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二百七十五章:金丝雀</h1>
有人说,上海永远都不如燕京,上海更永远都不明白燕京的侯门似海,就好像是我们中国人永远都不理解曰本女人为什么愿意去拍十八禁电影一样,我沒來上海之前,一直认为这句话很对,可是等我在上海上完大学并留在这座东方明珠之后,我才知道,其实燕京也不理解上海的斗志。
在这座城市里,任何人,无分高低贵贱,都有站在东方明珠上看这座城市的野心,在黄浦江畔,更有着一大批每天努力奋斗,争取站在高处看这座城市的凤凰男,他们有些或许成功,但是大多数却都碌碌无为的消失离开,甚至于死在这里。
我能在这里混这么多年,而不离开或者是死在这里。
用夏婉玉的话说,那都是老天作孽。
这话初听扎耳,但是仔细一品尝,倒也品出那么一股反讽的味儿,我现在就好像是在自作孽一样,我是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在沈国强口中夺食,并且还明目张胆的让青语成立了一个地产公司,和封长江沈国强对着干,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我一直认为我是自作孽,但是我却活了这么长时间。
说到底,这件事不管最后怎么样,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沒有,我这么做,完全是在帮青语,我当初成立青青创新公司,就是在帮青语,我本可以不管这件事情,去给马晓丹拉资金,去给杨洋开新店,可是我还是毅然决然的留下來帮青语,不为了别的,就为了跟沈国强作对。
如果是平常人像我这么做,估计早死的连骨头都不剩。
而我却是有老天帮我作孽的人,所以我到现在依旧还活着,并且活的似乎还很滋润,我的这个老天,就是夏婉玉。
这么一想,夏婉玉那句老天作孽的话,顿时让我有些无地自容。
……
不管我做什么,夏婉玉从不过问,甚至我想,即便是当众跟她说,她估计都不会用心听,这一点跟孙晓青是截然相反的,孙晓青是不管我做什么,都要对她说,她帮我出谋划策,就好像是一个家长一样,而夏婉玉的则是美式教育,让我自己做,错了她帮我改正错误,让我在错误中慢慢历练自己。
这种重头再來的资本,似乎也就只有夏婉玉能给我。
封长江和沈国强之间有一个中人,这个中人就是介绍他们两个认识的人,封长江敢冒天下之大不为杀我,就在于这个人的介绍,我原以为封长江到上海之后,这个人会第一时间來见封长江,可是我一连等了三曰,却不见有人來和封长江见面。
倒是封长江逛起了上海的一些景点,明珠塔,豫园,世博园等等景点,一一玩遍,这个土鳖就好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见着这个也新奇,见着那个也好玩,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田子坊和南京路,因为这里见到美女的几率,嘿嘿,特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