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在英国生活的很好,他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能看着他大病痊愈的孩子长大,就是他唯一的心愿了,比起作为雇佣兵,他更享受平凡的家庭生活,这就是有了孩子的男人和没有孩子的单身汉之间的区别。
顺便说一句,鲍勃现在和他的女朋友乔迪整天游山玩水的很是潇洒,他们虽然没有结婚,却正处于真正的蜜月期,而摩根现在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所以鲍勃只需隔上几天回来一趟签签文件露个面什么的就好。
至于高扬,他先是满世界乱飞,从纽约到休斯顿,从休斯顿到波特兰,不是有多么要紧的事情要做,而是他闲下来实在心里发慌。
见到卡瑞玛的时候总是心里有罪恶感,但总不能就因为这把太阳系公司扔下不管,两总部都不去,甩手掌柜也不是这么当的。
还有就是高扬的父母,国内的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一切关键步骤都已经走完,接下来就是一个公开宣布的事情,所以,最多再有三个月高扬就能把他的父母全都接美国来。
其实高扬是想着衣锦还乡的,在光明正大的把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之前,他还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混的不赖,而且他很好,非常好。
可惜高扬这个想法被毫不留情的拒绝了,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鉴于自己的身份,鉴于自己回国不知道得被多少双眼睛盯着,所以高扬最后还是决定不给人家添麻烦了。
看上去都很好,高扬也强迫自己认为现在一切都很好,但就是高扬时常梦到自己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奔跑着。
不是想去打仗,而是无法忍受生活的平淡,无法忍受平淡的生活,这就是高扬目前最大的问题。
出门必然带枪的习惯高扬还是改不了,虽然纽约的治安在美国已经是最好了,但他就是无法忍受手边没枪的那种空落落的感觉。
穿上了弗莱结婚时买的那套礼服,带上了领结,对着镜子把领结弄平,然后高扬把放在镜子旁边的手枪拿了起来,试了试,发现他穿上礼服之后确实是没办法再带一把枪了。
“去参加婚礼的时候你也要带枪吗?”
“想带上,但还是算了吧。”
高扬拍了拍自己的衣服,满意的点了点头,笑道:“很好,没胖。”
叶莲娜忍不住笑了笑,在背后替高扬把衣服扯了扯后,从后面搂住了高扬,低声道:“我们是不是该去挑选一下礼服了?”
高扬笑道:“好啊,有时间就去选一下,你想说托米的婚礼我穿这身可以吗?”
“当然可以,很帅,好了脱下来吧,别弄皱了,还有三天托米才举行婚礼呢,你不会是想穿到他结婚的时候吧。”
高扬开始脱他的礼服,对于叶莲娜非要让他试穿一下礼服的要求,其实他也很无奈的,穿穿脱脱什么的最麻烦了。
当高扬开始脱外套的时候,叶莲娜突然道:“等等,你戴那块手表?现在你有很多块名表啊,试戴一下吧。”
叶莲娜拉开了抽屉,高扬不经意的道:“不用试了,当然是弗莱送我的那块表。”
说完后,高扬突然一愣,然后他自言自语的道:“弗莱送我的那块表,卡扎菲的那块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