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73节</h1>
周人立的规矩,叫“嫡长子继承制”。说白了,它就是当时的“继承法”,只不过不是“民法”,是“礼法”。这是宗法制的核心和关键。按照这个制度,不但父亲的爵位和权力,就连父系家族的血统,都只能由嫡长子来继承。这就叫“宗法”。为什么叫“宗法”?因为族的第一代叫祖,第二代叫宗。决定谁是第二代(宗)的礼法,当然叫“宗法”。
宗法制规定,祖是什么人,可以不管。但从第二代开始,原则上就只能由嫡长子继承,除非没有。如果是嫡长子传嫡长子,一路传下来,不曾中断,那么,这样的传承就叫“嫡传”,这样的体系就叫“嫡系”,这样的血统就叫“正统”,这样的宗派就叫“正宗”。
这就是宗法三要素——
一、父家长制;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
三、嫡长子继承制。
但,这跟封建又有什么关系呢?
好大一个家
关系就在所有的贵族都是世袭。
世袭,就有继承权的问题。爵位,却只有一个。所以贵族比任何人都重视宗法。依照宗法制,天子、诸侯、大夫,都只能传位于嫡长子。其他儿子,包括其他嫡子,连血统都不能继承。但这些公子王孙,毕竟都是“贵二代”,总不能撒手不管,让他们流离失所吧?
也只有一个办法:分封。
分封也简单。天子的嫡长子做了天子,他嫡出的弟弟和庶出的哥哥,就分出去做诸侯,或者留在王国做公卿。同样,诸侯的嫡长子做了诸侯,他的弟兄们就分出去做大夫。宗法制与封建制,严丝合缝,合二为一了。
结果是什么呢?
天下为家。
这也是必然的。首先,天子是“天”的嫡长子,所以叫“天子”。诸侯则是天子的兄弟,大夫又是诸侯的兄弟。虽有嫡庶之分,却总归是兄弟。大夫和诸侯,跟天子既然是这种关系,岂能不“四海之内皆兄弟”?
当然,这里说的是姬姓诸侯。但天子与异姓诸侯,以及姬姓诸侯和异姓诸侯之间,却有婚姻关系。比如姬姓与姜姓,秦国与晋国,就长期通婚,所以婚姻也叫“秦晋之好”。这样一来,天子、诸侯、大夫,不是兄弟就是叔侄,要不就是翁婿、郎舅、连襟、亲家。说到底,还是“一家子”。
这真是“好大一个家”。子女,就是广大民众;父家长,则是各级君主。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被分别叫做“子民”和“君父”。这种称谓的起源已无从查考,但可以肯定直到明清还在使用,思想源头则在周。
不过,周天下这个“家”,是有层级的。周天子,是皇天上帝的“嫡长子”,也是天下子民的“总爸爸”。诸侯,是“二级爸爸”;大夫,是“三级爸爸”。小民则是“子女”,所以叫“子民”。子女也要“成家立业”。他们成的家,是“家庭”,一夫一妻,无妾。这些家庭也都有祖宗。以祖宗为统绪,家庭构成“家族”,“家族”构成“宗族”。这些宗族,从属和依附于大夫,构成“氏族”,大夫是氏族的族长。氏族从属和依附于诸侯,构成“国族”,诸侯是国族的族长。国族从属和依附于天子,这就构成了“民族”。这个民族在西周叫“夏”,春秋叫“华”,后来合称“华夏”。周天子,就是华夏民族的“总族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