胖爪抱着秦亦书的腿,软糯的叫:“粑粑”。

秦亦书抱起儿子,在他脸上香了一大口,坐在秋依弦的身边。

其实,秋妈妈还是对他叫自己“妈”有些膈应,但是,反正马上他们就要结婚了,要习惯要习惯。

“依弦要嫁给我,我怎么能委屈她呢?”秦亦书笑着说,“现在离婚礼举办还有几天,那我们就挑一天日子好的,先去领证,然后再去教堂举办婚礼吧。”

这个提议不错,秋妈妈也点头表示赞同,随即还教训了女儿一次:“秋儿,你别犯傻,人这一辈子,就这么最重大的一次!不风风光光的办一场婚礼,怎么对得起我们这么多年生你养你?”

秋爸爸和秋妈妈说起理论来一套一套的,秋依弦完全不是对手,她只好点头:“嗯,那就挑一天好的,我和亦书去领证。”

“我们也跟着去,免得你又丢三落四!”

秋依弦欲哭无泪,妈,你就不能行行好吗?不答应我们结婚我们头痛,答应我们结婚,我们一样头痛!

住了一天,第二天中午,一家人跟宇家辞行。

“皓宸,跟宇叔叔,沈阿姨,还有哥哥说再见!”秋依弦抱着秋小包子,胖乎乎的小家伙啥也不会说,只是挥舞着两只藕节一般的胳膊招摇着。

“醒儿,你也是,跟爷爷奶奶叔叔阿姨,还有小弟弟说再见!”

宇醒儿嘟着嘴,他不喜欢小弟弟,这个臭小子居然说他是姐姐,他最讨厌别人说他是女孩子了!

两家人辞行,终于可以坐上回家的火车,到了第二天,一醒来,秦国中和秦妈妈,在车站外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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