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疼,他的吻来势汹汹,像是夹杂了隐忍多时的冲动,宋喜本能的稍微往后一躲,他马上扣的更紧,随后她搂住他的脖颈,用力回吻他。
她要告诉他,即便只剩一兵一卒,即便全身软肋,她也愿为他披甲而战。
有些人在一起是因为一见钟情,有些人在一起是因为日久生情,可无论哪一种,都不可避免的变成时间久了,感情慢慢变淡的结局,这是人性的劣根,所以一万对情侣中都难以找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越来越好的范例,因为少,所以弥足珍贵。
若问乔治笙爱宋喜什么,从前也许会是个模糊的答案,但是从这一刻起,或许找到了原因,这个女人,她可以似水般柔和,无孔不入,同样也可以似钢铁般坚硬,跟他并肩作战。
他一直知道,他的心上人一定会是自己的软肋,却从未想过,他的软肋,有一天也会变成他的铠甲。
当乍起凶悍的吻,逐渐变得缱绻而温柔,这是他接受了她对爱情的定义,也接受了她从身后站到身旁,从今往后,两人共同进退的决定。
两人分开,宋喜唇瓣晶莹饱满,带着被吸吮过后的滋润,乔治笙拇指拂过她的唇角,替她擦掉可疑痕迹。
宋喜说:“我想回家。”
乔治笙低声问:“不饿吗?”
宋喜道:“回家吃。”
乔治笙开车带她回家,刚一进家门,宋喜拿过他怀里的箱子,随手放在一旁,马上垫脚去勾他的脖颈,热情似火。
乔治笙是易燃体质,怎禁得住她如此煽风点火,双手托着她往上一提,宋喜马上窜到他身上,双腿环在他腰间。
从客厅到楼上,两人一直没有分开过,往后的一两个小时里,二楼房间的每一处特殊位置,都留有两人身上的汗水和味道。
宋喜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想疯一把,将自己内心熊熊燃烧的一团火放出来,用实际行动告诉他,她究竟有多爱他。
乔治笙也是一样,就算他在全世界人眼里都是一座巨大的冰山,那么多人想要铲除他,可也终有一人,愿意敞开怀抱温暖他,不怕他的冷,大胆的靠近,一寸一寸走近他的心里。
再孤僻的人,也希望有人陪伴,再冷的人,也希望有人温暖。何其有幸,茫茫人海,他们遇见彼此。
宋喜好多次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他碰她哪里都不行,不碰更不行,她变成缠在他身上的蔓藤,而他疯狂占有着自己的私有物。
床,沙发,浴室,最后是浴缸里面,宋喜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喘还是哭,也分不清乔治笙身上是水还是汗,两人都跟疯了一样,恨不能在对方身上刻下终身烙印。
恍惚间他咬着宋喜的耳朵,在她耳旁重复性感粗重的呼吸,宋喜浑身无力,却贪婪享受着身体的律动感。
“我爱你……”
“我爱你……”
乔治笙连着说了好多个我爱你,宋喜垂死般抱住他的脖颈,一顿一顿的声音道:“我也,爱你。”
原来在他怀里的时候,告别一段回忆也没有那么难忍,宋喜想给乔治笙起个外号,治愈笙,本想等结束后说给他听,但结束后直接忘到九霄云外,白白浪费了她灵光乍现下的好点子。