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时慌乱得很,手足无措,只求他们的目光放在了狼的身上,而没有注意到我。
“哟呵,还正愁狼皮筒子不够呢,居然就有送上门来的了。”其中一人举起一把步枪,瞄准了狼群。
不要!我在心里呐喊。
“砰!”猎枪声如雷贯耳。
我咽了口唾沫。
就在人扣动扳机的前一刻,狼群向四处散开,躲开了子弹。人放下枪看了一眼狼的位置,重新端上,对准瞄准镜,准备下一次射击。然而,在瞄准镜仅有的视野里,两排狼牙正在刺进!
狼主动发起了反击!一匹体型硕大的森林狼躲过子弹后,迈出折线向人冲去,拔地而起。人万万没想到狼有这番勇气,赶快架枪却根本来不及,被狼重重扑倒在地。人用枪身抵住狼的下颚,狼愤怒地甩着头,却怎样也甩不掉这黑漆漆的枪,便一口咬住枪口,先解决这武器。四周的人仓皇无措,想要打死狼又害怕误伤了人。
“砰!”慌乱之中人扣动了扳机,只见狼的天灵盖一股血散花,子弹从嘴里把它的头骨给打穿了。
愣了一会儿,人狂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害怕一匹畜牲干什么,我一枪就是一只狼狗!”
倏地,狼群愤怒了,齐齐冲向人群。小小青也加入了这场战斗,虽然素不相识,但身体内流的却是同一种血液。骨子里的狼性让它们共伍,只为了赶走这群不属于这里的两腿动物。
森林狼群不是最快的也不是最壮的,以至于将三类狼比较起来,它们永远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但是,普普通通有时才是最不普通的地方,你无法在它们身上发现最闪亮的优点,但你居然也找不出明显的缺点。森林狼全面均衡正为恐怖之处。说快不快,却一瞬间扑在你脸上;说壮不壮,却猛然间压你于地面;说多不多,却有足够强烈的压迫感。群狼起之,几只足以对付整支人群。
人们万万没想到狼会以反击代替逃跑,其实他们见到狼折回时,本应该已经意识到的。狼若回头,不是报恩就是复仇。狼们没有一丝恐惧地、不管下一秒是否会被那震耳欲聋的黑色怪物打死,疯狂地冲上来。人们慌乱了,全都忘记了手里还有枪,就连带着墨镜的光头也手足无措。直到几匹狼扑倒了人,张开血盆大口刺穿了人的喉咙,方才听到人群中的尖叫。
“砰砰砰!”枪声四起,却没有狼中弹。它们咬死了几个人,又咬伤了几个人,但是没有被子弹打中。狼的作战目标很明显,就是杀掉人群的头目,而且它们辨认出了光头的身份。简单地解决掉几个拿着枪的人,狼们开始朝内部冲击。一匹狼撞开人,从汽车上飞跃而起,扑向光头。
狼的眼里露出得手了的快意。
但是光头好像没那么简单,他侧身闪过去,一脚踢在狼的下颚,然后拔出一把刀子从脖子向上插进去。狼摔在地上,怒吼一声,满嘴的血,正要站起撕咬面前的人。光头从地上踢起一把手枪,攥在手里,一发解决了还在咆哮的森林狼。
枪声和哀嚎使狼躯一震,狼们集体把目标转向人群头目。光头却冷静地坐到车的发动机盖上,擦了擦鞋,挥了下手,身后百余号人纷纷拔枪,枪林弹雨般,几匹狼蓦地倒在血泊中。
光头看了看锃亮的皮鞋,一跺脚:“一个别留。”说罢叼起烟便回车里去了。
狼开始觉得势头不对,它们没有料到会有这么多吼叫一声就会要了它们命的怪物。剩余的三四匹狼决定逃命,但身后的枪并不打算放过它们。“砰砰”两声,两匹狼又应声倒地。
我躲在树后,向小小青招手,让它快一点跑,从我身后的林子离开。小小青看到了我,加快了脚步。
“砰!”小小青惨叫一声,一个趔趄,头先着地,倒在了地上滚了好几圈。我惊得差点大叫出来,一只手伸向小小青,想要把他拖回。
小小青看了看我,咬紧牙关。我看到他的后腿被子弹打断了。我想要跑过去抱起他,但是抬起头却看到一个漆黑的枪口正指着他。
我心底一沉。
“砰!”小小青剧烈地抖了一下,然后不动了,尾巴也软软地垂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