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39节</h1>
犹豫了半晌,她才扬起手,准备敲门。
“咚咚咚。”
里面,一句温婉柔弱的女音传来:“是叶小姐么?”
叶知秋浑身一震。而后,她点点头:“是我。”
“请进。”
推开门进去,叶知秋看见了柳萧潇靠着枕头坐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不过还是看得出来,她眉清目秀,身姿妖娆,是个美人。
叶知秋有些慌乱,不知道这样直面情敌,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倒是柳萧潇,温和的笑着说:“你就是叶小姐吧?我叫柳萧潇,坐啊。”
叶知秋讪笑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柳萧潇笑着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了。”
叶知秋一愣,是亦书告诉她的吗?
柳萧潇接着解释:“是两年前,听说叶家大小姐嫁给了上城首富凌慕枫,当时新闻闹得可大了。”
叶知秋一愣,她没想到柳萧潇是这么说的。和凌慕枫的那一段婚姻,算起来真是荒唐。结婚两年夫妻关系形同陌路,反倒是在最后的一个月,才开始纠缠。
“说实话,当时我的很多朋友都特别羡慕你。凌慕枫有钱又长得很帅,听说他特别会讨女孩子开心,不少人都特地想去当他的人,真是!”
柳萧潇又说:“不过当时我在国外,一直和亦书哥在一起,所以也没有见过他。”
亦书哥……
听到这个称呼,叶知秋渐渐收紧拳头。
许久,叶知秋有些艰难的问:“你们,真的是青梅竹马?”
柳萧潇点点头,脸上,带着一丝幸福的笑容:“嗯。亦书哥大我三岁,我爸妈和他爸爸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平时关系也不错,所以我从小就在他们家玩。我还记得第一次去他们家时候的情景。那次是暑假,他穿着白衬衫,坐在树下安安静静的看书。阳光洒在他身上,微风吹过,叶子飘落,好和煦。秦伯伯叫他带我一起玩,他就把书合上,微笑,露出白白的牙齿。我小的时候爱哭,摔倒了以后就坐在地上,每次都是他伸手扶我,还逗我笑。我那时候就决定,以后要待在他身边,和他一起。”
叶知秋静静的听着,看到柳萧潇缅怀且温和的微笑,她也能想象,秦亦书的温和是多么有杀伤力的武器。情窦初开的小女生,根本地挡不了他温和的微笑。
“后来他出国了,我也跟着出去。长大后的亦书哥,非常的聪明又非常的耀眼。在伯克利里,他成绩总是最优秀的,身边也不乏女孩子。但是他选择了我,我觉得好高兴!在异国他乡漂泊的岁月,我努力的跟在他身边,一点也不寂寞。三年,我们在一起三年,几乎走遍了全美的州,去了好多好多的地方,也留下了很多回忆。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和他的第一次,就是在佛罗里达的海滩别墅里。窗户里飘来海风,能听得到浪花的声音……”
听见了柳萧潇说起和秦亦书发生什么的事,叶知秋的心,紧紧的缩在一起。
说起来,她才是最没有资格和秦亦书共度一生的人。不仅仅是结过婚,而且连清白也……
“既然你们这么相爱,为什么……”叶知秋低着头,手死死的握着拳头。
柳萧潇叹了口气:“是我太年轻,不懂事。亦书哥很温柔,他身边总是围绕着很多女孩子。美国不比中国,只要没结婚,玩的过分点不算什么。亦书哥虽然没有和那些女生有什么过深的关系,可是当时的我不懂,我总以为他终有一天会离开我,所以开始了争吵。就在半年前,我生日的那一天,我又一次对他发脾气,亦书哥似乎也有些忍受不了,所以提出了分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