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8节</h1>
主仆两个便不当一回事,照旧吃完了饭去街上闲逛。
刘嵩与叶芷青打了个照面,还搭上了话,心里越发自惭行秽,但是却又管不住自己的脚似的,每日都悄摸往叶芷青家巷子口来守候。
他其实平日里也就在这一片找找小商小贩的晦气,讹些小钱糊口,大奸大恶之事反倒从来没做过。又拿茶楼里说书先生口里的游侠自喻,只觉得自己洒脱不羁,可是真碰上了叶芷青,睡里梦里都是她那张脸,分明从前不相识的人,怎么就觉得早就刻在了心坎里。
那两个跟着他的小泼皮秦宝与路二隔天见着了他,都笑嘻嘻凑上来问:“嵩哥,什么时候娶嫂子啊?”他们久在市井里打混,什么荤话没听过。
那女子能在里长家隔壁赁房子住,想来手里还是有几个钱的。且不论她出身如何,以刘嵩那麻绳串豆腐,提都没法提的家世,让那女子动心恐怕很难。
但是女子重名节,只要毁了她的名节,还怕她不肯跟着刘嵩?
两个人凑在一起给刘嵩出谋划策:“嵩哥,你也别愁,大嫂是长的漂亮,可是若是你能日日出入她家,孤男寡女,让邻居瞧见了,定然会误会,到时候就算是她全身都是嘴也说不清了,就算不嫁也只能嫁了。”
秦宝十五六岁,生的猴儿一般,鬼心眼极多:“现在天热,就算在外面睡一晚上,也不打紧。不如哥你从今晚开始,就悄悄潜进她家里去,趁着天亮的时候,你再从她家出来,多走几回,邻居还当她已经是你的人了呢。”
刘嵩虽然觉得这主意缺德,可是吃完了晚饭,躺到床上却觉得抓心挠肝的难受,秦宝的话就跟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一般,拔都拔不出去。越想心里越痒痒,又暗下决心,若是能将人顺利娶了来,将来定好生过日子,疼惜她。
他在心里赌咒发誓到了半夜,悄摸起身往外去,一颗心里火烫烫的,烧个不住。
瞎眼的老娘人老觉少,听觉也格外的灵敏,听得儿子出门,大半夜喊他:“嵩儿,你出门做甚?”
刘嵩心里揣着鬼,她不叫还能轻手轻脚走,被老娘叫破倒好似惊了魂,大半夜撒腿就跑,一气儿跑到了叶芷青家门口,听得四邻静悄悄的,想来大家都睡实了。他平时除了讹小商户的钱,还做些偷鸡摸狗的营生,翻个墙头也容易。再说白天早就踩好了点,几步开外跑过去,一个纵跃就翻上了墙头。
他以为院子里的人早就睡了,哪知道上了墙头才看到,窗户纸上还映着个人影,正抱着一卷书看,又低头写写划划,这才知道原来她不但手里有几个钱,竟然还是个读书识字的。
刘嵩呆呆蹲在墙头上,只看着房里的人坐在那里许久不动,似乎看书正到入迷处,心里不止是自惭形秽了,竟是觉得自己连她脚底下的泥都比不得了。
他一个男子,尚且大字不识一个,就算是偷鸡摸狗,见到学堂里的先生也要绕道走,还有几分羞耻之心。这时代的人们对读书人极为尊敬,寻常百姓识字的少,就算有家里人出远门捎了家信回来,还得请外面的先生读出来,再写个回信过去。
谁能想到她一个女子,竟然读书识字,说不得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了,也不知道怎么就沦落到了这一步。
其实隔着窗户,刘嵩看到的情景对于叶芷青来说只是日常生活,她这几日出门,营生还未寻到,倒是在书铺里买了几本医书来看。做营养师的,多多少少都懂得中医调养之术。她有心对这时代的医疗水平了解一些,就更要沉下心来读几本书了。
只是古代的全是繁体字,写个中草药的名字倒不难,她的毛笔字也算勉强能看,至少比周府里不识字的丫环强上太多,写个调理的方子倒也容易。但是真让她毫无障碍的通读竖版繁体医书,还是有点吃力的。
于是刘嵩看到的她在写写划划,其实只是她把觉得陌生的字都抄下来,再慢慢对照学习,或者有晦涩难懂的词句也顺便抄下来,慢慢琢磨。
这时候就实在怀念现代社会度娘的便利,很容易替她解决了眼前的小问题。尤其是竖排版的书读的是头晕眼花,稍不注意就错了行,还得再找回来。远没有窗外刘嵩看到的那么悠闲雅意。
虎妞是早就被她打发睡了的,她读到半夜,这才吹灯睡觉。
刘嵩在她家墙头上已经蹲了很久,直到房里灯灭,他才觉得脚都蹲麻了,还有几分心灰意冷,也不往她家院里去找个地方猫一晚,跳下墙头往家去了。
来的时候心里揣着一团火,热腾腾滚烫烫,去的时候脚上坠着秤跎,一步一拖。
瞎眼老娘还没睡,披衣坐在黑暗里,等儿子进了门,听着脚步声沉重,心里竟没来由发慌:“嵩儿,你方才出去做甚了?咱家穷是穷了点,可你真不能做那杀生害命的事儿啊!”儿子在外面小偷小摸,她也只当自己没事儿,从他六七岁上就瞎了眼,丈夫早逝,只这根独苗,不偷不抢娘俩早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