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王晓长得这么阳光,甚至开朗,讨人喜欢,他真的挺开心的,虽然他依旧这样假惺惺地活着。
他的话在嘴里绕了几圈,十分平静而温和地吐了出来:“我叫林恒。”
王晓震惊地忘记了反应,呐呐了一会儿,林恒!真的是他!
什么意思?林恒这是不记得他了?忘得这么干净?
林恒笑了笑,从车里拿了一根烟,询问:“介意我抽根烟吗?”
“不介意。”王晓垂下了头,低声回答。
林恒叼着烟,一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点火,然后把旁边的车窗稍稍开了一道缝儿,几滴冰凉的雨丝滴到他的脸上,他深吸一口烟,他从不在人前抽烟,几乎没人知道他竟然还抽烟。
林恒转了个弯,看后座的人有些异样地沉默下来,就问:“着急回去吗?”
“不急。”
“那一起吃个饭。” 林恒话是这么说着,车已经朝着吃饭的方向跑去了。
王晓回味过来了,林恒哪里是没认出来,分明是早就认出来了。老朋友见面,没有寒暄,林恒的态度平静到一种让人觉得无所适从的地步,王晓不知道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林恒没认出他,他也就不想说什么了,林恒既然已经认出来了……
王晓低着头,一只手已经下意识把衣角揉得皱巴巴地,他低声道:“不用了,我觉得我们没什么好说的。”
林恒把窗开得大了大,喉咙里涩了一瞬,却仍旧表情平静,声音温温的:“我知道有一家店饭菜不错,正好下雨,他们家里的鱼汤味道很香。就当是我给你带个路尝尝鲜,毕竟你新来,我这个老员工照料一下新员工也说得过去。”
王晓抬起头来,皱眉道:“你不觉得假吗,当时那样的话都说出来了,现在又是这幅样子想干什么?”
林恒笑了笑:“不想干什么,王晓你讨厌我理所应当。”
“但我从来不为我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后悔。” 林恒从车窗吐出一口烟,掐灭了烟头,随手放在了烟盒上。
“那你现在这样想干什么!”王晓突然愤怒地喊了一句,然后拍着车窗:“停车,我要下车!”
“还债。”林恒将车速慢了下来。
“债?你什么都不欠我的,更说了自己没什么后悔的,哪里来的债?”王晓回身看了林恒一眼,态度有些嘲讽:“当时你既然不喜欢我这个朋友,那就干脆别和我来往,我对你的心思是恶心,可我是光明正大的!你呢,挂着一张真心实意的假皮,看着我死乞白赖的样子,一定得意极了吧?把我的一腔真心踩进泥里,你一定觉得很爽吧,因为我就是个傻逼!”
这话不知道在王晓的心里憋了多少年,他转校离开,当时年少说不清楚的事情几乎成了个死结,就那么梗在心底,想忘也忘不了,想放也放不下。
林恒沉默了一会儿,这么多年了,当时年轻,处事极端的作风早就成为了过去。
就连他当时脑子里怎么想的似乎都模糊了起来,说太多也变得毫无意义,他这个人对感情从未积极追求过,更没想过要挽回这段友情。从王晓袒露爱意的那一刻,这段友情在林恒的心中已经变质了,他不愿意守着一个对自己有其他念想的的人,哪怕说着做朋友也好,不再有妄想也好,最好的办法就是舍弃、割裂,奔赴各自的生活。
为什么要用伤害来作为告别的方式?
因为伤害是最无法挽回的方式,他将再也不会有任何的念想,对方也不会再有任何的侥幸,一时的绝望比起长久的得不到,却又隐隐可能得到的期望来说,是明智之举。
他确实嫉妒着这个美好的少年,渴望打碎他,却又希望他一直这样美好下去。但走到绝路的他,已经承受太多伤痛的他,心里不断地暗示自己,他要赶走所有妄图靠近自己的人,这样才会安全。甚至他认为,让一个人伸出的手感受到极致的痛苦之后,他就会自己缩走了,他将再也不用背负任何不能回应的痛苦,不用担心别人发现他的真面目之后,恶心地离开。
他先把真面目露出来,他会是永远的胜利者。永远都是他先舍弃别人,没有靠近,就不会有痛苦。对他,对王晓,都是痛一时,受益终生的事情,甚至到现在,林恒依旧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