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07节</h1>
烛之武是郑文公亲自请出山的,之前则似乎颇受冷落。所以,郑文公去请他时,他的回答是:臣年轻的时候,尚且比不上别人。现在老都老了,又能怎么样?郑文公则放下身段诚恳相邀:过去没能重用先生,是寡人的过错。但如果郑国灭亡,于先生也有所不利吧?
于是烛之武趁着夜色潜入秦营,去见秦穆公。
烛之武的做法是对的。因为这个时候,做晋文公的工作已无济于事,只能釜底抽薪,策反秦穆公。但,动之以情,没用;晓之以理,也没用。能够说服秦穆公的,只有利害。
潜入秦营的烛之武,给穆公算了三笔账。
第一笔账,是灭亡郑国,对秦有没有好处。烛之武的结论是没有。因为秦国和郑国之间,隔着晋国。就算秦晋两国瓜分郑国,秦国得到的也是飞地。飞地是很难真正占有的。最后的结果,势必便宜了晋。晋国占便宜,就是秦国吃大亏,还要搭上财力物力,兴师动众,何必呢?
第二笔账,是保全郑国有没有好处。结论是有。因为秦在西,郑在中原。秦国有事于诸侯,多半要借道郑国东行。郑国作为东道主,可以为秦国的行李往来,提供种种方便。东道主,就是东边道路的主人;行李又叫行理或行人,即职业外交官。所谓“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供其乏困”,就是整个郑国都成为秦的驿站和招待所,好处当然不小。
第三笔账,是晋国和秦国的联盟靠不靠得住。结论是靠不住。前车之鉴,便是晋惠公的背信弃义。何况晋国的野心,哪里会有满足?他现在挥戈向东,把郑国当作囊中之物。如果得手,下一步就该向西扩张了。西边除了秦国,还有谁能填饱他的肚子?因此,对于秦国来说,联晋灭郑是损己利人,甚至引狼入室。
最后,烛之武对穆公说:请君上三思!
秦穆公当然一听就懂。他立即单方面与郑国签订和平协议,还派出部队给郑国站岗放哨。晋国的大夫闻讯,请求攻击秦军,晋文公却不同意。文公说,没有秦国,寡人就没有今天。受惠于人又反目为仇,这是不仁;失去盟国,再树敌人,这是不智;放弃和谐,制造动乱,这是不武。我还是回去吧!
结果晋文公也撤兵。13
命悬一线的郑国终于转危为安,这是叔詹和烛之武,也是义和利的共同胜利。
如果战败
郑文公应该庆幸,因为战败国的日子不好过。
事实上,三十三年后,郑国就真正尝到了战败的滋味,只不过这次的胜利者是楚人。公元前597年,也就是襄老战死,知罃被俘的同一年,楚庄王因郑国在楚晋之间摇摆不定,决定教训一下这个“两面派”。这年春天,楚军包围了郑都。三个月后,郑国最后一道防线被攻破。郑襄公无路可走,只有投降。
投降是无条件的。作为战败国国君,襄公光着膀子牵着羊,递交了投降书。投降书上说得很清楚,郑国的土地、臣民和他自己,都任由楚国处分。如果楚君开恩不灭亡郑国,郑国也跟楚国的一个县没什么两样。
递交了投降书,郑襄公就等着发落。
很显然,战败国不可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他们的前途也有好几种。最好的,是只要认输认栽,胜利者就放他一马,歃血为盟即可。其次,是虽然不灭亡这个国家,但要变成战胜国的附庸。再差一些,是战败国的臣民被迁出祖国,到其他地方定居。更差的,是他们都成为奴隶,被当作苦力、贡品或商品。当然,他们也可能被整体掳往战胜国,有如当年犹太人的“巴比伦之囚”。运气不好的国君或储君,则可能血溅礼器,尸横祭坛,成为刀下之鬼。
这是有案可稽的。
比如蔡灵公。
蔡灵公原本是蔡景公的太子。公元前543年,蔡景公为太子娶妻于楚,然后又跟这儿媳妇私通。太子忍无可忍,杀了景公,继位为君,是为灵公。不过蔡灵公被杀,却不因为弑君,而在于对楚国不忠。他伺候的楚君,偏偏又是灵王。前面说过,谥号为灵的,都有问题,比如与夏姬偷情又被夏姬之子杀掉的陈灵公,因为吃王八起纠纷而被杀掉的夏姬的哥哥郑灵公,派刺客暗杀大臣反被杀掉的晋灵公,做事不靠谱派宦官去向战俘传达命令的齐灵公。现在蔡灵公遇到了楚灵王,当然不灵,活该他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