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聚会是在林逸之和王婉大学同学开的酒吧里举行的。酒吧不是十分很大,也不走卡拉OK和蹦迪路线,没有彩色灯球。酒吧墙壁涂温馨的圣诞红和柠檬黄,放蓝调和民谣,摆着宽宽的沙发,小小的立桌,提供牛奶热茶和咖啡,不知从哪里搜刮来的各色摆件装饰,挤挤挨挨靠在玻璃窗那里。有人坐在沙滩椅上弹木吉他,哼唱Eva Cassidy的what a wonderful world。
“这是仿着老友记里面的沙发做的。”酒吧老板,一个胖胖的叔叔对林棉孩子们说。他姓张,和林逸之在大学一起组过乐队。
“什么乐队,就是瞎胡闹。”张叔叔的妻子说,她是个迷人的长黑发女人穿着波西米亚风的长裙,有点嬉皮士的味道。“怎么是瞎混闹,我们演出过,还差点出专辑。”林逸之不服气了。
“那后来为什么没出呢?”林棉抱着靠枕问。“还不是因为你爸重色轻友。”张叔叔笑着给大家倒饮料,对林聿和林槿其他男孩说,“这就是重色轻友的后果,妇唱夫随,儿女双全。”
大家都笑起来,觉得张叔叔讲话好玩。王婉虽跟着笑,心里却清楚这句话后面的份量。为了这个小家庭,林逸之早早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下海经商,起初几年异常辛苦,他性格实诚,因此吃亏,一场饭局下来常喝得东倒西歪,忙起来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搞得现在胃也不好。就这样,他还全力支持自己那份赚不了多少钱的文字工作,让她尽管放心。好歹这些年他事业上总算有了起色,不然这样的话她是笑不出的。王婉笑着笑着有了眼泪,将自己的手放入林逸之手中。这一刻,他们是幸福的,她和他愿意记住的是这些。
坐在沙发那头的林聿看着对面,林棉和方晏靠在一起,两人在打PS4。林棉今天穿得反而不招眼,棉布格纹裙子,头发扎一个松松的麻花辫,就手腕上戴了一串细镯子,是淡粉色珐琅质地的。王婉常说她现在是个大姑娘了,不应该像小时候那样穿得花里胡哨的。确实,她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他也一样,开始生长发育,个子蹿高,肩膀变宽,有阵子还被她嘲笑嗓音难听。他们都和小时候不一样了,简直可以说一天一个样。有时候,看着她,他会想不起过去的她是什么样子,那个顽皮、傻乎乎的妹妹,似乎离他越来越遥远。
可是他们之间到底是不一样的,和她的同学、朋友,甚至和林槿、方晏之间都是不一样的。他知道她也相信着这一点,从他们见面的第一天、成为好朋友的那天、她叫他哥哥的那一次直到爷爷去世的那个傍晚,这些年来得点点滴滴,她的头发、小手、撒娇、眼泪,对他都是特别的独一份。她是他最喜欢的妹妹,现在是,未来是。
已经有人陆续站起来去舞池那边随着音乐跳舞,林棉和方晏不出意外地吵了起来,两人迅速被拉开,林棉被拉到林聿身边,她挨着他一块坐,他们很久没有如此亲密,林棉习惯性地靠着他的身体一侧,头顶时不时碰到他的脸。“你不去跳舞吗?你不是最喜欢跳舞了么?”林聿的下巴贴着她的头顶问。
“想陪陪你啊。”林棉甩着裙子上的绑带说,他不知道她这话说的是真心还是好玩。只是这久违的被她依赖的感觉,即便是假意他都喜欢。
“来来来,别老黏着你哥哥,来跟爸爸跳一曲。”喝了点酒的林逸之,在人群中和妻子跳舞,抱着她在中央转圈圈,裙摆都飘起来,惹得王婉捂着嘴笑,他想起了他们年轻时候在学校广场跳交谊舞,他牵着她的手转圈,不好意思地以绅士手空搂住她的腰,广场上橙色的灯光、杂草的气味乃至旁边篮球落地的声音还仿佛就在昨天,而他的孩子都已经这么大了。林逸之想起自己在哪本书里读到过:跳舞就是这样,舞场就是人生,你可以和垃圾活在同一个世界,但不要和他们一起跳舞*。是的,他要和他爱的人一直跳下去,正如以前一样,因为这才真实温热动人。于是他拉上女儿一起。
林棉不舍地看看哥哥,捏捏他的手:“等一下我。”她上场,却跟不上他们的舞步和节奏,全程被爸爸醉醺醺又调皮的舞姿逗得直乐。她举起装着红酒的杯子,和林逸之王婉说了几句,在大人们的同意下,林棉喝下了人生第一杯酒。喝酒后的她更开心了,虽然这酒不像她想象中的那般甜,却回甘无穷,刺激着她兴奋的大脑。她和林槿胡乱跳着,和朋友嘻嘻哈哈地打闹,甚至拉上了方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方晏一边骂她“疯子”一边推她。林棉对她说:“姐姐,笑笑。”顺手在她脸上拉了个笑脸。
她站在那头与众人欢呼雀跃,林聿在这里稍显孤寂,他并不介意,举起拍立得,看不见别人一样,只对准猩红帷幕前的她,按下按钮,相纸滑出,他轻轻甩动,图案渐渐清晰。因为这成像效果,她的眉眼都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更深更朦胧。他对着照片露出笑容,放到了衬衫胸前的口袋里。
林棉感觉自己轻飘飘的,马上要飞上天去。怎么会这么快乐和幸福,坐上了热气球一般。切到一首非常愉快的乐曲,dadada地响,有人扶住了她的腰,手掌贴着她腰间软软的那块。
“你要倒了。”那个人说。她靠上他的肩,轻轻地问:“是哥哥吗?”她听不清对方的回答,但她知道就是他。她闻到了他脖子那里的味道,那味道让他们两个感觉自己身处绿林。这歌里有欢快清脆的口琴音,他们的每一步都像是落在树叶枝丫上,碎裂一片,悦耳动听;脚步交错,轻砸在地板上,是小鹿在跳跃,映衬着她怦怦的心跳声。林棉感觉自己在旋转,她是花园里落下的一片玫瑰花瓣,带着迷人的香气,被风托起又带落,铺洒满一整个夏日的芬芳。
If there's anything that you want
If there's anything I can do
Just call on and I'll send it along
With love
Fro to you*
林聿看着她因为酒精发红的脸和微粉的手臂,感受到她身体的灼热,知道她喝醉了。原来她不光舞品差,酒品也不怎么样。他拥住她,让她靠住自己而不至于滑落。她那么轻,扫在他心间,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他很喜欢她,这他是清楚的,哪有哥哥不喜欢自己妹妹的。可这喜欢和平日的似乎又不大一样,让他的脸也开始发红。她的脸是可爱的,嘴唇是可爱的,松掉的辫子是可爱的,她粉红的身体是发酵了的甜果,飘出似有若无的香气。她抹的乳液的香、手腕上护手霜的香、发丝间的香,混杂在一起,都比不上她轻轻呼吸拂在他脸上的唇齿间残留的酒香迷人,原来将葡萄酿进去,静静等待,会盛出这么多层次的甜美和醇厚。她成了他的酒,让他溺了进去很是沉醉。
林棉一下一下蹭着他的脖子那里,酒精使她热,而人使她凉,她贪恋那点凉,像小猫馋嘴。林聿克制着稍稍避开,她就说:“不要躲,哥哥。”他就不躲了。她又说:“真乖啊,哥哥。”林聿觉得她越发放肆无忌惮了,可她现在是个酒鬼,世界是什么她不知道,所以只能任由她撒泼卖疯,任她的手抵着他的腹部。
其他人见状过来,让他把她扶到一边的沙发上,问他累不累,换个人来看着,林聿只说:“没事,我能照顾她。”她缩在他怀里,抓着他衣角不撒手,还小声嘀咕:“我没醉,我都是装的。”
她可能是醉了可能是清醒的,这些都不重要,她只觉得自己很幸福,幸福到余生都无法将这个夜晚忘记。她不知道的是,她令他也这么觉得。
无法忘记的还有那歌词fro to you,和you,也是。带着爱,从我走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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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小说路内作品《花街往事》
*引自歌曲the Beatles作品《fro to you》(Revloed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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