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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以及我有点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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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净

今天我在春夜看到一个男生。不像这个圈子里的。

他太干净了。

笑起来都晃眼。

我那时正在卡座应付一个腰腹浑圆的客人——他实在是讨人厌,没点陪酒还硬拉着我推杯换盏,一双手摸来摸去不知占了我多少便宜。

我强忍着不适,仰头喝下手里的那杯看上去就加了料的酒。

然后我看见了他——就在我抬头的那一瞬间。

那一瞬间还挺长的。

一个夏天那么久,他也笑了那么久似的。

然而我转瞬就又要步入寒秋。

他一定在笑我。

...

我也很讨厌他。

他太干净了。

这么干净的人干嘛要来这种地方呢?

真可笑!

这世界真可笑!

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发生对视呢?

对视那一眼于谁都毫无益处,只是徒增两人心里的不习惯与不认同罢了。

而即使有这样一点微小的影响,最终两人还是要继续奔赴不同的床榻。

就像他那晚迈出了春夜的门。

而我被那位讨厌的客人揽着,上了春夜楼上的包房。

2自残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对我来说,生理的痛苦确实能够缓解心理的不适。

尤其是在做过之后。

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

用不算锋利的刀具——各种各样的,在皮肤上划过,一道、两道、三道......

没尝试过的人不会懂它的美妙。

利器与肌肤的接触,是一种逐渐而来的抽丝般的疼痛感,一点点、一点点裂开的感觉,白皙的手臂上微微泛起白色的组织刮痕,然后在这些刮痕之间,有红肿的印记——这是唯一的不足,红肿算不上一个好看的词。

不过红肿之上,隐隐有血丝冒出。

在两边稍一用力,血丝就会逐渐扩大,变成血痕。

能流出来就更好了。

但那也并不重要。

因为最美妙的还在后面,当你不再管它,把外衣的袖子放下来的时候,它便愈要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疼痛一点点泛开来,从伤口、传递到整条手臂,再到你的大脑,告诉它:我还活着。

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活着,当然算是一种不错的感觉。

但活着却无法自己感觉到,是很难受的。

难以言喻。

所以需要通过这种活动来提醒自己的这副壳子:我还没死呢。

对了,我现在刚刚做完这项活动。

我很是中意这种,并不规则的线条型的伤口——线条其实孕育着无限的可能,在线条的下面,谁知道会隐藏着什么呢?

我们都是说不准的。

说远了,其实这种伤口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愈合得快——而且即使有时候没有完全愈合,也不至于使客人失了胃口,毕竟它还是有一种特殊的美感的。

我离不开它。

3讨厌

他又来了。

这是我听睡我邻床的阿凌说的。

我为什么知道是他呢?

因为阿凌说来了一个很干净的男生。

看吧,不止我一个人觉得他干净。

有人跟我的感觉一样的。——哈哈,也可能是我们太脏了吧。

或许这就是对于异类的天生排斥。

所以我说我讨厌他。

我自己也说不清这讨厌里,究竟混合了些什么?

嫉妒吗?还是鄙夷?或是不甘?

算了,不想这个问题了。

大概都有吧。

与其说讨厌他,不如说我讨厌那一瞬的对视——如果没有那次的对视,久在泥沼的我就会越来越习惯如此,甚至有时还会为多接单拿到的钞票而沾沾自喜。

可惜的是,这世上哪有如果?那次对视深深地把我睨进了地狱里——不,我一直活在地狱里,只是那时候看见他在人间,才意识到而已。

我才知道自己活得多么不堪,靠出卖肉体换取生存的资本。

人都经不起对比。这句话真有道理。

尤其是看到比自己活得好的,好一点还不觉得有什么,可如果好很多、天壤之别,就只感觉到被生活欺骗了一样。

悲哀的是,我怀抱着这种被生活欺骗的感觉,可却从没想过要改变一下。

我的想法总是与他人不太一样——小时候父母说这是有主见,——我现在因感受到这差别而愤愤,却丝毫没有拉近这差距的意图。

这想法确实清奇。和我一个屋子的人,阿凌、小代,还有彬彬,他们要么及其厌恶这种生活,想要早早赚够赎金把自己买出去,要么以此为乐,在一众老板贵客之间周旋得极妙。

他们那才是正常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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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正常。

我边艳羡着能见光的生活,又觉得这样的地狱也还算能待下去,没什么想改变的意思。

比起这地狱,“离开”这个行为动词更令我厌恶。

我厌恶一切动态的行为动词——会造成变化的。

我讨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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